股票簡稱:亞通精密股票號:60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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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二月十六日
特別提醒
煙臺市亞通精工機械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亞通精密”、“外國投資者”、“企業”或“我們公司”)個股將在2023年2月1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售。我們公司提示投資人應深入了解股市風險性及我們公司公布的潛在風險,在新上市股票前期切勿盲目從眾“炒新”,應該謹慎管理決策、理性投資。
第一節關鍵申明與提醒
我們公司及整體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確保上市公告書所公布信息內容的實際、精確、詳細,服務承諾上市公告書不會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要擔負某些和連同的法律依據。
證交所、別的政府部門對我們公司股票上市及相關事項的建議,都不說明對本公司的一切確保。
我們公司提示廣大投資者留意,凡本上市公告書未涉及到的有關內容,請投資人查看刊登于上海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的我們公司招股書全篇。
我們公司提示廣大投資者留意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下稱“新股上市”)發售早期的經營風險,廣大投資者應深入了解風險性、客觀參加新股上市買賣。
本次發行不屬于老股轉讓情況。如果沒有特別提示,本上市公告書里的通稱或專有名詞的解釋與我們公司招股書里的同樣。
一、本次發行前期值盈余公積安排
經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表決通過,本次發行結束后,企業本次發行前期值盈利由發行后的公司股東一同具有。
二、本次發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依據企業章程(議案)的相關規定,企業發售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關鍵如下所示:
(一)股利支付率的基本原則
企業執行持續、相對穩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公司利潤分配應高度重視對投資者的有效回報率,并兼具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觀。
(二)股利支付率基本條款
企業應綜合考慮和征求自然人股東(尤其是公眾投資者)、單獨董事和監事的建議,推行積極主動、不斷、相對穩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堅持不懈股票分紅為主導這一基本準則,于每年股票分紅占比長期保持的前提下,由股東會理應充分考慮企業所在行業特性、發展過程、本身運營模式、獲利能力以及是否有重要資產開支分配等多種因素,在明確提出股東分紅的方案中,明確提出個性化的股票分紅現行政策:
(1)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且沒有重要資產開支布置的,開展股東分紅時,股票分紅在此次股東分紅中占比最少必須達到80%;
(2)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并有重要資產開支布置的,開展股東分紅時,股票分紅在此次股東分紅中占比最少必須達到40%;
(3)公司發展階段屬發展期并有重要資產開支布置的,開展股東分紅時,股票分紅在此次股東分紅中占比最少必須達到20%。
公司發展階段不容易區別但是重要資產開支布置的,可以按前面的開展股利支付率。
重要融資計劃或重要現金支出就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企業未來十二個月內擬境外投資、收購資產或引進設備總計開支達到或超過企業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且超出5,000萬余元,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外。(2)企業未來十二個月內擬境外投資、收購資產、引進設備或清償債務總計開支達到或超過企業最近一期經審計資產總額的30%。
股東會依照企業章程所規定的利潤分配政策調節的程序流程明確提出股票分紅在此次股東分紅里的最少占比,經股東會決議后,提交公司股東會準許,所以該利潤分配政策不可違背證監會和證交所的相關規定。
本次發行后,企業股利支付率別的基本條款和出版前一致。
(三)股利支付率程序
企業每一年利潤分配預案由公司管理人員、股東會融合企業章程的相關規定、經營情況、融資需求和股東回報整體規劃明確提出、擬訂,經股東會表決通過后遞交股東會準許。獨董能夠征選中小股東的建議,明確提出年底分紅提議,并直接遞交股東會決議。股東會、獨董和合乎一定標準股東可向自然人股東征選它在股東大會上的選舉權。獨董解決利潤分配預案單獨表達意見并公開公布。股東會在決策和產生利潤分配預案時,要記錄高管提議、出席會議執行董事的回答關鍵點、獨董建議、股東會投票選舉狀況等相關信息,從而形成書面形式紀錄做為公司檔案妥善保存。
股東會決議股票分紅具體實施方案時,理應仔細研究和論述企業股票分紅的時間段、條件及最少占比、調節的標準以及決策制定規定等事項,獨董理應發布確立建議。股東會對股票分紅具體實施方案開展決議時,應通過各種渠道積極與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開展交流溝通(包含但是不限于給予互聯網投票選舉等),充足征求中小股東的建議和需求,并立即回應中小股東關注的問題。分紅預案應當由參加股東會股東或公司股東委托代理人以半數以上的投票權根據。
企業本年度贏利,高管、股東會未明確提出擬訂現錢分紅預案的,高管需從此向股東會遞交詳盡的說明,包含未分紅緣故、未用以分紅資產保留企業的用處和預期盈利狀況,然后由獨董發布單獨建議并且在表決通過年報的股東會聲明中詳盡公布披露;股東會表決通過后遞交股東大會審議準許,然后由股東會向股東大會作出說明。公司股東能選當場、互聯網或其它表決方式履行投票權。
職工監事解決股東會和高管活動公司利潤分配政策和股東回報布局的情況和決策制定進行監管,并解決年度內贏利但并未明確提出股東分紅的應急預案,就有關政策、整體規劃實施情況發布重點表明和建議。
企業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在年度報告、中報中公布利潤分配預案和股票分紅政策實施狀況,表明是否滿足企業章程的相關規定或是股東會議決議的需求,年底分紅標準及占比是不是確立和清楚,有關的決策制定和體制是不是完善,獨董是不是盡職履責并彰顯了應有的作用,中小股東是否存在充足表達意見和需求的好機會,中小股東的合法權利是不是得到很好的維護等。對股票分紅現行政策作出調整或變更的,還需要詳細描述調節或變更的前提條件和流程是不是合規管理和全透明等。若企業本年度贏利但并未明確提出現錢分紅預案,需在年度報告中詳細描述未分紅緣故、未用以分紅資產保留企業的用處與使用方案。
(四)股利支付率的實際方式與標準
在滿足股票分紅標準前提下,企業正常情況下每一年進行一次股票分紅,董事會能夠結合公司的收益情況及融資需求情況建議企業進行中后期現錢分派。
企業每一個贏利本年度在全額預埋法定公積金、盈余公積金之后,在沒重要融資計劃或重要現金支出事宜產生的情形下,支付現金方法分派的收益不得少于當初達到的可分配利潤的10%。
企業也可以根據年度的經營情況及現金流量情況,在確保最少股票分紅數量和公司股本規模及股份構造合理前提下,重視股本擴張與業績提升維持同歩,在保證全額股利分派前提下,企業可以再行采用股利分派的形式進行股東分紅。
公司利潤分配不能超過總計可分配利潤的范疇,不可以危害企業持續經營能力。
存有公司股東違反規定占有企業經濟情況的,企業理應扣除該公司股東所分配紅股,以清償其占用資產。
(五)股利分配政策的變化
企業應該嚴格遵守企業章程確立的股票分紅現行政策及其股東大會審議核準的股票分紅具體實施方案。公司根據經營情況、投資規劃或長期發展的需求,須經調節利潤分配政策和股東回報布局的,變更后的利潤分配政策不可違背最新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企業章程的相關規定;相關調節利潤分配政策的議案,由獨董、職工監事表達意見,經董事會決議后提交公司股東會準許,并且經過參加股東會股東持有表決權的2/3左右根據。企業與此同時應提供網上投票方法以便于中小股東參加股東會決議。股東會、獨董和合乎一定標準股東可向自然人股東征選它在股東大會上的選舉權。
三、發售前公司股東自行鎖住股權的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焦召明、焦顯陽、焦啟航服務承諾:
1、自企業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自己直接或間接性所持有的企業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經公開發行的股權,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購自己直接或間接性所持有的企業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經公開發行的股權。
2、在企業股票上市后6個月內,如企業股票持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若因派發現金紅利、派股、轉增股本、配資等因素開展除權除息、除權除息的,須按照證交所的相關規定作復權解決,相同)均低于股價,或是上市以來6個月期終(如該日并不是買賣日,乃為該日后第一個買賣日)收盤價格小于股價,自己所持有的企業發行股權前已經公開發行的股份的鎖住時限會自動增加6個月,以上股權鎖定承諾不會因自己職位變動、辭職而停止。
3、上述情況鎖住期滿,若自己依然出任企業的執行董事、公司監事或高管人員,在任職期(如果在任期屆滿前辭職的,乃為自己上任時確立的任職期內及任期屆滿后6個月內)每一年轉讓股權不得超過所持有公司股份總量的百分之二十五;辭職后六個月內,不出讓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權。
自然人股東佛山亞通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企業)服務承諾:
自企業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性所持有的企業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經公開發行的股權,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購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性所持有的企業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經公開發行的股權。
自然人股東天津中冀信誠企業經營管理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寧波市博創至知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寧波市十月吳巽股份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服務承諾:
自企業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性所持有的企業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經公開發行的股權,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購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性所持有的企業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經公開發行的股權。
自然人股東焦實際服務承諾:
自企業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自己直接或間接性所持有的企業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經公開發行的股權,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購自己直接或間接性所持有的企業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經公開發行的股權。
自然人股東焦召明、焦顯陽、焦啟航、佛山亞通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企業)、天津中冀信誠企業經營管理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寧波市博創至知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寧波市十月吳巽股份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焦實際服務承諾:
自己/本公司將遵循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四、企業股票上市后的平穩股票價格應急預案
(一)平穩股票價格應急預案
企業股東大會審議已通過《煙臺亞通精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穩定股價預案》(下稱“平穩股票價格應急預案”),企業、大股東、控股股東、執行董事(不包含獨董)、高管人員簽訂了自行執行平穩股票價格應急預案的承諾書。對于公司將來新聘用的執行董事、高管人員,公司將在其作出承諾執行企業發行上市時執行董事、高管人員已所作出的相對應服務承諾規定簽定相對應書面承諾書后,即可聘用。
平穩股票價格應急預案關鍵內容如下:
1、運行股票價格穩定措施的前提
自企業股票上海證券交易所宣布上市之日起三年內,企業股票持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均低于企業最近一本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公積金(如果因除權除息等事宜導致以上股票收盤價與企業最近一本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公積金沒有對比性的,以上股票收盤價應進行適當調整)。
2、平穩股票價格對策
當運行股票價格穩定措施的前提達到時,企業將采用下列股票價格穩定措施:(1)公司回購股票;(2)公司控股股東加持企業股票;(3)執行董事(不包含獨董)、高管人員加持企業股票。企業所采取的平穩股票價格對策不可導致公司不符合法律規定企業上市條件或開啟大股東、執行董事(不包含獨董)、高管人員的全面要約收購責任。單一會計期間,企業、大股東、控股股東、董事(不包含獨董)、高管人員需運行股票價格穩定措施的責任義務限一次。
股票價格穩定措施的實行次序如下所示:(1)第一選擇為公司回購股票,但公司回購股票不可導致公司不符合法律規定企業上市條件。(2)第二選擇為控投股東增持企業股票,但是其加持企業股票不可導致公司不符合法律規定企業上市條件或開啟其全面要約收購責任。運行該挑選的前提條件為:①企業不能執行回購股份或是回購股份計劃方案沒有獲得股東會準許;或②公司回購股票執行完成后,企業接連3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仍小于企業最近一本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公積金。(3)第三選擇為執行董事(不包含獨董)、高管人員加持企業股票,但是其加持企業股票不可導致公司不符合法律規定企業上市條件或開啟其全面要約收購責任。運行該挑選的前提條件為:控投股東增持企業股票執行完成后,企業接連3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仍小于企業最近一本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公積金。
(二)發行人的服務承諾
1、在啟動股票價格穩定措施的前提達到時,且回購公司股票不可導致公司不符合法律規定企業上市條件前提下,企業要以集中競價交易方法或證劵監督部門承認的多種方式向公眾公司股東回購公司股票。企業需在10日內召開董事會,探討企業向公眾公司股東回購公司股票的解決方案,同時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刭徆煞菪柙谄髽I股東會準許并承擔有關法律規定相關手續的30日內執行結束,該次回購的企業股票需在10日內銷戶并立即申請辦理減資程序。
2、公司回購股票資金為流動資金,復購股票價格不得超過企業最近一本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公積金。
3、單一會計期間企業用以回購股份資金額度不超過回購股份事宜產生時上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公司股東純利潤的20%。
4、假如公司股價已不達到運行平穩股票價格措施要求的,企業可不會再執行回購股份。
(三)大股東、控股股東的承諾
1、在啟動股票價格穩定措施的前提達到時,且加持企業股票不可導致公司不符合法律規定企業上市條件或開啟個人的全面要約收購責任前提下,自己將于以下情形之一發生之日起30日內,明確提出加持公司股權的解決方案(包含擬加持公司股權的總數、價格定位、加持方式等)然后由公司新聞:(1)企業不能執行回購股份或是回購股份計劃方案沒有獲得股東會準許;或(2)公司回購股票執行完成后,企業接連3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仍小于企業最近一本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公積金。
2、自己加持公司股權的價錢不得超過企業最近一本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公積金。
3、自己用以增持股份資金額度不少于自己自企業上市后總計從企業所獲得股票分紅稅后工資金額的50%及本人自企業上市后在擔任執行董事、監事會和高管人員期內總計從企業發放的稅后工資薪資累計額的30%總和。
4、自己將于加持計劃方案公示之日起6個月內執行加持企業股票方案;那如果發生以下情形之一,自己將不會執行加持公司股權:(1)上市公司持續3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都已高過企業最近一本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公積金;(2)持續加持個股可能導致公司不達到法律規定企業上市條件;(3)持續加持個股將開啟個人的全面要約收購責任且我本人未計劃實施全面要約收購。
5、在企業上市后三年內不會因自己職位變動、辭職等因素而放棄了執行該服務承諾。
(四)董事(不包含獨董)、高管人員的承諾
1、在控投股東增持企業股票執行完成后,企業接連3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仍小于企業最近一本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公積金,且加持企業股票不可導致公司不符合法律規定企業上市條件或開啟個人的全面要約收購責任前提下,自己將采取二級市場以集中競價交易方法加持企業股票以平穩公司股價,實際加持個股的總數等事宜將提早公示。
2、自己加持公司股權的價錢不得超過企業最近一本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公積金。
3、自己用以增持股份資金額度不少于自己自企業上市后總計從企業所獲得股票分紅稅后工資金額的50%及本人自企業上市后在擔任執行董事、監事會和高管人員期內總計從企業發放的稅后工資薪資累計額的30%總和。
4、自己將于控投股東增持企業股票執行完成后90日內進行股權加持,且加持公司股權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那如果發生以下情形之一,自己將不會執行加持公司股權:(1)上市公司持續3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都已高過企業最近一本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公積金;(2)持續加持個股可能導致公司不達到法律規定企業上市條件;(3)持續加持個股將開啟個人的全面要約收購責任且我本人未計劃實施全面要約收購。
5、在企業上市后三年內不會因自己職位變動、辭職等因素而放棄了執行該服務承諾。
五、公司股東有關持倉意愿及高管增持意愿的服務承諾
(一)大股東、控股股東的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焦召明、焦顯陽、焦啟航服務承諾:
1、自己早已服務承諾持有公司股權鎖住36個月。若是在鎖住期滿三年內自己擬減持個股的,高管增持價錢(若因上市以來派發現金紅利、派股、轉增股本、配資等因素開展除權除息、除權除息的,將依據證交所的相關規定作復權解決)不少于股價。鎖住期滿三年內,自己每一年高管增持持有的公司股權總數總計不得超過上一年度最后一個買賣日登記在自己名下股權總量的5%(因為公司開展權益分派、公司減資縮股等原因導致自己持有公司股權變動的,相對應本年度可轉讓股份信用額度做對應變動)。
2、自己高管增持公司股權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主要方法包含但是不限于交易中心集中競價交易方法、大宗交易方式、國有資產轉讓方法等。自己高管增持公司股權前,需提前三個買賣日予以公告,并依據證交所規則立即、清晰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別的持倉5%以上主要股東的承諾
佛山亞通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企業)服務承諾:
1、本公司早已服務承諾持有公司股權鎖住36個月。若是在鎖住期滿三年內本公司擬減持個股的,高管增持價錢(若因上市以來派發現金紅利、派股、轉增股本、配資等因素開展除權除息、除權除息的,將依據證交所的相關規定作復權解決)不少于股價。鎖住期滿三年內,本公司每一年高管增持持有的公司股權總數總計不得超過上一年度最后一個買賣日備案在公司名下股權總量的10%(因為公司開展權益分派、公司減資縮股等原因導致本企業持公司股權變動的,相對應本年度可轉讓股份信用額度做對應變動)。
2、本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權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主要方法包含但是不限于交易中心集中競價交易方法、大宗交易方式、國有資產轉讓方法等。本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權,應當按照證交所規則及時準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但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小于5%以下時以外。
天津中冀信誠企業經營管理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服務承諾:
1、在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以來,本公司將嚴格執行所做出的有關持有企業股份鎖定期的承諾。鎖住期滿,在遵循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規章標準且不違背已做出的承諾的情形下,以集中競價、大宗交易規則、國有資產轉讓等相關法律法規許可的方法出讓企業股票。
2、如本公司在股份鎖定期期滿后三年內減持股份,將遵循中國證監會、交易中心有關股東減持的有關規定,根據自己的財務預測,并盡可能考慮到企業平穩股票價格、資本運營及長遠發展的要求,作出科學安排。
3、本公司高管增持價錢(若因派發現金紅利、派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因素開展除權除息、除權除息的,須按照證交所的相關規定作復權解決)依據當年的二級市場價格明確,并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證劵交易方式規定。
4、本企業實施高管增持時,若仍然是持倉5%之上股東,至少提前3個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緊密配合企業的信息披露工作中。除此之外,本公司也將遵循證監會、上海交易所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的有關規定。
六、有關服務承諾履行管束對策
(一)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執行董事、高管人員的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執行董事、高管人員就所做公開承諾的執行給出了如下所示管束對策:
1、如自己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無法執行公開承諾事項的,需提出新的服務承諾和接受如下所示管束對策,直到一個新的服務承諾執行結束或相對應防范措施執行結束:(1)在股東會及證監會指定公布新聞中公布表明未完全履行的具體原因同時向公司股東以及社會公眾投資者致歉。(2)不得轉讓公司股權,因傳承、被銀行起訴、上市公司重組、為執行維護股民權益服務承諾等務必股權轉讓的情況以外。(3)暫時不領到企業分配利潤中屬于個人的一部分。(4)能夠職位變動不得主動提出辭職。(5)主動提出核減或不發薪資或補貼。(6)若因未完全履行有關承諾事項而獲取收益的,所得盈利歸公司所有,并且在獲取收益的五個工作中日內將所得盈利付給企業指定賬戶。(7)自己未完全履行有關服務承諾,為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規賠付投資人損害。
2、如自己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無法執行公開承諾事項的,需提出新的服務承諾和接受如下所示管束對策,直到一個新的服務承諾執行結束或相對應防范措施執行結束:(1)在股東會及證監會指定公布新聞中公布表明未完全履行的具體原因同時向公司股東以及社會公眾投資者致歉。(2)盡早科學研究將投資人權益損害降到最小處理措施,盡可能的維護企業投資人權益。
(二)發行人的服務承諾
公司就所做公開承諾的執行給出了如下所示管束對策:
1、如我們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無法執行公開承諾事項的,需提出新的服務承諾(有關服務承諾必須按法律法規、政策法規、企業章程的相關規定執行有關審批流程)和接受如下所示管束對策,直到一個新的服務承諾執行結束或相對應防范措施執行結束:(1)在股東會及證監會指定公布新聞中公布表明未完全履行的具體原因同時向公司股東以及社會公眾投資者致歉。(2)不得進行公布并購重組。(3)對我們公司該等未履行協議的舉動承擔個人責任的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核減或不發薪資或補貼。(4)不可準許未履行協議的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的主動離職申請書,但能開展職位變動。(5)為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我們公司將給投資者依規承擔連帶責任。
2、如我們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無法執行公開承諾事項的,需提出新的服務承諾(有關服務承諾必須按法律法規、政策法規、企業章程的相關規定執行有關審批流程)和接受如下所示管束對策,直到一個新的服務承諾執行結束或相對應防范措施執行結束:(1)在股東會及證監會指定公布新聞中公布表明未完全履行的具體原因同時向公司股東以及社會公眾投資者致歉。(2)盡早科學研究將投資人權益損害降到最小處理措施,同時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盡可能的維護我們公司投資人權益。
(三)別的持倉5%以上主要股東的承諾
自然人股東佛山亞通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企業)、天津中冀信誠企業經營管理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就所做約定的執行給出了如下所示管束對策:
1、假如本公司未完全履行有關承諾事項,本公司將于企業股東會及證監會指定的書報刊上公布表明有關服務承諾無法執行、沒法執行或者無法按時執行的具體原因,同時向公司與社會發展公眾投資者致歉。本公司將及時明確提出填補服務承諾或取代服務承諾,以盡量維護投資人的利益。
2、本公司因未完全履行以上承諾事項而獲取收益的,所得的盈利歸公司所有,本公司將于獲取收益的5日內將上述情況盈利付給企業指定賬戶;如果因未完全履行以上承諾事項給企業或者其它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本公司將向領導或者其它投資人依規承擔連帶責任。
七、有關招股書真實性的服務承諾
(一)發行人的服務承諾
我們公司服務承諾:
1、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書不會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如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書被證劵監督部門評定存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對分辨公司是否符合規定的發行條件組成重要、本質影響,公司將在證劵監督部門做出以上評定時,依照到時候企業股票二級市場的價錢依規復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所有新股上市。
3、如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書被證劵監督部門評定存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投資人在股票交易中遭受損失的,企業可依法賠付投資人損害:(1)在證劵監督部門評定企業招股書存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后5個工作日內,應運行賠付投資人損害的相關工作;(2)投資人損害根據證劵監督部門或司法部門評定金額或與投資人共同商定金額明確。
(二)大股東、控股股東的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焦召明、焦顯陽、焦啟航服務承諾:
1、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書不會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如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書被證劵監督部門評定存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對分辨公司是否符合規定的發行條件組成重要、本質影響,自己將于證劵監督部門做出以上評定時,依照到時候企業股票二級市場的價錢依規復購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自己公開發售的所有股權。
3、如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書被證劵監督部門評定存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投資人在股票交易中遭受損失的,自己可依法賠付投資人損害:(1)在證劵監督部門評定企業招股書存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后5個工作日內,應運行賠付投資人損害的相關工作;(2)投資人損害根據證劵監督部門或司法部門評定金額或與投資人共同商定金額明確。
(三)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的承諾
企業整體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服務承諾:
1、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書不會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如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書被證劵監督部門評定存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投資人在股票交易中遭受損失的,自己可依法賠付投資人損害:(1)在證劵監督部門評定企業招股書存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后5個工作日內,應運行賠付投資人損害的相關工作;(2)投資人損害根據證劵監督部門或司法部門評定金額或與投資人共同商定金額明確。
(四)有關中介服務的承諾
吳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光大證券”)服務承諾:
光大證券為外國投資者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制做、開具的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情況,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因光大證券為外國投資者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制做、開具的文檔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為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光大證券將優先賠付投資人損害。(下轉C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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