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840證券簡稱:華統股份公示序號:2023-019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東會會議召開狀況
浙江省華統肉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2023年2月10日以電子郵箱、手機通信等方式下達通知,并且于2023年2月14日以當場與通信緊密結合方法舉辦。此次會議需到執行董事9名,真實到會執行董事9名,在其中執行董事王躍、薛哲君先生及其獨董周偉良、金浪、徐向纮老先生采用通信方式決議。會議由老總朱儉軍老先生組織,監事、高管人員出席了此次會議,會議的集結和舉辦合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規和企業章程的相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決議狀況
1、決議并通過《關于公司不提前贖回華統轉債的議案》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
之上提案主要內容詳細同一天企業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布的《關于不提前贖回華統轉債的提示性公告》。
三、備查簿文檔
1、經與會董事簽名加蓋公章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浙江省華統肉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2月15日
證券代碼:002840證券簡稱:華統股份公示序號:2023-020
債卷編碼:128106債卷通稱:華統可轉債
浙江省華統肉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關于不強制贖回華統可轉債的提示性公告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核心內容提醒:
1、自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2月14日,企業股票已經連續15個交易日內收盤價高過“華統可轉債”本期轉股價格的130%,已開啟“華統可轉債”的是標準贖回條款。董事會確定此次不履行“華統可轉債”的強制贖回支配權。且自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8月14日止期內,如企業再度開啟“華統可轉債”的贖回條款,都不履行強制贖回支配權。
2、以2023年8月14日后第一個交易時間重算,若“華統可轉債”再度開啟如果有條件贖回條款,到時候董事會將召開工作會議,再決定是否履行“華統可轉債”的強制贖回支配權,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一、“華統可轉債”的相關情況
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批準〔2020〕315號”文審批,浙江省華統肉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于2020年4月10日向公眾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550引馬鎮,每一張顏值rmb100元,發售總金額5.50億人民幣。經深圳交易所“深圳上〔2020〕346號”文允許,企業5.50億人民幣可轉換公司債券于2020年5月8之日起在深圳交易所競價交易,債卷通稱“華統可轉債”,債卷編碼“128106”。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浙江華統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相關規定,企業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債券自2020年10月16日起可轉換為公司股權。“華統可轉債”的初始轉股價格為15.12元/股。
1、2020年5月14日,企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埋授予181億港元員工持股計劃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備案進行。因此,企業相對應將“華統可轉債”的轉股價格由15.12元/股調整至15.07元/股,變更后的轉股價格自2020年5月15日起起效。
2、2020年7月1日,企業2019年度權益分派執行結束。因此,企業相對應將“華統可轉債”的轉股價格由15.07元/股調整至9.39元/股,變更后的轉股價格自2020年7月1日起起效。
3、2021年3月,企業對不符合激勵條件的8位激勵對象持有的已授于但還沒有解除限售的總計67.84億港元員工持股計劃實行了回購注銷。因此,企業相對應將“華統可轉債”的轉股價格由9.39元/股調整至9.40元/股,變更后的轉股價格自2021年3月5之日起起效。
4、2021年6月30日,企業2020年度權益分派執行結束。因此,企業相對應將“華統可轉債”的轉股價格由9.40元/股調整至9.37元/股,變更后的轉股價格自2021年6月30日起起效。
5、2022年8月1日,企業2021年公開增發A股個股13,220億港元在深圳交易所發售。因此,企業相對應將“華統可轉債”的轉股價格由9.37元/股調整至8.85元/股,變更后的轉股價格自2022年8月1日起起效。
綜上所述,目前為止企業“華統可轉債”的轉股價格為8.85元/股。
二、“華統可轉債”如果有條件贖回條款
根據有關標準及《浙江華統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要求,“華統可轉債”的是標準贖回條款如下所示: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期內,假如企業股票持續三十個交易時間中起碼有十五個交易日收盤價格高于本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或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股權轉讓額度不夠rmb3,000萬余元時,企業有權利依照債券面值加本期應計利息的價錢贖出全部或部分未股權轉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本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
IA=B×i×t/365
IA:指本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者所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上總額;
i:指可轉換公司債券當初息票率;
t:指計息天數,也就是從上一個還息日至本計算利息本年度贖出日止的具體日歷天數(算頭算不上尾)。
如在上述情況三十個交易日發生了轉股價格調節的情況,即在轉股價格調節此前的交易時間按調節前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測算,在轉股價格調節日及以后的交易時間按變更后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測算。
三、此次開啟可轉換債券如果有條件贖回條款的現象
自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2月14日,企業股票已經連續15個交易日內收盤價高過“華統可轉債”本期轉股價格的130%。已開啟“華統可轉債”的是標準贖回條款。
四、企業可轉換債券此次不強制贖回的決議程序流程
公司在2023年2月14日舉辦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公司不提前贖回華統轉債的議案》,根據企業具體和當前市場狀況,通過充分考慮,董事會確定此次不履行“華統可轉債”的強制贖回支配權。且自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8月14日止期內,如企業再度開啟“華統可轉債”的贖回條款,都不履行強制贖回支配權。并且以2023年8月14日后第一個交易時間重算,若“華統可轉債”再度開啟如果有條件贖回條款,到時候董事會將召開工作會議,再決定是否履行“華統可轉債”的強制贖回支配權,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公司實際控制人、大股東、持倉5%之上股東、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在贖出標準達到前六個月內買賣“華統可轉債”的現象。
經公司自糾自查,公司實際控制人、大股東、持倉5%之上股東、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在此次“華統可轉債”贖出標準達到前六個月內,不會有買賣“華統可轉債”的現象。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業沒有收到以上工作人員不久的將來六個月內高管增持“華統可轉債”計劃。
特此公告。
浙江省華統肉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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