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56證券簡稱:兆新股份公示序號:2023-003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具體內容的實際、精準和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事宜簡述
深圳兆新能源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1月14日公布了《關于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執行暨控制權擬發生變更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號:2023-001),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陳永弟先生與中信信托有限公司(下稱“中信信托”)借款糾紛一案【案號:(2021)粵03執恢633號】,深圳中院判決消除失信執行人陳永弟老先生所持有的486,007,100股股票的凍潔,并將這部分個股以人民幣1,394,840,370塊錢(2.87元/股)抵付給申請執行人中信信托管理的“中信信托有限公司—恒豐銀行私募基金組合投資新項目1702期”(下稱“信托項目”)全部。恒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恒豐銀行”)作為該信托項目的唯一受托人及收益人,有著信托項目所擁有證券支配權。
2023年2月14日,公司收到恒豐銀行書面形式通知并查看核查,以上股權已經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進行過戶登記辦理手續,陳永弟老先生所持有的486,007,100股企業股票已產權過戶至“中信信托有限公司-恒豐銀行私募基金組合投資新項目1702期”戶下。
二、股權過戶登記結束后,公司股東股權變動的現象
此次股權變動前,陳永弟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6,406,77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5.84%;“中信信托有限公司—恒豐銀行私募基金組合投資新項目1702期”未持有公司股份。
此次股權變動后,陳永弟老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399,67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2%;“中信信托有限公司—恒豐銀行私募基金組合投資新項目1702期”持有公司股份486,007,1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5.82%。
三、別的表明及風險防范
1、此次股份過戶登記結束后,企業第一大股東調整為“中信信托有限公司—恒豐銀行私募基金組合投資新項目1702期”,陳永弟老先生不必為公司控股股東及控股股東。
2、此次股權變動事宜為公司股東經濟糾紛而致,企業在財產、業務流程、會計和管理等方面均與其說保持獨立。此次股權變動尚未對企業平時生產制造運營和管理管理決策造成影響,也不會對損益類造成影響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別的股東利益的情形。
3、此次股權變動不會有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和相關約定的狀況。
4、企業高度關注本事宜工作進展,已提醒利益相關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及時提供有關信息及材料,幫助企業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企業特定的信息披露新聞媒體是《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企業相關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聞媒體發表的公告為準。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簿文檔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達的《持股5%以上股東每日持股變化名單》。
特此公告。
深圳兆新能源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二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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