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023證券簡稱:浙能電力公示序號:2023-009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擔負某些及法律責任。
一、買賣簡述
浙江省浙能電力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浙能電力”或“企業”)于2022年11月10日與蘇州中來光伏發電新材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來股份”)大股東林建偉、張育政夫妻簽定《股份轉讓協議》及《表決權委托協議》,擬通過現金結算方法轉讓張育政所持有的中來股份105,745,704股股權(約為中來股份總股本的9.70%),轉讓價格是每一股17.18元,總計轉讓額度1,816,711,194.72元;與此同時擬獲得林建偉所持有的中來股份108,962,736股股權(約為中來股份總股本的10%)相對應的投票權。此次交易完成后,浙能電力將擁有中來股份9.70%的股權及19.70%的投票權,變成中來股份控制方。實際詳細2022年11月11日公布的《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受讓蘇州中來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權并取得控制權的公告》(2022-053)。
二、工作進展
企業于近期接到深圳交易所開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確認書》,同時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辦國有資產轉讓股份的過戶登記辦理手續。2023年2月14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具的《證券過戶登記確認書》。原張育政所持有的中來股份105,745,704股股權已過戶登記至企業戶下,企業擁有中來股份9.70%的股權。
依據《表決權委托協議》,自標底股權進行過戶登記生效日,林建偉將其持有的中來股份108,962,736股股權相對應的表決權委托給企業履行。企業總計擁有中來股份214,708,440股股權相匹配投票權,占中來股份所有股權相匹配投票權比例19.70%。
三、對企業的危害
此次股份過戶進行前后左右,公司和林建偉、張育政夫妻及其一致行動人普樂投入的持倉狀況變化如下所示:
依據證監會、深圳交易所等公布的最新法律法規,與此同時遵照審慎性標準,根據《表決權委托協議》,在表決權委托期內,浙能電力與林建偉、張育政、普樂投資構成一致行動人。林建偉老先生、張育政女性向浙能電力服務承諾:在約定書的表決權委托期內,林建偉、張育政及普樂投資在履行剩下股權投票權時,將和浙能電力保持一致。此次交易完成后,浙能電力變成中來股份控制方。
依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第七十四條,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所持有的公司被收購企業的股權,在并購結束后18個月不得轉讓。買賣雙方服務承諾,將保證一同遵循《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第七十四條等相關規定,如果兩個人所持有的股權產生高管增持出讓,造成違背第七十四條等相關規定,將執行有關責任并要擔負相應責任。
四、其他情形表明
依據《股份轉讓協議》,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和林建偉、張育政將行使股東權利對中來股份股東會開展適當調整,在其中由浙能電力候選人人數超過監事會成員總人數二分之一。待中來股份股東會按法定條件進行調整,企業將中來股份列入合并報表范圍。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能電力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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