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392證券簡稱:萬泰生物公示序號:2023-013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現金管理業務受托方: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分行(下稱“建行”)。
●現金管理業務額度:rmb50,000萬余元。
●現金管理業務產品名字及時限:存定期商品,1年。
●履行決議程序流程:北京市萬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1月13日舉辦第五屆股東會第十七次大會、第五屆職工監事第十七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允許公司使用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25億人民幣(含)的臨時閑置不用非公開發行募資適度項目投資安全系數高、流動性好的保底類產品,單項工程商品時限一般不超過12月。該信用額度自企業股東大會審議根據生效日12個月合理,可以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一同循環系統翻轉應用。主要內容詳細公司在特定信息公開新聞媒體公布的《北京萬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05)。
一、此次現金管理業務概述
(一)現金管理業務目地
由于企業募投項目都有一年以上的實施周期,為提升募資的使用效率和資金效益,企業在保證不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與募集資金使用的情形下,應用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開展現金管理業務,有利于提高募資的使用效率,提升企業盈利,確保公司股東利潤最大化。
(二)自有資金
1、此次現金管理業務資金來自閑置募集資金。
2、募資的相關情況
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北京萬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批準[2022]1098號)審批,公司本次公開增發25,862,705股新股上市,發行價135.33元/股,募資總額為rmb3,499,999,867.65元,扣減與發售相關費用rmb39,844,153.48元,具體募資凈收益為人民幣3,460,155,714.17元,以上募資已經在2022年6月30日及時。容誠會計師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已對此次公開增發A股個股的募資及時情況進行檢審,并提交了《驗資報告》(容誠驗字[2022]518Z0069號)。企業已經將募集資金專戶存放,并和承銷商、儲存募資的銀行業簽署了募資三方及四方監管協議。
(三)現金管理業務商品的相關情況
(四)企業對現金管理業務相關風險的內控制度
公司本著維護保養公司股東和企業利益的基本原則,將風險防控擺在首位,對現金管理業務嚴格監督,慎重管理決策,企業所選的現金管理業務產品是保底型,在相關現金管理業務商品婚姻存續期間,企業和銀行保持聯絡,提升風險管控和指導,嚴格把控資產安全性。
若發現存有可能會影響企業財產安全的潛在風險,公司財務部相關負責人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規避風險。企業依照管理決策、實行、監督職責不相容的基本原則創建現金管理業務的審核和程序運行,保證財產安全。
獨董、職工監事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管與查驗,如果需要能夠聘用權威機構開展財務審計。企業內審部門承擔對產品進行財務審計、監管。企業證券部承擔依照有關要求立即公布現金管理業務實際情況。
企業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辦理現金管理業務業務流程,正確使用募資。
二、此次現金管理業務實際情況
(一)合同主要條款及資產看向
1、存定期商品
(二)風險管控剖析
此次企業現金管理業務為一年期定期存款,在儲蓄期內,若發現存有可能會影響企業財產安全的潛在風險,公司財務部相關負責人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規避風險,保證財產安全。
(三)應用閑置募集資金開展現金管理業務的解釋
此次應用臨時閑置不用募資開展現金管理業務,合乎安全系數高、流動性好、限期不得超過12個月應用要求。企業不會有變向更改募集資金用途的現象,此次應用募資開展現金管理業務不受影響募投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現象。
三、現金管理業務受托方狀況
受托方建行為已上市金融企業,與企業、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控股股東不會有關聯性。
四、對企業的危害
(一)企業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財務狀況如下所示:
企業:萬余元
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流動資產為466,246.73萬余元,此次應用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業務付款金額為50,000萬余元,占最近一期期終流動資產的10.72%,對企業未來主營、經營情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不容易造成嚴重危害,企業不會有有超大金額債務的與此同時選購超大金額現金管理業務商品的情況。
(二)對企業的危害
企業以存定期方法儲放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要在保證企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進度和保證資產安全的情況下所進行的,不受影響企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不會對公司將來市場拓展、經營情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導致很大影響。根據開展適當的現金管理業務,能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能獲得一定的項目效益,為股東牟取更多回報率。
五、風險防范
企業將募資以存定期的形式儲放,安全系數高,流動性好。企業設立了完善的資金管理制度,保證儲蓄事項的有序開展和完善運作,并和金融機構保持聯絡,提升風險管控和指導,保證財產安全。
六、決策制定的承擔及獨董、職工監事、承銷商建議
公司在2023年1月13日舉辦第五屆股東會第十七次大會、第五屆職工監事第十七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允許公司使用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25億人民幣(含)的臨時閑置不用非公開發行募資適度項目投資安全系數高、流動性好的保底類產品,單項工程商品時限一般不超過12月。該信用額度自企業股東大會審議根據生效日12個月合理,可以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一同循環系統翻轉應用,并受權公司董事長在相關信用額度范圍之內簽定有關文件,具體事宜由財務部門實施。公司獨立董事、職工監事對該事項發布了很明確的同意意見;承銷商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發布確立贊同的審查建議。主要內容詳細公司在特定信息公開新聞媒體公布的《北京萬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05)。
七、截止本公告日,企業近期十二個月應用募資理財狀況
企業:萬余元
特此公告。
北京市萬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3年2月17日
證券代碼:603392證券簡稱:萬泰生物公示序號:2023-012
北京市萬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有關設立投資理財專用型銀行結算賬戶
簽定募資三方監管協議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一、募資基本概況
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北京萬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批準[2022]1098號)審批,北京市萬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此次公開增發25,862,705股新股上市,發行價135.33元/股,募資總額為rmb3,499,999,867.65元,扣減與發售相關費用rmb39,844,153.48元,具體募資凈收益為人民幣3,460,155,714.17元,以上募資已經在2022年6月30日及時。容誠會計師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已對此次公開增發A股個股的募資及時情況進行檢審,并提交了《驗資報告》(容誠驗字[2022]518Z0069號)。
公司在2023年1月13日舉辦第五屆股東會第十七次大會、第五屆職工監事第十七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允許公司使用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25億人民幣(含)的臨時閑置不用非公開發行募資適度項目投資安全系數高、流動性好的保底類產品,單項工程商品時限一般不超過12月。該信用額度自企業股東大會審議根據生效日12個月合理,可以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一同循環系統翻轉應用,并受權公司董事長在相關信用額度范圍之內簽定有關文件,具體事宜由財務部門實施。公司獨立董事、職工監事對該事項發布了很明確的同意意見;承銷商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發布確立贊同的審查建議。主要內容詳細公司在特定信息公開新聞媒體公布的《北京萬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05)。
二、募資資金監管協議的簽署情況及募資投資理財產品資金的設立具體情況
前不久,因擬購買理財必須,集團公司設立了募資投資理財產品專用型銀行結算賬戶,實際賬號信息如下所示:
依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有關規定,公司將在理財產品到期且沒有下一步選購方案時及時銷戶之上專用型銀行結算賬戶,之上帳戶僅限于臨時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專用型清算,不可儲放非募資或用于其它應用領域。
企業已經在2023年2月15日會與承銷商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分行簽定募集資金專戶存放三方監管協議(下稱“三方監管協議”)。該協議與上海交易所《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會有重要差別。
三、《三方監管協議》主要內容
招標方:北京市萬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招標方”)
承包方: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分行(下稱“承包方”)
丙方: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下稱“丙方”)
1、甲方公司在承包方設立募資重點帳戶(下稱“資金”),該資金僅限于招標方或者其分公司選購合乎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監管政策的銀行理財的募資的存儲和應用,不可以作為別的主要用途。
2、雙方理應一同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制度。
3、丙方做為甲方的保薦代表人,應依據相關規定特定保薦代表人或者其它工作人員對招標方募集資金使用狀況進行監管。
丙方服務承諾依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及其招標方制定的募資資金管理制度對招標方募資的監管和應用執行證券承銷崗位職責,開展持續督導工作中。
丙方可以采用現場勘察、書面形式咨詢等形式履行其決定權。甲方和乙方理應相互配合丙方調查分析與查看。丙方每上半年度對招標方現場勘察時應該與此同時查驗資金存放狀況。
4、招標方受權丙方指定保薦代表人柳泰川、王施健隨時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復制招標方資金的相關資料;承包方應當立即、精確、全面地向給予所需要的相關資金的相關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乙方查看招標方資金相關情況時應該出示個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證件;丙方指定別的工作員向乙方查看招標方資金相關情況時應該出示個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證件和介紹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示真正、精確、完整的資金銀行對賬單,并抄贈給丙方。
6、招標方1次或是12個月之內總計從資金取出的金額超過5,000萬余元且做到發售募資總金額扣減發行費后凈收益的20%的,招標方應當立即以發傳真方法通告丙方,并提供資金的開支明細。
7、丙方有權利根據有關要求拆換指定保薦代表人。丙方拆換保薦代表人的,理應將這些證明材料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與此同時按本協議書第十二條的需求書面形式通知拆換后保薦代表人的聯系電話。拆換保薦代表人不受影響本協議法律效力。
8、承包方連續三次未能及時向甲方出示銀行對賬單,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調研資金情況的,業主能夠積極或在丙方要求下單方停止本協議并銷戶募集資金專戶。
9、丙方發覺招標方、承包方未按照約定執行本協議的,必須在知曉相關客觀事實后立即向上海交易所書面材料。
10、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者其法定代理人簽定加蓋分別公司公章生效日起效,至資金資產所有開支結束并按規定注銷生效日無效。
特此公告。
北京市萬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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