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3版)
上月最后一個自然日,即2025年1月31日)的總資產金額,投資者填寫的總資產金額應與保薦人(主承銷商)提交的資產規模報告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中的總資產金額一致。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足一個月的,原則上應在2025年2月24日前第五個交易日進行查詢(T-9日)以產品總資產金額為準。
線下投資者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和資產規模,合理確定認購規模,不得超過資產規模。發起人(主承銷商)發現配售對象不符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認購的,有權認定配售對象認購無效。
7、線下淘汰比例規定:初步詢價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淘汰無效報價后的初步詢價結果,根據認購價格由高到低、同一認購價格、同一認購價格、同一認購價格、同一認購時間(以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記錄為準),從晚到早、同一認購價格、同一認購數量、同一認購時間、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淘汰最高部分配售對象的報價,淘汰的認購量不得低于所有合格線下投資者總認購量的1%。當擬淘汰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不再淘汰該價格上的認購。淘汰部分不得參與線下認購。
排除最高部分報價后,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根據剩余報價和認購數量、發行人基本面、行業、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場環境、募集資金需求和承銷風險,仔細合理確定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和有效認購數量。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根據上述原則確定的線下投資者數量不少于10人 家。
有效報價是指線下投資者申報的不低于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不作為最高報價部分,符合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事先確定和公告的其他條件的報價。只有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才能參與線下認購。發起人(主承銷商)聘請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立即見證整個發行和承銷過程,并對線下投資者資質、詢價、定價、配售、資金配置、信息披露等相關條件的合規有效性發表明確意見。
8、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初步詢價后,如果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超過發行公告中披露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消除最高報價后的線下投資者報價,則消除最高報價后的公共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資者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或者發行價格對應的市盈率高于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的平均市盈率(中國證券指數有限公司最近一個月發行的靜態平均市盈率),發行人和保薦人
9、限售期安排:在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沒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線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線下投資者應承諾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之日起6個月獲得配股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也就是說,在每個配售對象獲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是無限期的,可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計算。
線下投資者在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和線下認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被視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線下限售期安排。
《初步詢價及推廣公告》中的“二、戰略配售”詳見戰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
10、市值要求:
線下投資者:前兩個交易日(2025年2月27日)開始初步詢價。T-6)為基準日,科技創新創業等主題封閉運營基金和封閉運營戰略配售基金在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持有的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日均市值應在1000萬元(含)以上;其他參與本次發行初步查詢的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本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持有的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日均市值應在6000萬元(含)以上。配售對象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具體市值計算規則按照《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線下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深圳證券上[2023]110號)執行。
網上投資者:持有深圳證券交易所非限制性a股股份和非限制性存托憑證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可于2025年3月7日(T日)參與本次發行的網上認購。其中,自然人應當按照《投資者適宜性管理辦法》等規定開放創業板市場交易權限(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除外)。市值每5000元可認購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認購額度。每個認購單位為500股,認購數量應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認購上限不得超過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過7000股,具體網上發行數量將在發行公告中披露。2025年3月5日,投資者持有的市值(T-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可同時用于2025年3月7日(T日)認購多只新股。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應當符合《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11、網上網下認購無需支付認購資金:本次網下認購日和網上認購日同為2025年3月7日(T日),其中網下認購時間為9。:30-15:網上認購時間為900:15-11:30,13:00-15:00.投資者在2025年3月7日(T日)進行網上和線下認購時,無需支付認購資金。
12、獨立表達認購意愿:網上投資者應獨立表達認購意向,不得總結委托證券公司為其申購新股。
13、發行回撥機制: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于2025年3月7日(T日)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調整離線和在線發行的規模?;負軝C制的具體安排見《初步查詢推廣公告》中的“六、本發行回撥機制”。
14、分配投資者支付和放棄股份處理:線下投資者應于2025年3月11日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和初步配售數量,根據合肥恒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和創業板上市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T+2日)16:00前及時足額支付新股認購資金。如果線下投資者每天獲得多只新股,請務必按每只新股分別支付,并按規范填寫備注。如果同日獲得多只新股,如果只匯總金額,合并支付將導致入賬失敗,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標后,應按照《合肥恒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彩票中標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付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于2025年3月11日(T+2日)新股認購資金充足,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的資金轉移應當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
保薦人(主承銷商)承銷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
15、暫停發行: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暫停發行新股,并披露暫停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具體暫停條款見《初步詢價推廣公告》中的“十”。暫停發行。
16、違約責任:提供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未參與線下認購或全額認購或初步配售的線下投資者未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和數量及時足額支付認購資金的,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發起人(主承銷商)應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線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證券交易所各市場相關項目的違規數量合并計算。配售對象列入限制名單期間,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線下投資者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其管理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累計3次但未足額支付,自結算參與者最近申報放棄認購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線認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計算。
17、股票發行后計劃在創業板上市,市場投資風險較高。創業板公司具有研發投資大、經營風險高、業績不穩定、退市風險高等特點,投資者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應充分了解創業板市場的投資風險和公司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風險因素,并認真做出投資決策。
投資者應充分了解新股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仔細閱讀本公告的內容,了解定價原則和配售原則,確保不參與線下查詢,確保認購數量和未來持股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投資者一旦提交報價,發起人(主承銷商)將被視為投資者的承諾:投資者參與報價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違法行為及相應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18、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承諾,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不存在影響本次發行的重大事項。
股票發行概況
發行人:合肥恒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華安證券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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