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出去日期:2024年4月16日
1、公示基本資料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十六、基金收益與分派"界定為:“在滿足相關基金的分紅標準前提下,基金托管人可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利潤分配,實際分配原則以通知為準,若《基金合同》起效不滿意3 月并不開展利潤分配;”
2、與年底分紅相關的其他信息內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1)利益備案日申請辦理認購或變換轉到的基金認購不享有此次年底分紅利益,申請辦理贖出或變換轉出的基金認購具有此次年底分紅利益。
(2)針對沒有選擇本基金實際分紅方式的投資人,本基金默認分紅方式為紅股方法。
(3)投資者可以在股票基金對外開放日的股票交易時間內到銷售點改動分紅方式,這次年底分紅確定的形式將依照投資人在利益備案日以前(沒有2024年4月17日)最終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標準。請投資者到銷售點或者通過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確定分紅方式正確與否,如有誤或期待改動分紅方式的,請盡快在規定時間內前至市場銷售網點辦理變更登記。
(4)若投資者選擇紅利再投資方法并且在2024年4月17日申請辦理贖出基金份額的,其余額(包含紅利再投資市場份額)小于1份時,本基金將快速計算其年底分紅盈利,并和贖出款一起支付現金方式付款。
(5)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別的相關信息的投資人,可登陸本基金管理人網址(http://www.zsfund.com)或撥打在線客服咨詢400-067-9908(免長途費)資詢相關的事宜。
風險防范:本基金管理人服務承諾以誠實信用原則、盡職履責的原則管理和應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股票基金一定贏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因基金的分紅造成份額凈值轉變,始終不變基金風險收益特征,不會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股票基金長期投資?;疬^往業績并不代表將來主要表現,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浙商豐順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限定超大金額認購(含定期定額投資)、
變換轉到業務流程的通知
公示送出去日期:2024年4月16日
1、公示基本資料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1)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7日,本基金單日每一個基金開戶的認購、定投基金及轉化轉到累計金額應不超過1,000.00元;如單日每一個基金開戶的認購、定投基金及轉化轉到累計金額超出1,0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絕。
(2)在本基金限定超大金額認購(含定期定額投資)、變換轉到業務期間,別的業務流程正常的申請辦理。
(3)如有問題,請致電在線客服咨詢400-067-9908(免長途電話費)或021-60359000咨詢相關信息內容或登錄本企業官網www.zsfund.com獲得有關信息。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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