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計持股5%以上股東上海祥禾涌原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上海涌耀私募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原“寧波梅山保稅港區涌耀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金沃精工”)股東上海祥禾涌原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祥禾涌原”)、上海涌耀私募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原“寧波梅山保稅港區涌耀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上海涌耀”)為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7,516,8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比例9.79%),計劃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合法方式減持股份的數量合計不超過7,516,8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比例9.79%)。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為自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之后六個月內;通過大宗交易或其它方式減持的,為自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之后六個月內。
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收到股東祥禾涌原、上海涌耀出具的《關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基本情況
1、股東的名稱:祥禾涌原、上海涌耀
2、股東持股數量、持股比例:
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本次擬減持原因:祥禾涌原、上海涌耀自身資金需求。
2、減持股份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減持方式: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合法方式。
4、減持期間: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為自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之后六個月內;通過大宗交易或其它方式減持的,為自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之后六個月內。
5、減持數量及比例:祥禾涌原、上海涌耀本次預計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合法方式減持股份的數量合計不超過7,516,800股,減持比例合計不超過公司當前總股本的9.79%,減持數量及比例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采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60日內,合計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60日內,合計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采取協議轉讓交易方式的,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低于公司總股本的5%。若在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發生派發紅利、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權、除息事項的,祥禾涌原、上海涌耀可以根據股本變動對減持計劃進行相應調整。
祥禾涌原、上海涌耀已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對公司的投資期限已滿三十六個月不滿四十八個月,根據《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適用創業投資基金減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別規定,即: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其持有的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的,在任意連續六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的,在任意連續六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
6、減持價格區間:按照減持實施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若在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發生派發紅利、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權、除息事項的,減持股份數及減持價格將相應進行調整。
三、股東承諾及履行情況
祥禾涌原、上海涌耀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公告書》中做出如下承諾:
“自金沃精工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本企業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發行前本企業已直接或間接持有的金沃精工股份,也不由金沃精工回購該部分股份。”
“(1)本企業在鎖定期內將不會減持公司股票。(2)在鎖定期屆滿后,若本企業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本企業減持公司股票的方式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協議轉讓方式等。(3)如違反上述承諾,本企業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將減持股份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p>
截至本公告日,祥禾涌原、上海涌耀嚴格履行了相應承諾,未發生違反上述承諾的行為。
四、相關風險提示
1、祥禾涌原、上海涌耀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因素決定在減持期間是否實施本次減持計劃,本次減持計劃是否實施以及是否按期實施完成存在不確定性。
2、祥禾涌原、上海涌耀不屬于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3、在本計劃實施期間,公司董事會將督促祥禾涌原、上海涌耀嚴格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等的規定,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備查文件
1、上海祥禾涌原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上海涌耀私募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出具的《關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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