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1.最后交易日:2023年2月24日
2023年2月24日為“日豐轉債”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日豐轉債”簡稱首字母為“Z”;2022年2月24日收市之后“日豐轉債”將停止交易。
2.最后轉股日:2023年3月1日
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日收市前,持有“日豐轉債”的投資者仍可進行轉股,2023年3月1日收市后,未實施轉股的“日豐轉債”將停止轉股;截至2023年2月23日收市后,距離2023年3月2日(“日豐轉債”贖回日)僅剩4個交易日。
3.“日豐轉債”持有人辦理轉股事宜的,必須通過托管該債券的證券公司進行轉股申報,具體轉股操作建議可轉債持有人在申報前咨詢開戶證券公司。
特別提示:
1.“日豐轉債”贖回登記日:2023年3月1日
2.“日豐轉債”贖回日:2023年3月2日
3.“日豐轉債”贖回價格:100.57元/張(含當期應計利息,當期年利率為0.6%,且當期利息含稅)
4.發行人(公司)資金到賬日:2023年3月7日
5.投資者贖回款到賬日:2023年3月9日
6.“日豐轉債”停止交易日:2023年2月27日
7.“日豐轉債”停止轉股日:2023年3月2日
8.贖回類別:全部贖回
9.根據安排,截至2023年3月1日收市后仍未轉股的“日豐轉債”將被強制贖回,本次贖回完成后,“日豐轉債”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日豐轉債”如存在被質押或被凍結的,建議在停止交易和轉股日前解除質押和凍結,以免出現無法轉股而被贖回的情形。
風險提示:根據安排,截至2023年3月1日收市后仍未轉股的“日豐轉債”,將按照100.57元/張的價格強制贖回,因目前二級市場價格與贖回價格存在差異,投資者如未及時轉股,可能面臨損失,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廣東日豐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前贖回“日豐轉債”的議案》,同意行使“日豐轉債”有條件贖回權,按照債券面值(人民幣100元)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在贖回登記日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全部未轉股的“日豐轉債”。公司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F將“日豐轉債”贖回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贖回情況概述
(一)觸發贖回情形
1.可轉債發行和上市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1]61號”文核準,廣東日豐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開發行了38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發行總額為38,000萬元。經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上[2021]382號”文同意,公司38,000萬元可轉債于2021年4月16日起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日豐轉債”,債券代碼“128145”。
2.可轉債轉股期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廣東日豐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可轉債募集說明書》”)的有關規定,“日豐轉債”轉股期自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結束之日(2021年3月26日)起滿六個月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可轉換公司債券到期日止(即2021年9月27日至2027年3月21日止)。
3.可轉債轉股價格的調整情況
“日豐轉債”初始轉股價格為19.24/股。2021年6月2日,公司實施完成了2020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根據《可轉債募集說明書》的相關條款,以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公開發行可轉債的有關規定,“日豐轉債”的轉股價格由19.24元/股調整為13.66元/股。2022年6月16日,公司實施完成了2021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根據上述有關規定,“日豐轉債”的轉股價格由13.66元/股調整為10.43元/股。
4.可轉債本次觸發贖回的情形
公司股票(股票簡稱:日豐股份;股票代碼:002953)自2022年12月28日起至2023年2月7日,已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低于“日豐轉債”當期轉股價格(即10.43元/股)的130%(即13.559元/股),已經觸發《可轉債募集說明書》中約定的有條件贖回條款。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前贖回“日豐轉債”的議案》,同意行使“日豐轉債”有條件贖回權,按照債券面值(人民幣100元)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在贖回登記日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全部未轉股的“日豐轉債”。公司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二)有條件贖回條款
根據《可轉債募集說明書》的相關條款,轉股期內,當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僭谵D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調整后的交易日按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诋敱敬伟l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轉股余額不足3,000萬元時。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換公司債券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歷天數(算頭不算尾)。
二、贖回實施安排
(一)贖回價格及其確定依據
根據《可轉債募集說明書》中關于有條件贖回條款的相關約定,贖回價格為100.57元/張(含息稅)。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可轉債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轉債票面總金額:100元/張;
i:指本次可轉債當年票面利率:0.6%;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2022年3月22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2023年3月2日)止的實際日歷天數為345天(算頭不算尾)。
當期利息IA=B×i×t/365=100×0.6%×345/365=0.57元/張;
贖回價格=債券面值+當期利息=100+0.57=100.57元/張;
扣稅后的贖回價格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準的價格為準。公司不對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稅進行代扣代繳。
(二)贖回對象
截至贖回登記日(2023年3月1日)收市后登記在冊的所有“日豐轉債”持有人。
(三)贖回程序及時間安排
1.公司將在贖回日前的每個交易日披露一次贖回提示性公告,通知“日豐轉債”持有人本次贖回的相關事項。
2.自2023年2月27日起,“日豐轉債”停止交易。
3.自2023年3月2日起,“日豐轉債”停止轉股。
4.2023年3月2日為“日豐轉債”贖回日。公司將全額贖回截至贖回登記日(2023年3月1日)收市后登記在冊的“日豐轉債”。本次提前贖回完成后,“日豐轉債”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摘牌。
5.2023年3月7日為發行人(公司)資金到賬日,2023年3月9日為贖回款到達“日豐轉債”持有人資金賬戶日,屆時“日豐轉債”贖回款將通過可轉債托管券商直接劃入“日豐轉債”持有人的資金賬戶。
6.公司將在贖回日后的七個交易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贖回結果公告和可轉債摘牌公告。
三、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贖回條件滿足前的六個月內交易“日豐轉債”的情況
在本次“日豐轉債”贖回條件滿足前6個月內(即在2022年8月7日至2023年2月7日期間內),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的股東、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交易“日豐轉債”的情況。
四、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1.“日豐轉債”持有人辦理轉股事宜的,必須通過托管該債券的證券公司進行轉股申報。具體轉股操作建議可轉債持有人在申報前咨詢開戶證券公司。
2.轉股時不足1股金額的處理方法:“日豐轉債”持有人申請轉換成的股份須是整數股。轉股時不足轉換為1股的可轉債余額,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在可轉債持有人轉股當日后的五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該可轉債余額及該余額所對應的當期應計利息。
3.當日買進的可轉債當日可申請轉股,可轉債轉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轉股申報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與原股份同等的權益。
五、咨詢方式
咨詢部門:公司證券部
咨詢電話:0760-85115672
六、備查文件
1.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2.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廣東日豐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贖回“日豐轉債”的核查意見;
5.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關于廣東日豐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提前贖回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廣東日豐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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