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559 證券簡稱:海目星 公告編號:2023-009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自愿披露公司參與認購產業投資基金份額暨與專業投資機構合作投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1、投資標的:景德鎮蜂巢鈴軒新能源產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
2、投資金額: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海目星”)以自有資金認繳出資人民幣3,500萬元。
3、本次交易未達到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標準。本次交易不涉及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4、風險提示:
(1)本次擬認購的投資基金尚需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私募基金備案后方可從事相關投資活動,具體實施情況及進度尚存在不確定性;
(2)投資項目受宏觀環境、行業政策、市場發展、投資標的經營管理、監管要求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可能存在投資收益不及預期、不能及時有效退出的風險。本次擬投基金無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諾。
(3)投資基金具有周期長、流動性較低的特點,本次投資存在回收期較長、短期內不能為公司貢獻利潤的風險。公司將根據本次投資實際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為了進一步深化與鋰電池產業鏈上下游的通力合作,公司擬參與認購景德鎮蜂巢鈴軒新能源產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或“本基金”)基金份額。公司于近日與上海蜂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德鎮鈴軒鼎煜產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江西景德鎮國控產業母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景德鎮市高新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等合作方簽訂《景德鎮蜂巢鈴軒新能源產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協議》,合伙企業規模為人民幣5億元,其中公司作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資金認購合伙企業份額3,500萬元,占比7%。合伙企業將專注于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和儲能電池產業鏈上下游及智能汽車相關領域的投資。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規定,本次對外投資事項無需提交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交易不涉及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合作方基本情況
(一)普通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上海蜂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蜂云私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0800MA94J1FU43
成立日期:2021年7月22日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住所:上海市嘉定區聽雪園路77弄2號301室-10
法定代表人:賀明星
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一般項目: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服務(須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備案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股權結構:蜂巢投資管理(山東)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權
登記備案情況:上海蜂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為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編號為P1073021。
經核查,上海蜂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二)普通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景德鎮鈴軒鼎煜產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鈴軒資本”)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206MAC8Y8YBX5
成立日期:2023年2月9日
類型:有限合伙企業
住所:江西省景德鎮高新區濱江西路航空科技園(景德鎮市景翔科技創新發展有限公司內)
合伙企業規模:25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一般項目: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信息咨詢服務(不含許可類信息咨詢服務),社會經濟咨詢服務,企業管理咨詢(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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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查,景德鎮鈴軒鼎煜產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三)有限合伙人
1、江西景德鎮國控產業母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景德鎮母基金”)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202MA7HY4X527
成立日期:2022年1月29日
類型:有限合伙企業
住所:江西省景德鎮市昌江區新楓街道青花社區黎明路北側總部經濟發展大樓
合伙企業規模:500,05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一般項目:以自有資金對非公開交易的股權進行投資及咨詢、投資咨詢、投資管理、受托資產管理;提供基金業務咨詢服務。(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合伙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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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投資領域:圍繞江西省景德鎮市重點發展的產業鏈進行投資,包括先進陶瓷、新能源、航空軍工、新材料、生物醫藥、精細化工、先進制造業等產業領域投資子基金。
最終受益人:江西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登記備案情況:江西景德鎮國控產業母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為股權投資基金,登記編號為SVA385。
經核查,景德鎮母基金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2、景德鎮市高新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206672428819E
成立日期:2008年4月8日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住所:江西省景德鎮高新區梧桐大道66號(高新區管委會內2號樓412室)
法定代表人:郭大偉
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資產收購、資產處置、實業投資、項目投資;土木工程建筑、土方平整、水渠管網、路網、電網建設、市場設施建設;土地收儲、整理、開發;勞務派遣(有效期限2020年10月15日至2023年10月14日)物業管理;建筑材料、裝飾材料、五金交電銷售(以上需資質證的憑資質證經營),自有商業房屋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股權結構:景德鎮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財政局持有其100%股權
經核查,景德鎮市高新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3、保定市長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30600061683642P
成立日期:2013年1月31日
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蓮池區朝陽南大街2066號
法定代表人:魏建軍
注冊資本:170,00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企業總部管理;信息技術咨詢服務;互聯網信息服務;互聯網生活服務平臺、互聯網科技創新平臺、互聯網公共服務平臺;物聯網技術服務;住宅裝飾和裝修;文化、體育用品及器材、機械設備、五金產品及電子產品、計算機、軟件及輔助設備批發;房地產中介服務;醫療設備經營租賃;文化設備和用品出租;健康咨詢;節能技術推廣服務;綠化管理;國內貿易代理服務;信息系統集成服務;教學專用儀器研發、設計;數字內容服務;繪圖、計算及測量儀器的研發、設計;計算機軟、硬件的開發與銷售;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教育軟件開發;園林植物種植;日用雜貨銷售;企業管理咨詢;自有房屋租賃;園區產業服務;健康管理服務;節能管理服務;公共關系服務;會議及展覽服務;企業自有設備租賃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股權結構:魏建軍持有其58.2353%股權,為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經核查,保定市長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4、常州市麗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402137349465J
成立日期:1993年4月14日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住所:天寧區蘭陵街道蕩南村委吳家村120號
法定代表人:蔡征國
注冊資本:2,278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實業項目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商業投資,房地產投資,投資管理,投資咨詢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股權結構:蔡征國持有其100%股權
經核查,常州市麗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5、天奇自動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200240507994H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18日
類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住所: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洛社鎮洛藕路288號
法定代表人:黃斌
注冊資本:4026.402629萬人民幣
經營范圍:智能自動化系統工程的設計、制造、安裝和管理,光機電一體化及環保工程的設計、施工;智能裝備和機器人的設計、制造;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系統集成控制軟件、工業控制軟件及電子計算機配套設備開發、制造、銷售。風力發電機組、零部件的開發、設計、制造及售后服務(限分支機構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股權結構:根據天奇自動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三季度報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十大股東持股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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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控制人:黃偉興
經核查,天奇自動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6、博眾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509793313356E
成立日期:2006年9月22日
類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住所: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湖心西路666號
法定代表人:呂紹林
注冊資本:40,251.65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工業數字化、智能化車間集成設備、生產線、立體倉庫及軟件、工業自動化集成設備、工裝夾具、新能源充放電設備、激光設備、激光設備周邊產品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研發、生產、系統集成、工程安裝、銷售、售后服務;數字化工廠、智能制造整體解決方案的咨詢服務;新能源汽車產品、機械電子設備、工業移動小車、工業移動搬運設備和相關軟件的研發、生產、銷售;信息技術與網絡系統、大數據產品、物聯網產品的設計開發、技術咨詢、云平臺服務、銷售;自有房產租賃;道路普通貨物運輸;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者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股權結構:根據博眾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十大股東持股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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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控制人:呂紹林、程彩霞夫婦
經核查,博眾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7、深圳市科瑞技術新能源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MA5GX81336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日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住所: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湖心西路666號
法定代表人:劉少明
注冊資本:30,00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是:專用設備制造(不含許可類專業設備制造);軟件開發;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人工智能行業應用系統集成服務;機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機械設備租賃。(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經營項目是:無
股權結構:深圳科瑞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權
經核查,深圳市科瑞技術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8、南京埃斯頓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100736056891U
成立日期:2002年2月26日
類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住所:南京市江寧區吉印大道1888號(江寧開發區)
法定代表人:吳波
注冊資本:86,911.5493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生產、開發、服務各類機電一體化產品、自動控制、運動控制、驅動裝置、計算機應用軟件、伺服液壓控制及系統集成;銷售自產產品;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一般項目:工業機器人制造;智能機器人的研發;人工智能應用軟件開發;工業互聯網數據服務;電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股權結構:根據南京埃斯頓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十大股東持股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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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控制人:吳波
經核查,南京埃斯頓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9、勵建炬
身份證號碼:330222******04319X
經核查,勵建炬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上述各合伙人均不存在一致行動關系上述各合伙人均不存在一致行動關系,且各方未以直接或間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上述各合伙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與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
三、合伙企業基本情況
1、基金名稱:景德鎮蜂巢鈴軒新能源產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206MAC81AGM04
3、成立日期:2023年2月10日
4、基金規模:目標認繳出資總額為人民幣50,000萬元
5、企業類型:有限合伙企業
6、出資方式:現金出資
7、執行事務合伙人:上海蜂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德鎮鈴軒鼎煜產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8、注冊地址:江西省景德鎮高新區濱江西路航空科技園(景德鎮市景翔科技創新發展有限公司內)
9、經營范圍:一般項目:創業投資(限投資未上市企業),以私募基金從事股權投資、投資管理、資產管理等活動(須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備案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10、備案情況:尚須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進行基金備案。
11、各合伙人及其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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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伙協議主要內容
(一)合伙企業存續期間
合伙企業的存續期限(“存續期限”,系指合伙企業作為私募基金產品的基金存續期限,而非合伙企業在工商登記部門登記的工商存續期限)為自基金成立日起5年,并劃分為投資期和退出期;投資期為基金成立日起,至基金成立日的第3個周年日止;合伙企業的退出期為投資期結束之日起,至投資期結束之日的第2個周年日止;根據合伙企業有序退出項目投資的需要,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獨立決定將退出期延長兩次,每次延長不得超過一年(含本數)。為免疑義,除非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則投資期結束后合伙企業不應再開展新的投資標的篩選及投資活動。
合伙企業成立后,管理人將根據本協議相關約定向各合伙人發出首次繳付出資通知,合伙企業首次將募集資金從募集資金結算專用賬戶劃入合伙企業托管賬戶之日為基金成立日;管理人應根據《私募投資基金備案須知》(2019)的相關規定,于基金募集完畢后2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基金產品備案手續。
(二)投資范圍及投資方式
合伙企業的投資目標為專注于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和儲能電池產業鏈上下游及智能汽車相關領域的投資。投資方式包括直接或間接投資于非上市優質企業的股權,認購與股權投資相關合伙企業的出資份額,及其他適用法律及經營范圍所允許的投資方式。
合伙企業可將待投資、待分配及費用備付的現金資產以存放銀行、購買國債、貨幣市場基金以及風險等級較低的銀行理財產品和信托產品,或其他市場上通常認為的固定收益投資等安全方式(“臨時投資”)進行管理。
合伙企業的投資方式為股權投資及其他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投資方式。合伙企業原則上應直接投資于直投項目。如經合伙企業投資決策委員會批準以其他方式投資(如通過設立特殊目的公司間接投資等),應確保該等投資方式的期限不得超出合伙企業的投資期限,且不應使有限合伙人承擔更多的費用。
(三)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的責任
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除適用法律或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出資為限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四)合伙人的出資
合伙企業的目標認繳出資總額為人民幣5億元。合伙企業備案時的認繳出資總額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幣5億元。所有合伙人均應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對合伙企業繳付實繳資本。
各有限合伙人應于合伙企業提交基金備案申請前按照管理人的繳付出資通知所載要求進行實繳,除景德鎮母基金以外的合伙人應當在基金提交備案前繳付全部認繳出資款,景德鎮母基金應于合伙企業提交基金備案申請前完成人民幣1,000萬元的實繳出資。在本基金完成備案(以取得基金業協會出具的備案證明函之日為準)且后續繳款通知送達后的十個工作日之內,景德鎮母基金應完成剩余全部實繳出資的繳付,以便本基金順利完成投資。
(五)收益分配和虧損分擔
1、收益分配
1.1費用和收益分配的原則
除管理人另有決定,合伙企業的可分配收益將按照各合伙人于管理人確定的投資收益分配日(“投資收益分配日”,應不晚于合伙企業可分配收益累計達到人民幣1,000萬元之后的第十個工作日,下同)所持有的合伙企業投資成本分攤比例進行分配。
1.2現金分配
全體合伙人一致確認,合伙企業存續期限內,除非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則合伙企業取得的投資收入不可再次用于投資(“循環投資”),但可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于管理人確定的投資收益分配日進行分配。
合伙企業以合伙企業可分配收益為限,于管理人確定的投資收益分配日按照以下順序分配給相應合伙人:
(1)首先,返還出資:向全體合伙人按照投資成本分攤比例進行分配,直到每個合伙人收到的累計分配金額等于其實繳出資本金;
(2)其次,門檻回報:依前述進行分配后有剩余,向全體合伙人按照投資成本分攤比例進行分配,直到每個合伙人根據本項收到的累計分配金額能夠實現單利每年百分之八(8%/年)的門檻回報,其中門檻收益分段計算,已收回的實繳出資本金停止計算門檻回報/收益;
(3)最后,超額收益:如依據前述進行分配后,仍有剩余的為超額收益,并按照20/80分成:20%分配給普通合伙人,80%分配給有限合伙人。其中,80%的部分應當由各有限合伙人按照投資成本分攤比例進行分配。
1.3非現金分配
在合伙企業清算完畢之前,管理人應盡其合理努力將合伙企業的投資變現、避免以非現金方式進行分配;但如無法變現或根據管理人的判斷認為非現金分配更符合全體合伙人的利益,經管理人提議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以非現金方式進行分配。如任何分配同時包含現金和非現金,在可行的情況下,每一合伙人所獲分配中現金與非現金的比例應相同。
除具有公開市場價格的資產外,所有根據本條以非現金方式分配的資產價值應按照獨立第三方專業機構的評估而確定;該專業機構的聘請應由管理人提議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認可。
2、虧損分擔
合伙企業在總認繳出資額之內的虧損由所有合伙人根據投資成本分攤比例分擔(為免疑義,如基金管理人根據本協議約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違約減資等)進行投資成本分攤比例調整的,對于調整前該合伙人已參與的先前投資項目,該等項目的虧損仍應按照該合伙人在調整前的投資成本分攤比例進行分擔),超出合伙企業總認繳出資額的虧損由普通合伙人承擔。
(六)合伙事務的執行
1、執行事務合伙人
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蜂云私募和鈴軒資本執行合伙事務。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為實現合伙企業之目的,合伙企業日常運營、運作服務以及其他合伙企業層面活動之管理、運營的權力歸屬于執行事務合伙人,由其直接行使或通過其選定的委派代表行使。執行事務合伙人有權以合伙企業之名義,在其自主判斷為必須、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況下,為合伙企業締結合同及達成其他約定、承諾,管理及處分合伙企業之財產,以實現合伙企業之合伙目的和投資目標。執行事務合伙人對外執行合伙事務、簽署相關協議,不得損害合伙企業及其他合伙人的利益。執行事務合伙人應接受其他合伙人的監督。
2、管理人的委任及其職責
合伙企業聘任執行事務合伙人蜂云私募作為合伙企業的管理人,向合伙企業提供與募集資金、項目投資及管理和基金退出相關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尋找開發有投資價值的潛在投資項目、對擬議投資及擬投資目標公司進行調查評估、獨立決定聘任專業財務顧問提供專業咨詢服務、參與投資架構安排、投資決策、投后管理及投資退出決策等。
3、投資決策
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業設投資決策委員會,作為本合伙企業的最高投資決策機構,負責根據管理人的投資管理建議,就本合伙企業項目投資、項目退出、項目風險處置方案等重大事宜作出決策。
投資決策委員會由5名委員組成,蜂云私募委派3名委員;鈴軒資本委派2名委員。除本協議另有約定之外,本合伙企業存續期間,除非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變更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構成和委派委員的權限。投委會委員既不親自出席會議,亦未委托其他人員代為出席會議的,視為未出席相關會議。投委會委員連續兩次不出席會議的,視為不能適當履行其職權,委派該委員的合伙人須及時更換人選,不得影響投委會的正常運作。此外,投資決策委員會因委員辭職或免職或其他原因而導致人員變更時,各方應盡快根據規則規定的人數指定或委派新的委員人選。在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人數達到規定人數以前,投資決策委員會暫停行使議事規則規定的職權(“投委會僵局”)。如出現投委會僵局,各方應盡最大努力解決投委會僵局情形。如出現投委會僵局后,連續3個月未能有項目提交投委會或連續6個月未有項目實際通過投委會表決的,景德鎮母基金有權與執行事務合伙人一起確定新的投資決策委員人選。
每位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享有一票表決權,決策需全體有表決權的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即4票)同意。景德鎮母基金有權委派1名投資決策委員會觀察員監督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對合規事項及關聯交易享有否決權。景德鎮母基金有權對合伙企業擬投資項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國家產業政策、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協議及補充協議(若有)規定以及普通合伙人及其關聯方的承諾進行合規性審核,并對不合規項目享有一票否決權。此外,本基金關聯交易事項還需經景德鎮母基金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4、投后管理
合伙企業進行投資后,管理人將盡合理努力尋求使合伙企業的項目投資以適當方式退出,具體退出方案應經過投資決策委員會表決通過后方可實施。盡管有本條前述約定,管理人對于合伙企業的投資本金回收和投資收益實現不做任何保證,亦不承諾合伙企業所投資的標的獲得有關投資回收、收益實現方面的擔保措施。
5、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
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合伙企業。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參與管理或控制合伙企業的投資業務及其他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的活動、交易和業務,或代表合伙企業簽署文件,或從事其他對合伙企業形成約束的行為。
6、利益沖突
在合伙企業尚未完成認繳規模70%的投資(以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通過、并簽署有約束力的投資協議為準)之前,除非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管理人、鈴軒資本及關鍵人士不可以設立與本基金的投資策略、投資范圍、投資階段均實質相同的新基金。執行事務合伙人不得從事與本合伙企業有利益沖突的業務,不得隱瞞關聯關系或將關聯交易非關聯化。執行事務合伙人應遵守內部關聯交易審批和評估機制,不得損害本合伙企業及投資者利益,如執行事務合伙人違反本條約定,應對給基金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七)管理費
作為管理人向合伙企業提供的日常運營及投資管理服務的對價,在基金存續期限內,合伙企業應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費。
基金投資期限內,每一個年度按照全體合伙人累計實繳出資總額的百分之一(1%)計算年度管理費;基金退出期限內,每一個年度按照全體合伙人未退出項目投資成本總額的百分之一(1%)計算年度管理費。基金第一次延長期(如有),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按照全體合伙人未退出項目投資成本總額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算年度管理費?;鸬诙窝娱L期(如有)不收取基金管理費。如當期管理費存續天數不滿一年的,按照實際存續天數計算。管理費自基金成立日起計算,直至基金終止清算。全體合伙人一致確認,基金管理人有權提前預收基金當個存續年度的全部管理費。
(八)入伙、退貨及合伙權益的轉讓
1、有限合伙人入伙
本合伙企業備案完成后,不接受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也不接受既存有限合伙人增加認繳出資額,但根據本協議的相關約定以份額轉讓形式成為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人的情形除外。
2、有限合伙人退伙
除下述情形外,有限合伙人無權退伙或提前收回實繳資本:
(1)依據本協議相關約定,有限合伙人轉讓其持有的合伙權益從而退出合伙企業;
(2)根據本協議相關約定被認定為違約合伙人,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強制該等違約合伙人退出合伙企業;
(3)如果某一有限合伙人因適用法律、法規或有管轄權的監管機構的強制性要求而必須退伙,則根據執行事務合伙人與該有限合伙人另行達成的方式和條件,該有限合伙人可退出合伙企業。
如有限合伙人發生合伙企業法規定被視為當然退伙的情形,對于該有限合伙人擬退出的合伙權益,普通合伙人和各守約合伙人可按照本協議相關規定享有和行使優先受讓權、受讓該等合伙權益;普通合伙人和各守約合伙人放棄優先受讓權的,該有限合伙人退伙,合伙企業認繳出資總額相應減少。
有限合伙人按照上述規定退伙時,應向該有限合伙人返還的財產份額為以下三項之和:
(1)該有限合伙人實繳資本中尚未使用的部分;
(2)該有限合伙人已按收益分配和虧損部分的相關約定的被分配但尚未支付給該有限合伙人的金額;
(3)以下二者中較低的一個:有限合伙人實繳資本中已由合伙企業用于投資但尚未變現、仍由合伙企業持有的部分的投資成本(不包括截至該日在合伙企業賬簿上已被記為無變現價值的部分投資),或該有限合伙人的該部分實繳資本對應的合伙權益經退伙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均接受的獨立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確認的價值。
3、普通合伙人入伙
在蜂云私募和鈴軒資本擔任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期間,除非蜂云私募和鈴軒資本根據相關約定將其合伙權益全部轉讓給繼任的普通合伙人或者按照相關約定退伙,否則合伙企業不接納新的普通合伙人入伙。
4、普通合伙人退伙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諾,除非根據相關約定將其合伙權益全部轉讓給繼任的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按照本協議約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終履行合伙企業項下的職責;在合伙企業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其自身亦不會采取任何行動主動解散或終止。
合伙企業僅可在普通合伙人蜂云私募和鈴軒資本均依本協議約定退伙、被除名時更換執行事務合伙人,如鈴軒資本依本協議約定退伙、被除名,則蜂云私募當然擔任合伙企業的唯一執行事務合伙人;如蜂云私募依本協議約定退伙、被除名,則依據本協議相關約定,全體合伙人應選聘出繼任的管理人,如全體合伙人確認無法選聘出繼任的管理人,則合伙企業進入清算程序。合伙企業可視經營發展需要決定是否需增加新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如確需增加新的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5、有限合伙人合伙權益的轉讓
除非符合本協議的明確約定,任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其在合伙企業當中的任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繳付實繳資本及接受分配的權利;但,經全體合伙人根據合伙協議相關約定事先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轉讓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權益。
6、普通合伙人合伙權益的轉讓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可將其持有的合伙權益轉讓給第三方。除上述外,普通合伙人不應以其他任何方式轉讓其持有的合伙權益。
7、只要合伙企業存在至少一個普通合伙人和一個有限合伙人,合伙協議中約定的關于任何全部或部分合伙權益的轉讓,或任何合伙人的退伙,均不應導致合伙企業的解散。
8、未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將其持有的合伙權益出質。
(九)合伙人會議
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會議為合伙企業最高權利決策機構,執行事務合伙人的行為活動不應與合伙人會議的決議內容相違背。
自基金成立日后第一個日歷年度結束時起,合伙企業每年度召開一次年度會議,其內容為溝通信息及管理人向合伙人報告投資情況。年度會議不應討論合伙企業擬議投資,并且有限合伙人不應通過此會議對合伙企業的管理及其他活動施加控制。
臨時合伙人會議執行事務合伙人與實繳出資超過本基金認繳規模20%以上的投資者均可召集和主持。臨時合伙人會議應根據合伙協議明確約定的同意數后方可作出決定,對于合伙協議未明確約定的事項,應經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一致表決通過方可作出決定。
(十)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新的有限合伙人(如有)以在本協議后追加簽署頁的方式加入本協議,自其加入本協議之日起,本協議對該有限合伙人生效、該有限合伙人成為本協議的一方當事人,并視為其確認并同意本協議的全部內容。
五、對外投資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參與認購的產業投資基金專注于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和儲能電池產業鏈上下游及智能汽車相關領域的投資。本次擬投基金符合公司發展戰略和投資方向,與公司重點發展行業之鋰電池激光及自動化先進智能制造綜合解決方案的方向一致。在保證公司主營業務穩健發展的前提下,通過產業基金平臺,有助于公司及時掌握產業鏈發展動態,建立與行業上下游企業的良好溝通,依托基金管理人的專業團隊優勢、項目資源優勢和平臺優勢,積極尋找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項目,布局與公司主營業務具有相關性、協同性的領域,進一步深化公司鋰電池激光及自動化先進智能制造的戰略布局;也有利于提升公司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分享潛在的投資回報,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共同利益。
本次投資資金為公司自有資金,不會影響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不影響公司業務的獨立性;短期內對公司主營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不會產生重大影響;公司的合并報表范圍未發生變更,亦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六、風險提示及其他說明
1、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參與投資基金份額認購、未在投資基金中任職;公司本次參與認購投資基金份額不會導致同業競爭或關聯交易;
2、本次與專業投資機構共同投資前十二個月內不存在將超募資金用于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情形;
3、會計處理:公司投資基金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進行核算處理,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4、風險提示:(1)本次擬認購的投資基金尚需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私募基金備案后方可從事相關投資活動,具體實施情況及進度尚存在不確定性;(2)投資項目受宏觀環境、行業政策、市場發展、投資標的經營管理、監管要求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可能存在投資收益不及預期、不能及時有效退出的風險。本次擬投基金無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諾;(3)投資基金具有周期長、流動性較低的特點,本次投資存在回收期較長、短期內不能為公司貢獻利潤的風險。
公司將加強與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溝通交流,關注基金投資、管理等相關信息,督促管理人加強風險管控,降低投資風險;公司將根據后續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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