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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布初步配售結果
2023年2月28日(T+2日),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經濟參考網上刊登《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內容包括本次發行獲得配售的網下投資者名稱、每個獲配網下投資者的報價、申購數量、初步獲配數量、應繳納認購款金額等信息,以及初步詢價期間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或實際申購數量明顯少于報價時擬申購數量的網下投資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經刊出,即視同已向參與網下申購的網下投資者送達獲配通知。
(四)認購資金的繳付
2023年2月28日(T+2日)16:00前,獲得初步配售資格的網下投資者應根據發行價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獲配股份數量,從配售對象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銀行賬戶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足額劃付認購資金和新股配售經紀傭金,認購資金及相應新股配售經紀傭金應當于2023年2月28日(T+2日)16:00前到賬。請投資者注意資金在途時間。
1、認購款項的計算
每一配售對象應繳認購款項=發行價格×初步獲配數量+新股配售經紀傭金
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投資者和網下投資者新股配售經紀傭金費率為0.50%(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因承擔發行人保薦業務獲配股票(即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履行包銷義務取得股票的除外)。配售對象的新股配售經紀傭金金額=配售對象最終獲配金額×0.50%(四舍五入精確至分)。
2、認購款項的繳付及賬戶要求
網下投資者應依據以下原則進行資金劃付,不滿足相關要求將會造成配售對象獲配新股無效。
(1)網下投資者劃出認購資金的銀行賬戶應與配售對象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的銀行賬戶一致。
(2)認購款項須劃至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結算銀行開立的網下發行專戶,每個配售對象只能選擇其中之一進行劃款。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結算銀行開立的網下發行專戶信息及各結算銀行聯系方式詳見中國結算網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務支持一業務資料一銀行賬戶信息表”欄目中“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一覽表”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結算銀行網下發行專戶一覽表”,其中,“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結算銀行網下發行專戶一覽表”中的相關賬戶僅適用于QFII結算銀行托管的QFII劃付相關資金。
(3)為保障款項及時到賬、提高劃款效率,建議配售對象向與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銀行收付款賬戶同一銀行的網下認購資金專戶劃款。劃款時必須在匯款憑證備注中注明配售對象證券賬戶號碼及本次發行股票代碼“688502”,若不注明或備注信息錯誤將導致劃款失敗、認購無效。例如,配售對象股東賬戶為B123456789,則應在附注里填寫:“B123456789688502”,證券賬號和股票代碼中間不要加空格之類的任何符號,以免影響電子劃款。網下投資者如同日獲配多只新股,請務必按每只新股分別繳款。同日獲配多只新股的情況,如只匯一筆總計金額,合并繳款將會造成入賬失敗,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铐梽澇龊笳埣皶r登陸互聯網交易平臺查詢資金到賬情況。
3、網下投資者如同日獲配多只新股,請務必按每只新股分別繳款。同日獲配多只新股的情況,如只匯一筆總計金額,合并繳款將會造成入賬失敗,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4、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按照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實際劃撥資金有效配售對象名單確認最終有效認購。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及相應新股配售經紀傭金的,發行人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視其為違約,將于2023年3月2日(T+4日)在《發行結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對未在2023年2月28日(T+2日)16:00前足額繳納認購資金及相應新股配售經紀傭金的配售對象,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結果向下取整確定新股認購數量:
向下取整計算的新股認購數量少于中簽獲配數量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將中止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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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獲得配售的配售對象繳納的認購款金額大于獲得配售數量對應的認購款金額,2023年3月2日(T+4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提供的網下配售結果數據向配售對象退還應退認購款,應退認購款金額=配售對象有效繳付的認購款金額-配售對象應繳納認購款金額。
6、網下投資者繳納的全部認購款項在凍結期間產生的全部利息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所有。
(五)網下發行限售期安排
網下投資者2023年2月28日(T+2日)繳款后,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對網下獲配投資者進行配號,通過搖號抽簽確定公募產品、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金等配售對象中的10%賬戶(向上取整計算)。
確定原則如下:
1、公募產品、社?;?、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金等配售對象中,10%最終獲配賬戶(向上取整計算)應當承諾獲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之日起6個月。
2、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通過搖號抽簽方式確定具體賬戶。本次搖號采用按獲配對象配號的方法,按照網下投資者最終獲配戶數的數量進行配號,每一獲配對象獲配一個編號,并于2023年3月1日(T+3日)進行搖號抽簽,最終搖號確定的具體賬戶數不低于最終獲配戶數的10%(向上取整計算)。
3、搖號未中簽的網下投資者管理的獲配股票將可以在上市首日進行交易、開展其他業務。
4、將于2023年3月2日(T+4日)公告的《發行結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網下限售搖號中簽結果。上述公告一經刊出,即視同已向搖中的網下配售對象送達相應安排通知。
五、網上發行
(一)申購時間
本次網上申購時間為2023年2月24日(T日)9:30-11:30、13:00-15:00。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如遇重大突發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本次發行,則按申購當日通知辦理。
(二)申購價格
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為69.72元/股。網上申購投資者須按照本次發行價格進行申購。
(三)申購簡稱和代碼
申購簡稱為“茂萊申購”;申購代碼為“787502”。
(四)網上發行對象
持有上交所證券賬戶卡且已開通科創板交易權限的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及發行人須遵守的其他監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證券自營賬戶不得參與本次發行的申購。
2023年2月24日(T日)前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且在2023年2月22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日均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方可參與網上申購。
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應符合《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五)網上發行方式
本次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回撥機制啟動前,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為3,762,000股。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在指定時間內(2023年2月24日(T日)9:30-11:30,13:00-15:00)將3,762,000股“茂萊光學”股票輸入在上交所指定的專用證券賬戶,作為該股票唯一“賣方”。
(六)網上申購規則
1、投資者只能選擇網下發行或網上發行中的一種方式進行申購。所有參與本次戰略配售、網下詢價、申購、配售的投資者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若投資者同時參與網下和網上申購,網上申購部分為無效申購。
2、本次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持有上交所股票賬戶卡并開通科創板投資賬戶的境內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機構(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根據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新股申購,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本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3,500股。
3、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及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余申購均為無效申購。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以2023年2月22日(T-2日)日終為準。
4、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進行新股申購。
5、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到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到該證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投資者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7、網上投資者申購日2023年2月24日(T日)申購無需繳納申購款,2023年2月28日(T+2日)根據中簽結果繳納認購款。
(七)網上申購程序
1、市值計算
參與本次網上發行的投資者需于2023年2月22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日均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市值計算具體請參見《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規定。
2、申購程序
參加本次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應已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且已開通科創板交易權限。
申購手續與在二級市場買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網上投資者根據其持有的市值數據在申購時間內(2023年2月24日(T日)9:30-11:30、13:00-15:00)通過上交所聯網的各證券公司進行申購委托。一經申報,不得撤單。
(八)投資者認購股票數量的確定方法
網上投資者認購股票數量的確定方法為:
1、如網上有效申購數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終網上發行數量(回撥后),則無需進行搖號抽簽,所有配號都是中簽號碼,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
2、如網上有效申購數量大于本次最終網上發行數量(回撥后),則按每500股配一個號的規則對有效申購進行統一連續配號,然后通過搖號抽簽確定有效申購中簽號碼,每一中簽號碼認購500股新股。
中簽率=(最終網上發行數量/網上有效申購總量)×100%。
(九)配號與抽簽
若網上有效申購總量大于本次最終網上發行數量,則采取搖號抽簽確定中簽號碼的方式進行配售。
1、申購配號確認
2023年2月24日(T日),上交所根據投資者新股申購情況確認有效申購總量,按每500股配一個申購號,對所有有效申購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配號不間斷,直到最后一筆申購,并將配號結果傳到各證券交易網點。
2023年2月27日(T+1日),向投資者公布配號結果。申購者應到原委托申購的交易網點處確認申購配號。
2、公布中簽率
2023年2月27日(T+1日),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網上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簽率公告》中公布網上發行中簽率。
3、搖號抽簽、公布中簽結果
2023年2月27日(T+1日)上午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由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主持搖號抽簽,確認搖號中簽結果,并于當日通過衛星網絡將抽簽結果傳給各證券交易網點。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2023年2月28日(T+2日)將在《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中公布中簽結果。
4、確定認購股數
投資者根據中簽號碼,確定認購股數,每一中簽號碼只能認購500股。
(十)中簽投資者繳款
投資者申購新股搖號中簽后,應依據2023年2月28日(T+2日)公告的《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履行繳款義務,網上投資者繳款時,應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相關規定。2023年2月28日(T+2日)日終,中簽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賬戶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的網上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合并計算。
(十一)放棄認購股票的處理方式
對于因網上投資者資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棄認購的情況,結算參與人(包括證券公司及托管人等)應當認真核驗,并在2023年3月1日(T+3日)15:00前如實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申報,并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給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放棄認購的股數以實際不足資金為準,最小單位為1股。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票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十二)發行地點
全國與上交所交易系統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
六、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股份處理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結束后,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根據實際繳款情況確認網下和網上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本次發行數量的70%,即不超過8,838,393股時,將中止發行。
網下、網上投資者獲配未繳款金額以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等具體情況請見2023年3月2日(T+4日)刊登的《發行結果公告》。
七、中止發行情況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采取中止發行措施:
1、網下申購總量小于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
2、若網上申購不足,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后,網下投資者未能足額認購的;
3、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
4、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重大會后事項影響本次發行的;
5、根據《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和《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中國證監會和上交所發現證券發行承銷過程存在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存在異常情形的,可責令發行人和承銷商暫?;蛑兄拱l行,對相關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如發生以上情形,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恢復發行安排等事宜。中止發行后,在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決定的有效期內,且滿足會后事項監管要求的前提下,經向上交所備案后,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擇機重啟發行。
八、余股包銷
網下、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不足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中止發行。網下、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超過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本次發行數量的70%(含70%),但未達到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本次發行數量時,繳款不足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負責包銷。
發生余股包銷情況時,2023年3月2日(T+4日),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余股包銷資金、戰略配售募集資金和網下網上發行募集資金扣除承銷保薦費和新股配售經紀傭金后一起劃給發行人,發行人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記申請,將包銷股份登記至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指定證券賬戶。
九、發行費用
本次網下發行不向配售對象收取過戶費和印花稅等費用。投資者網上定價發行不收取傭金和印花稅等費用。
網下投資者在繳納新股認購資金時,還將全額繳納新股配售經紀傭金。網下投資者應當根據申購金額,預留充足的申購資金,確保獲配后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及經紀傭金。配售對象使用在協會注冊的銀行賬戶辦理認購資金及新股配售經紀傭金劃轉。本次發行的新股配售經紀傭金費率為0.50%。配售對象的新股配售經紀傭金金額=配售對象最終獲配金額×0.50%(四舍五入精確至分)。
十、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1、發行人:南京茂萊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一
聯系地址:南京市江寧開發區鋪崗街398號
聯系人:王陸
電話:025-52728150
傳真:025-52728150
2、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軍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大廈2座27層及28層
聯系人:資本市場部
聯系電話:010-89620585
發行人:南京茂萊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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