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5008證券簡稱:長鴻高科公示序號:2023-007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一、股東會會議召開狀況
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第二屆股東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于2023年2月20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當場融合通信方式舉辦。此次會議報告已經在2023年2月19日發送電子郵件的形式送到企業整體執行董事。此次會議應參加執行董事8人,真實列席會議的執行董事8人。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陶清風老先生組織,一部分公司監事、管理層列席。此次會議的舉行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決議狀況
(一)表決通過《關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下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下稱“《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及其《〈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四十條、第五十七條、第六十條有關規定的適用意見——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8號》(下稱“《18號意見》”)等有關規定及其股東會的受權,經對比上市企業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資格條件開展自糾自查,覺得企業合乎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相關規定,具有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資格條件。
本提案涉及到關聯方交易事宜,關聯董事陶清風、仲章明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6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獨董對該事項發布了確立贊同的事先認同建議和獨立意見。
(二)表決通過《關于調整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
融合我們公司的實際情況,經充足探討,逐一通過調整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計劃方案,詳細如下:
1、發行新股的類型和顏值
調節前:
此次公開增發的個股類型為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調整:
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個股類型為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本提案涉及到關聯方交易事宜,關聯董事陶清風、仲章明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6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2、發行方式與時間
調節前:
此次非公開發行所有采用向特定對象發售的形式進行,公司將在獲得證監會有關本次發行審批文件信息期限內挑選適度機會發行新股。
調整:
此次發行新股所有采用向特定對象發售的形式進行,公司將在獲得證監會允許登記注冊的批復的期限內挑選適度機會發行新股。
本提案涉及到關聯方交易事宜,關聯董事陶清風、仲章明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6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3、發售目標及申購方法
調節前:
此次非公開發行發行對象是陶清風老先生。陶清風先生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公司關聯方。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陶清風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寧波市定鴻自主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總計持有公司股份439,490,094股,持股比例為68.42%。發售目標陶清風老先生支付現金申購此次公開增發的個股。
調整: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發行對象是陶清風老先生。陶清風先生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公司關聯方。目前為止,陶清風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寧波市定鴻自主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總計持有公司股份439,490,094股,持股比例為68.42%。發售目標陶清風老先生支付現金申購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個股。
本提案涉及到關聯方交易事宜,關聯董事陶清風、仲章明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6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4、發行價及定價原則
調節前: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發展第二屆股東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日。
本次發行價錢不少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公司股票交易平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股票買賣交易平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股票買賣交易總金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股票買賣交易總產量)。
若股票在本次發行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內產生分紅派息、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除權除息事宜,本次發行的價格將做出適當調整,調節公式計算如下所示:
發放股利:P1=P0-D
派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二項同步進行:P1=(P0-D)/(1+N)
在其中,P0為更改前發行價,每一股發放股利為D,每一股派股或轉增股本值為N,調整發行價為P1。
調整:
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發展第二屆股東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日。
本次發行價錢不少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公司股票交易平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股票買賣交易平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股票買賣交易總金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股票買賣交易總產量)。
若股票在本次發行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內產生分紅派息、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除權除息事宜,本次發行的價格將做出適當調整,調節公式計算如下所示:
發放股利:P1=P0-D
派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二項同步進行:P1=(P0-D)/(1+N)
在其中,P0為更改前發行價,每一股發放股利為D,每一股派股或轉增股本值為N,調整發行價為P1。
本提案涉及到關聯方交易事宜,關聯董事陶清風、仲章明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6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5、發行數量
調節前:
此次非公開發行總數不得超過85,959,885股(含本數),發行新股總數限制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企業總股本的30%。最后發行數量由股東會依據股東會的受權、證監會有關規定與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共同商定。
若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內產生派股、配資、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宜,此次非公開發行總數將作適當調整。
調整: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總數不得超過85,959,885股(含本數),發行新股總數限制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企業總股本的30%。最后發行數量由股東會依據股東會的受權、證監會有關規定與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共同商定。
若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內產生派股、配資、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宜,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總數將作適當調整。
本提案涉及到關聯方交易事宜,關聯董事陶清風、仲章明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6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6、限售期分配
調節前:
此次公開增發結束后,陶清風老先生根據本次發行申購的個股自本次發行完畢生效日18個月不得轉讓。限售期完成后,將按照證監會及上海交易所的規定執行。本次發行目標所取得企業公開增發的股權因為公司派股、資產公積金轉增等方式所衍化獲得的股權亦必須遵守以上個股限購分配。就本次發行的個股,若上述情況限售期與監管機構的全新管控建議或監管政策不匹配,應當按照管控建議或監管政策對限售期開展適當調整。
調整: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結束后,陶清風老先生根據本次發行申購的個股自本次發行完畢生效日18個月不得轉讓。限售期完成后,將按照證監會及上海交易所的規定執行。發售目標所獲得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股權因為公司派股、資產公積金轉增等方式所衍化獲得的股權亦必須遵守以上個股限購分配。就本次發行的個股,若上述情況限售期與監管機構的全新管控建議或監管政策不匹配,應當按照管控建議或監管政策對限售期開展適當調整。
本提案涉及到關聯方交易事宜,關聯董事陶清風、仲章明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6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7、本次發行前期值盈利分配
調節前:
本次發行前企業期值的盈余公積,由本次發行結束后的新舊公司股東依照本次發行結束后的股份比例分享。
調整: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前企業期值的盈余公積,由本次發行結束后的新舊公司股東依照本次發行結束后的股份比例分享。
本提案涉及到關聯方交易事宜,關聯董事陶清風、仲章明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6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8、上市地點
調節前:
此次公開增發的個股將于上海交易所掛牌交易。
調整:
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個股將于上海交易所掛牌交易。
本提案涉及到關聯方交易事宜,關聯董事陶清風、仲章明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6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9、此次募集資金用途
調節前:
此次非公開發行的總數不得超過85,959,885股。依照發行價13.96元/股測算,擬募資規模為不得超過1,200,000,000元,扣減發行費后募資凈收益將用于項目投資下列新項目:
在此次公開增發A股個股募資及時以前,企業可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以自有資金優先資金投入,并且在募資到位后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給予更換,募資不夠由企業以自籌資金或通過一些融資模式處理。
調整: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總數不得超過85,959,885股。依照發行價13.96元/股測算,擬募資規模為不得超過1,200,000,000元,扣減發行費后募資凈收益將用于項目投資下列新項目:
在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募資及時以前,企業可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以自有資金優先資金投入,并且在募資到位后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給予更換,募資不夠由企業以自籌資金或通過一些融資模式處理。
本提案涉及到關聯方交易事宜,關聯董事陶清風、仲章明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6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10、本次發行股東會議決議的有效期
調節前:
此次非公開發行決定的有效期為自企業股東大會審議根據生效日12月。若中國法律、政策法規對非公開發行有新要求,企業將按一個新的要求開展適當調整。
調整: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決定的有效期為自企業股東大會審議根據生效日12月。若中國法律、政策法規對向來車特定對象發行新股有新要求,企業將按一個新的要求開展適當調整。
本提案涉及到關聯方交易事宜,關聯董事陶清風、仲章明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6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獨董對該事項發布了確立贊同的事先認同建議和獨立意見。
(三)表決通過《關于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的議案》
依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及其股東會的受權,企業對《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展開了修定,制訂了《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2022本年度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應急預案(修改草案)》及《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情況說明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10)。
本提案涉及到關聯方交易事宜,關聯董事陶清風、仲章明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6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獨董對該事項發布了確立贊同的事先認同建議和獨立意見。
(四)表決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的議案》
依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及其股東會的受權,企業對《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報告》展開了修定,制訂了《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
本提案涉及到關聯方交易事宜,關聯董事陶清風、仲章明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6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獨董對該事項發布了確立贊同的事先認同建議和獨立意見。
(五)表決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論證分
析報告的議案》
依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公司編制了《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論證分析報告》。
本提案涉及到關聯方交易事宜,關聯董事陶清風、仲章明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6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獨董對該事項發布了確立贊同的事先認同建議和獨立意見。
本提案尚要遞交股東大會審議根據。
(六)表決通過《關于修改與認購對象簽訂的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的議案》
依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及其股東會的受權,企業對《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條件生效的非公開發行股票認購協議》展開了修定,公司編制了《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修改與認購對象簽訂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11),并和發售目標簽定新修訂《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
本提案涉及到關聯方交易事宜,關聯董事陶清風、仲章明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6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獨董對該事項發布了確立贊同的事先認同建議和獨立意見。
(七)表決通過《關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措施和相關主體承諾(修訂稿)的議案》
依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及其股東會的受權,企業對《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即期回報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展開了修定,制訂了《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即期回報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修訂稿)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12)。
本提案涉及到關聯方交易事宜,關聯董事陶清風、仲章明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6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獨董對該事項發布了確立贊同的事先認同建議和獨立意見。
(八)表決通過《關于召開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企業定于2023年3月8日舉辦2023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決議《關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論證分析報告的議案》。
主要內容詳細企業同一天公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的《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有關舉辦2023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工作的通知(公示序號:2023-013)
決議結論:8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特此公告。
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2月21日
證券代碼:605008證券簡稱:長鴻高科公示序號:2023-012
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有關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攤低
掉期收益、填充掉期收益對策
以及相關行為主體服務承諾(修改草案)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重要提醒:以下關于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長鴻高科”、“企業”)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下稱“本次發行”)后其主要財務指標的解讀、敘述都不組成企業的財務預測或服務承諾,制訂彌補收益對策并不等于對企業未來盈利做出確保,投資人不可僅根據該等剖析、敘述開展決策,如投資人由此開展決策而造成任何虧損的,企業不承擔任何責任。報請廣大投資者留意。
長鴻高科第二屆股東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第二屆職工監事第十六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的有關提案。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政辦發[2013]110號)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中國證監會公示[2015]31號)的相關規定,公司就本次發行對優先股股東權利和掉期收益很有可能帶來的影響展開了深入分析,并根據實際情況給出了彌補回報相關措施。
一、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攤薄即期回報對企業每股凈資產產生的影響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不得超過85,959,885股(含本數)個股,以本次發行股權數量限制測算,企業總市值會由642,380,414股增加到728,340,299股。企業總股本的提升可能造成企業發售當初盈利增長率小于股本的擴大力度,企業每股凈資產在發行后的一定時間段內就會被攤低,企業掉期收益存有被攤低風險。
(一)財務指標分析計算出來的前提假設
1、假定宏觀環境和產業市場狀況沒有出現重要不好轉變;
2、假定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于2023年6月末執行進行,該結束時間僅限于測算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攤薄即期回報對企業每股凈資產產生的影響,最后以上海交易所審批通過及其得到證監會愿意申請注冊本次發行后具體進行為準;
3、假定不顧及本次發行募資到帳后,對企業生產運營、經營情況等危害;
4、假設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數量為不得超過85,959,885股(含85,959,885股),不得超過企業發售前總股本的30%;
5、依據眾華重科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開具的眾華中聯批字[2022]D-0582號《審計報告》,2021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純利潤為18,498.30萬余元,非經常性損益為-1,446.93萬余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純利潤為19,945.23萬余元;
6、假定企業2022本年度、2023本年度達到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純利潤和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較上一年度差不多、提高10%、降低10%三種情況(該數僅是計算本次發行對企業的危害,并不代表企業2022年、2023年具體生產經營情況);
7、此次計算不顧及企業股票分紅產生的影響;
8、在預測分析2022年、2023年底發行后總市值和計算每股凈資產時,僅考慮到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對總股本的危害,未考慮到期內可能出現的別的股權變化事項;
9、以上假定僅是計算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攤薄即期回報對企業主要財務指標產生的影響,并不代表企業對2022年、2023年年報披露時間或業績預測,亦不代表公司對2022年、2023年生產經營情況及行情的分辨。
(二)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每股凈資產的影響分析
根據上述所說情況及假定,企業計算了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攤薄即期回報對企業主要財務指標產生的影響,深入分析如下所示:
注:每股凈資產系依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2010年修訂)》要求測算。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結束后,假如純利潤增長率比較小,短時間企業每股凈資產有可能出現一定程度的攤低。
企業在本次發行對掉期回報攤低危害過程的假定剖析并不是企業的財務預測,為了應對掉期收益被攤低風險性而制訂的彌補收益具體辦法并不等于對企業未來盈利作出確保,投資人不可由此開展決策,股民由此開展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連帶責任。
二、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防范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募資將用于填補企業流動資金和歸還銀行借款,募集資金使用方案已經進行了詳盡論述,符合公司的發展規劃。本次發行結束后,企業總市值即將迎來較大幅度的提升,假如公司凈利潤在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結束后無法完成相對應力度的提高,則企業每股凈資產短時間將會出現一定力度的降低。因而,此次募資到位后,企業掉期收益存有被攤低風險。
三、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項目的必要性
1、提升公司資本實力,達到市場拓展要求
企業一直專注于TPES領域內的業務發展,現階段已經在TPES行業具有了極強的技術研發優點,SEBS商品做為高端品牌,其制作工藝較SBS商品增強了加氫裂化階段,企業的SEBS加氫技術已經達到同業競爭先進水平;與此同時,企業也是我國第一批具有SEPS技術實力并具有產業發展實力的公司。在2021年12月,根據分公司長鴻微生物在浙江嵊州投入的60萬噸級/年全生物降解熱固性塑料產業基地PBAT/PBS/PBT靈便智能生產新項目(一期初次12萬噸級/年)新項目已完成并投入生產?,F階段,公司已經產生TPES主打產品、全生物可降解熱塑性橡膠主打產品一體兩翼的產業發展規劃,將來,伴隨著產能提升跟新新產品研發營銷推廣,企業營銷額將持續加大,所以需要補充流動資金確保企業業務持續增長,為以后企業“一體兩翼”戰略部署提供堅強適用。
2、優化資本結構,提升競爭能力
伴隨著企業業務穩定發展、各板塊業務流程規模不斷擴大,公司正常運營和穩定發展所需要的資本支出和營運資本將迅速增加,除開進行加工廠房建設、生產線設備購買等固定投資外,還要很多周轉資金以確保原料平穩供貨、項目研發及營銷推廣資金投入等關鍵日常生活的經營活動,針對周轉資金的需要都將隨著提高。通過此次募投項目的實行,會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企業高速發展的經濟壓力,有助于提升企業競爭能力。
截止到2022年9月末,企業各種長短期借款額度為147,669.66萬余元,占總負債的80.84%,此次募資用以一部分銀行貸款的還款,減少企業的資金成本,優化資本結構,擴寬企業融資方式,實現可持續發展。
3、提高市場信心,維護保養中小股東權益
公司實際控制人支付現金申購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個股,且服務承諾所得的股份的限售期為18三個月,展現了控股股東對企業中遠期發展趨勢的自信,有益于維護保養眾多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
(二)項目的可行性
1、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募集資金使用合乎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企業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使用符合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公司現階段的具體發展狀況,具備可行性分析。本次發行募資到位后,公司凈資產和營運資本將有所增加,將有效改善企業經營過程中的融資需求工作壓力,保證企業穩步發展,進一步提高企業的人才吸引力。
2、本次發行募集資金使用具備整治標準、內部控制完備的實施主體
公司已經依照上市公司整治規范,設立了以人事制度為中心的市場經濟體制,并通過不斷完善與完善,構成了比較標準、標準化的公司治理體系和優化的結構管理程序。企業在募資管理工作也依照監管政策,設立了《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對募資的存放、應用、看向及其監管等多個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募資到位后,企業將根據規章制度要求對募資存放于股東會指定重點賬戶上,資金專儲、財政性資金,以確保募資的有效正確使用,預防募集資金使用風險性。
四、此次募投項目與公司現有業務流程之間的關系,公司從事募投項目在人員、技術性、銷售市場等方面貯備狀況
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募資扣減發行費后全部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和歸還銀行借款,可以改善公司資本結構,減少經營風險,提高企業的資本實力和抗風險,為公司的可持續發展觀打下基礎,為公司現有業務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有力的適用與確保。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后,企業的主營業務范圍保持一致,募資的應用不屬于工作人員、技術性、銷售市場等方面有關貯備。
五、企業所采取的彌補回報具體辦法
為了保護股民權益,確保企業本次募資的高效應用,預防掉期收益被攤低風險,增強對企業股東回報水平,企業擬通過提升募資管理方法,保證募資標準規范使用;積極推動公司戰略發展,努力提高企業市場占有率,增強市場份額和競爭能力;在滿足股東分紅條件時,高度重視股東利益,采用積極主動收益公司股東等舉措,提升企業將來的收益水平。企業所采取的彌補回報具體辦法如下所示:
(一)提升募資管理方法,確保募資有效正確使用
為加強企業募資的管理和應用,切實保護投資人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根據企業具體情況,目前已經建立了《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及使用管理制度》,對募資的監管、資金存放、三方監管等方面進行明文規定。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募資到位后,董事會將設立募資重點帳戶,對募資進行專項存放;企業湊合募資帳戶與開戶行、承銷商簽署募資三方監管協議,由承銷商和開戶行對募資進行管理,保證募資財政性資金。與此同時,企業將嚴格執行《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確立各控制環節的相應責任,按照計劃申請辦理、審核、應用募資,并且對應用情況開展內部檢查與考核。
(二)積極拓展銷售市場,提高市場競爭力
公司將在再次維護保養目前目標客戶的前提下,大力加強新客特別是高端客戶的研發幅度,積極拓展華東區之外的顧客,推動進出口產品,爭得細分市場的市場份額,根據和客戶創建更加廣泛的業務關系,不斷提升銷售額,牢固企業在TPES系列產品的市場占有率,提升公司在生物降解塑料領域市場占比。
(三)完善內控制度和運營管理
公司已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不斷完善了股東會、股東會以及各專門委員會、職工監事、獨董、董事長助理和高級管理層的管理架構,奠定了公司經營和內控制度的前提。不久將來,企業將進一步提高運營管理能力、加速項目建設周期,提升公司的總體營運能力。
除此之外,企業將加強公司日常經營效率,全面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提升內部運營操縱,健全并加強項目投資決策制定,設計方案完備的資金使用方案,合理利用各種各樣融資工具和渠道,操縱資本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節約企業的各種支出,全方位高效地操縱公司運營和防控風險,提升公司經營效益。
(四)健全企業各種整治規章制度,維護保養公司與債權人權益
企業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需求,逐步完善公司治理,保證公司股東可以充分行使支配權,保證股東會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及企業章程的相關規定行使權力,作出科學合理、快速和保守的管理決策,保證獨董可以認真履行職責,維護保養企業共同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利,為公司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加強投資人回報機制
為全面維護保養自然人股東依規擁有的資產收益等支配權,逐步完善股東會、股東會對公司利潤分配事項決策制定和體制,進一步細化《公司章程》有關股利支付率標準相關條款,提升股利支付率決策的過程透明度和可執行性,董事會對股東所分利潤收益事項展開了專項研究論述,并制定了股東回報整體規劃。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結束后,企業將嚴格遵守現行標準分紅政策,在滿足股東分紅條件時,積極推進對股東股東分紅,努力提高對公司股東的收益。
六、董事和高管人員對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攤薄即期回報采用彌補對策的承諾
1、服務承諾不免費或者以不合理標準積極向單位或個人運輸權益,都不選用多種方式損害公司利益;
2、服務承諾對本人的職務消費者行為開展管束;
3、服務承諾不使用公司財產從業與其說做好本職工作不相干的項目投資、交易主題活動;
4、服務承諾由股東會或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制訂的薪酬管理制度與企業彌補收益措施實施情況相掛勾;
5、若企業后面發布股權激勵計劃現行政策,本人承諾擬發布的公司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與企業彌補收益措施實施情況相掛勾;
6、本服務承諾出示日后到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執行結束前,若證監會及上海交易所做出有關彌補收益對策以及約定的別的一個新的監管規定的,且以上服務承諾無法滿足證監會及上海交易所該等相關規定時,本人承諾屆時依照證監會及上海交易所最新發布的要求提供填補服務承諾;
7、自己做為彌補收益對策有關直接責任人之一,若違背以上服務承諾或拒不執行以上服務承諾,自己將根據《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執行表述、致歉等相對應責任,和接受證監會和上海交易所等監管機構根據其制訂或公布的相關規定、標準,對本人做出相應懲罰并采取有關管控措施,給公司或公司股東造成損失的,自己可依法承擔相應補償責任。
七、大股東、控股股東對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攤薄即期回報采用彌補對策的承諾
1、本公司/此前在做為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期內,不可濫用權力干涉公司經營主題活動,不侵吞企業利益;
2、不免費或者以不合理標準積極向單位或個人運輸權益,都不選用多種方式損害公司利益;
3、依規履行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規章所規定的股東權益,不可濫用股東權利或影響企業及其它股東合法權利;
4、認真履行企業制訂的相關彌補回報相關措施及其對于此事做出的所有相關彌補收益對策的承諾,若違背該等服務承諾并為公司或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本公司/個人想要依規擔負對公司或投資人的補償責任;
5、始行服務承諾出示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執行結束前,若證監會及上海交易所做出有關彌補收益對策以及約定的別的一個新的監管規定的,且以上服務承諾無法滿足證監會及上海交易所該等相關規定時,本公司/本人承諾屆時依照證監會及上海交易所最新發布的要求提供填補服務承諾;
6、本公司/自己做為彌補收益對策有關直接責任人之一,若違背以上服務承諾或拒不執行以上服務承諾,本公司/自己將根據《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執行表述、致歉等相對應責任,和接受證監會和上海交易所等監管機構根據其制訂或公布的相關規定、標準,對該公司/自己做出相應懲罰并采取有關管控措施,給公司或公司股東造成損失的,本公司/自己可依法承擔相應補償責任。
特此公告。
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2月21日
證券代碼:605008證券簡稱:長鴻高科公示序號:2023-008
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第二屆職工監事第十六次會議決議公示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部公司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舉辦狀況
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第二屆職工監事第十六次大會(下稱“此次會議”)于2023年2月20日以當場融合通信方式舉辦,此次會議報告已經在2023年2月19日發送電子郵件的形式送到企業整體公司監事。此次會議由監事長蔣林波老師組織,例會應參與決議公司監事3人,具體參與決議公司監事3人。此次會議的集結、舉辦合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稱“《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決議狀況
經參會公司監事決議,作出下列決定:
(一)表決通過《關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下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下稱“《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及其《〈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四十條、第五十七條、第六十條有關規定的適用意見——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8號》(下稱“《18號意見》”)等有關規定及其股東會的受權,經對比上市企業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資格條件開展自糾自查,覺得企業合乎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相關規定,具有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資格條件。
決議結論:3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二)表決通過《關于調整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
融合我們公司的實際情況,經充足探討,逐一通過調整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計劃方案,詳細如下:
1、發行新股的類型和顏值
調節前:
此次公開增發的個股類型為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調整:
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個股類型為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決議結論:3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2、發行方式與時間
調節前:
此次非公開發行所有采用向特定對象發售的形式進行,公司將在獲得證監會有關本次發行審批文件信息期限內挑選適度機會發行新股。
調整:
此次發行新股所有采用向特定對象發售的形式進行,公司將在獲得證監會允許登記注冊的批復的期限內挑選適度機會發行新股。
決議結論:3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3、發售目標及申購方法
調節前:
此次非公開發行發行對象是陶清風老先生。陶清風先生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公司關聯方。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陶清風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寧波市定鴻自主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總計持有公司股份439,490,094股,持股比例為68.42%。發售目標陶清風老先生支付現金申購此次公開增發的個股。
調整: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發行對象是陶清風老先生。陶清風先生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公司關聯方。目前為止,陶清風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寧波市定鴻自主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總計持有公司股份439,490,094股,持股比例為68.42%。發售目標陶清風老先生支付現金申購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個股。
決議結論:3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4、發行價及定價原則
調節前: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發展第二屆股東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公示日。
本次發行價錢不少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買賣交易平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買賣交易總金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買賣交易總產量)。
若股票在本次發行定價基準日至發售日期內產生分紅派息、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除權除息事宜,本次發行的價格將做出適當調整,調節公式計算如下所示:
發放股利:P1=P0-D
派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二項同步進行:P1=(P0-D)/(1+N)
在其中,P0為更改前發行價,每一股發放股利為D,每一股派股或轉增股本值為N,調整發行價為P1。
調整:
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發展第二屆股東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公示日。
本次發行價錢不少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買賣交易平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買賣交易總金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買賣交易總產量)。
若股票在本次發行定價基準日至發售日期內產生分紅派息、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除權除息事宜,本次發行的價格將做出適當調整,調節公式計算如下所示:
發放股利:P1=P0-D
派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二項同步進行:P1=(P0-D)/(1+N)
在其中,P0為更改前發行價,每一股發放股利為D,每一股派股或轉增股本值為N,調整發行價為P1。
決議結論:3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5、發行數量
調節前:
此次非公開發行總數不得超過85,959,885股(含本數),發行新股總數限制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企業總股本的30%。最后發行數量由股東會依據股東會的受權、證監會有關規定與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共同商定。
若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售日期內產生派股、配資、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宜,此次非公開發行總數將作適當調整。
調整: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總數不得超過85,959,885股(含本數),發行新股總數限制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企業總股本的30%。最后發行數量由股東會依據股東會的受權、證監會有關規定與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共同商定。
若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售日期內產生派股、配資、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宜,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總數將作適當調整。
決議結論:3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6、限售期分配
調節前:
此次公開增發結束后,陶清風老先生根據本次發行申購的個股自本次發行完畢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限售期完成后,將按照證監會及上海交易所的規定執行。本次發行目標所取得企業公開增發的股權因為公司派股、資產公積金轉增等方式所衍化獲得的股權亦必須遵守以上個股限購分配。就本次發行的個股,若上述情況限售期與監管機構的全新管控建議或監管政策不匹配,應當按照管控建議或監管政策對限售期開展適當調整。
調整: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結束后,陶清風老先生根據本次發行申購的個股自本次發行完畢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限售期完成后,將按照證監會及上海交易所的規定執行。發售目標所獲得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股權因為公司派股、資產公積金轉增等方式所衍化獲得的股權亦必須遵守以上個股限購分配。就本次發行的個股,若上述情況限售期與監管機構的全新管控建議或監管政策不匹配,應當按照管控建議或監管政策對限售期開展適當調整。
決議結論:3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7、本次發行前期值盈利分配
調節前:
本次發行前企業期值的盈余公積,由本次發行結束后的新舊公司股東依照本次發行結束后的股份比例分享。
調整: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前企業期值的盈余公積,由本次發行結束后的新舊公司股東依照本次發行結束后的股份比例分享。
決議結論:3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8、上市地點
調節前:
此次公開增發的個股將于上海交易所掛牌交易。
調整:
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個股將于上海交易所掛牌交易。
決議結論:3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9、此次募集資金用途
調節前:
此次非公開發行的總數不得超過85,959,885股。依照發行價13.96元/股測算,擬募資規模為不得超過1,200,000,000元,扣減發行費后募資凈收益將用于項目投資下列新項目:
在此次公開增發A股個股募資及時以前,企業可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以自有資金優先資金投入,并且在募資到位后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給予更換,募資不夠由企業以自籌資金或通過一些融資模式處理。
調整: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總數不得超過85,959,885股。依照發行價13.96元/股測算,擬募資規模為不得超過1,200,000,000元,扣減發行費后募資凈收益將用于項目投資下列新項目:
在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募資及時以前,企業可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以自有資金優先資金投入,并且在募資到位后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給予更換,募資不夠由企業以自籌資金或通過一些融資模式處理。
決議結論:3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10、本次發行股東會議決議的有效期
調節前:
此次非公開發行決定的有效期為自企業股東大會審議根據之日起12個月。若中國法律、政策法規對非公開發行有新要求,企業將按一個新的要求開展適當調整。
調整: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決定的有效期為自企業股東大會審議根據之日起12個月。若中國法律、政策法規對向來車特定對象發行新股有新要求,企業將按一個新的要求開展適當調整。
決議結論:3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三)表決通過《關于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的議案》
依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及其股東會的受權,企業對《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展開了修定,制訂了《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及《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情況說明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10)。
決議結論:3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四)表決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的議案》
依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及其股東會的受權,企業對《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報告》展開了修定,制訂了《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
決議結論:3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五)表決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論證分
析報告的議案》
依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公司編制了《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論證分析報告》。
決議結論:3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本提案尚要遞交股東大會審議根據。
(六)表決通過《關于修改與認購對象簽訂的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的議案》
依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及其股東會的受權,企業對《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條件生效的非公開發行股票認購協議》展開了修定,公司編制了《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修改與認購對象簽訂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11),并和發售目標簽定新修訂《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
決議結論:3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七)表決通過《關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措施和相關主體承諾(修訂稿)的議案》
依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及其股東會的受權,企業對《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即期回報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展開了修定,制訂了《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即期回報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修訂稿)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12)。
決議結論:3票允許,0票抵制,0票放棄。
特此公告。
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職工監事
2023年2月21日
證券代碼:605008證券簡稱:長鴻高科公示序號:2023-009
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有關2022本年度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應急預案(修改草案)公布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依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于2023年2月20日舉辦企業第二屆股東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和第二屆職工監事第十六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的議案》等有關提案,主要內容詳細上海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煩請廣大投資者留意查看。
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應急預案修改草案的公布事宜并不代表審批機關對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相關事宜的實質辨別、確定或準許,應急預案修改草案上述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相關事宜仍待上海交易所審批通過,并且經過證監會愿意申請注冊后才可執行。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2月21日
證券代碼:605008證券簡稱:長鴻高科公示序號:2023-010
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有關2022本年度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應急預案修定說明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2022本年度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的有關提案早已2022年8月30日舉行的企業第二屆股東會第十八次大會、第二屆職工監事第十三次大會及2022年9月15日舉行的企業2022年第三次股東大會決議表決通過并受權股東會申請辦理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相關事宜。
依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公司在2023年2月20日舉辦第二屆股東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第二屆職工監事第十六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的議案》等有關提案,對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應急預案的相關介紹展開了修定。
為了便于投資人認知和查看,現就此次應急預案修定主要內容表明如下所示:
除了上述修定外,本次發行策略的別的一些內容未出現實際性轉變。
《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及有關文件已經在上海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上公布,煩請投資人留意查看。
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應急預案修改草案的公布事宜并不代表審批機關對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相關事宜的實質辨別、確定或準許,應急預案修改草案上述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相關事宜仍待上海交易所審批通過,并且經過證監會愿意申請注冊后才可執行。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2月21日
證券代碼:605008證券簡稱:長鴻高科公示序號:2023-011
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有關改動與認繳目標簽署附條件生效的
股份認購協議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1、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2年8月30日舉辦第二屆股東會第十八次大會、第二屆職工監事第十三次大會,2022年9月15日舉辦2022年第三次股東大會決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與認購對象簽訂附條件生效的非公開發行股票認購協議的議案》,公司和公司實際控制人陶清風老先生簽訂了《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條件生效的非公開發行股票認購協議》(下稱“原協議書”)。
2、2023年2月17日,《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開始實施,上市企業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法律規定、審批方法等出現了改變。2023年2月20日,公司和公司實際控制人陶清風簽訂了新修訂《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下稱“《認購協議》”),原協議書不生效,自新修訂協議書創立生效日停止;同一天,公司召開第二屆股東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與認購對象簽訂的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的議案》。
3、本次發行事宜早已企業2022年第三次股東大會決議表決通過,依據股東會受權,此次修定協議書不用再度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新修訂《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具體內容
(一)協議書行為主體與簽署時長
招標方: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外國投資者)
承包方:陶清風
簽署時長:2023年2月20日
(二)認購協議書主要內容
第一條申購標底、認購價格、方法、數量和申購合同款總額
1.1招標方此次擬公開發行的股權數量為募資總金額除于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發行價,計算公式: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總數=此次募資總金額/每一股發行價(測算得出來的數據求整,即小數點后個數忽略)。
此次擬募資總額不超過120,000萬余元(含本數),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總數不得超過發售前企業總股本的30%,最后以上海交易所審批、證監會贊同的總數為標準。
1.2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招標方有關本次發行的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本次發行價格是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沒有定價基準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股票買賣交易平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股票買賣交易總金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股票買賣交易總產量)的80%與發售前企業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優先股公司股東每股凈資產值的較高值。若招標方個股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內產生分紅派息、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宜,本次發行價錢將作適當調整。
1.3承包方允許按照本約定書的價錢支付現金方法申購招標方本次發行的個股。承包方允許申購招標方此次具體公開發行的所有股權。申購合同款總額為發行價乘于申購總數。
第二條申購款交貨、個股交貨時間和方法
2.1承包方允許在本次發行得到上海交易所審批、證監會允許注冊認證,依照本協議的承諾申購招標方本次發行的個股,并依據承銷商(主承銷商)發出來的本次發行之繳款通知書的要求對所有申購款按時發放繳納至此次發行新股的主承銷商指定銀行帳戶。
2.2在承包方按上述情況條文付款申購錢后,招標方按照規定將承包方申購的個股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申請辦理個股登記,以便承包方作為其認購股份的合理合法持有者。
第三條限售期
3.1承包方所申購的本次發行的個股自本次發行完畢生效日18個月不得轉讓。就本次發行的個股,若上述情況限售期與監管機構的全新管控建議或監管政策不匹配,承包方允許依據監管機構的管控建議或監管政策對限售期開展適當調整。
3.2本次發行完成后,承包方根據本次發行所獲得的招標方個股因招標方分派股利、資本公積轉增等情況所衍化獲得的個股亦必須遵守以上限售期分配。
3.3承包方允許依照法律法規和證監會、上海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就本次發行中常申購的股權出示有關鎖定承諾,并辦理個股鎖住事項。
3.4限售期完成后承包方申購的本次發行的個股按證監會及上海交易所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闡述與確保
為本協議的目的,協議書彼此相互做出如下所示闡述與確保:
(1)具備簽定及執行本協議的足夠的民事權利及民事行為。
(2)徹底有權利、支配權及有效授權做為協議書一方簽署本協議,且本合同條款組成彼此之間的合理合法、合理、有約束同時可實行的責任義務和責任。
(3)簽定本協議并執行本協議項下的一切責任和責任,不容易與任何適用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及/或它作為一方的別的合同書、協議書的承諾相?;蚺懦狻?/p>
(4)其將竭盡全力密切配合,申請辦理及簽署本次發行一切手續及文檔。
第五條招標方權利與義務
5.1甲方的支配權
5.1.1甲方有權規定承包方相互配合本次發行申請工作中,并依據上海交易所審批、證監會有關申報文件的需要提供真正、精確、詳細的資料。
5.1.2甲方有權規定承包方當發生證監會及上海交易所要求的信息披露范圍之內重大事情后,依法予以信息公開并及時聯系招標方。
5.1.3甲方有權規定承包方在書面形式繳款通知規定時間內付款所有申購賬款。
5.1.4有關法律法規或協議約定的許多理應由甲方具有的權力。
5.2甲方的責任
5.2.1招標方確保向上海交易所、證監會遞交的本次發行申報文件真正、精確、詳細,不會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5.2.2招標方確保在產生證監會及上海交易所要求的信息披露范圍之內重大事情后,依法予以信息公開并及時聯系承包方。
5.2.3招標方應按照最新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盡早申請辦理相對應個股的登記。
5.2.4有關法律法規或協議約定的許多應由甲方擔負的責任義務。
第六條承包方權利義務
6.1乙方的支配權
6.1.1承包方可以要求甲方位上海交易所、證監會遞交的股票發行申報文件真正、精確、詳細,不會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6.1.2承包方可以要求招標方當發生合乎證監會及上海交易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標準的重大事情后,依法予以信息公開并及時聯系承包方。
6.1.3承包方可以要求依照招標方經股東會議決議根據且經上海交易所審批及證監會允許發行計劃方案所確立的申購數量及認購價格申購外國投資者本次發行的股權。
6.1.4有關法律法規或協議約定的許多理應由乙方具有的權力。
6.2乙方的責任
6.2.1承包方理應相互配合招標方以及承銷商開展此次發行新股申請工作中,并依據證監會、上海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部門的相關需要提供真正、精確、詳細的資料。
6.2.2承包方必須在產生與招標方此次發行新股相關的證監會及上海交易所要求的信息披露范圍之內重大事情后,及時聯系招標方并依據最新法律法規的需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6.2.3承包方理應按照本協議的承諾付款申購賬款。
6.2.4承包方確保其于本協議項下的申購資產的源頭均依法依規。
6.2.5有關法律法規或協議約定的許多應由乙方擔負的責任義務。
第七條信息保密
除非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需向相關政府相關部門或監督機構申請辦理相關準許、備案手續,或者是為執行在協議書中的責任或申明與確保應向第三人公布,或該等相關信息已公布披露,協商一致并使其相關知情者對本協議的所有條文及本次發行及申購有關事項絕對保密。
第八條合同違約責任
假如一方毀約而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無法完全執行時,則從而造成損失由違約方負責;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再次行使權力,并立即采取措施以確保認購協議書的繼續履行,與此同時違約方理應賠付守約方上述情況存在的損害。
本協議項下合同約定的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事項如沒有獲得(1)招標方股東會申請的,且/或(2)上海交易所審批或證監會允許登記注冊的,不構成招標方毀約。
若上海交易所、證監會規定招標方調節本次發行發行計劃方案,則甲方有權依據上海交易所、證監會的需要對發售計劃方案作出調整,承包方應予以認同和接納(如要簽定合同補充協議的,申購人允許給予簽定),不構成招標方毀約。
第九條相關法律法規和爭議解決
9.1本協議的簽訂、起效、解釋說明執行可用中國法律法規并依據我國法律解釋。
9.2本協議項下所形成的一切異議,應先由當事人溝通協商處理。若是在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名義向另一方明確提出該項異議生效日三十日內無法協商處理,任何一方都可將這個異議遞交招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處理。
第十條合同的變動、改動、出讓
10.1本協議的變更或改動必須經協議書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向做出。
10.2本協議的變動和調整組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3沒經另一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本協議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支配權或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的起效、解除和終止
11.1本協議自彼此簽名并蓋章生效日創立,當且僅當以下條件所有達到后起效:
11.1.1招標方股東會和股東大會審議根據本次發行。
11.1.2上海交易所審批本次發行及證監會愿意申請注冊。
11.2發生以下情形時本協議終止,彼此都不承擔法律責任:
11.2.1本次發行完畢且彼此之責任執行結束。
11.2.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且雙方協商一致停止或消除本協議。
特此公告。
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2月21日
證券代碼:605008證券簡稱:長鴻高科公示編號:2023-013
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有關舉辦2023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工作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股東會舉辦日期:2023年3月8日
●此次股東會所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交易所股東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召開工作會議的相關情況
(一)股東會種類和屆次
2023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
(二)股東會召集人:股東會
(三)投票方式:此次股東會所使用的表決方式是當場網絡投票和網上投票相結合的
(四)現場會議舉行的日期、時間地點
舉行的日期時長:2023年3月8日14點00分
舉辦地址:浙江寧波市鄞州區高新園區新暉路102號
(五)網上投票的軟件、起始日期網絡投票時長。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交易所股東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上投票起始時間:自2023年3月8日
至2023年3月8日
選用上海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根據交易軟件微信投票的網絡投票期為股東會舉辦當日買賣交易時間范圍,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網絡微信投票的網絡投票期為股東會舉辦當日的9:15-15:00。
(六)股票融資、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流程帳戶和港股通投資人的投票程序
涉及到股票融資、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流程有關帳戶及其港股通投資人的網絡投票,應當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規定執行。
(七)涉及到公開征集公司股東選舉權
不適合
二、會議審議事宜
此次股東大會審議提案及網絡投票股東類型
1、各提案已公布時間和公布新聞媒體
以上提案已經在2023年2月20日經公司第二屆股東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與第二屆職工監事第十六次會議審議根據,主要內容詳細2023年2月21日企業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上發布的有關公示
2、特別決議提案:提案1
3、對中小股東獨立記票的議案:提案1
4、涉及到關系公司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提案1
應回避表決的相關性股東名稱:陶清風、寧波市定鴻自主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
5、涉及到優先股參加決議的議案:不適合
三、股東會網絡投票常見問題
(一)我們公司公司股東根據上海交易所股東會網絡投票系統履行表決權的,既能登錄交易軟件微信投票(根據指定交易的證劵公司買賣終端設備)進行投票,還可以登錄互聯網技術微信投票(網站地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初次登錄互聯網技術微信投票進行投票的,投資人需要完成公司股東身份驗證。具體步驟請見互聯網技術微信投票網址表明。
(二)擁有好幾個股東賬戶股東,可執行的投票權總數則是戶下所有股東賬戶持有同樣類型優先股和同樣種類認股權證的總數總數。
擁有好幾個股東賬戶股東根據本所網絡投票系統參加股東會網上投票的,能通過其任一股東賬戶參與。網絡投票后,視作其所有股東賬戶中的同樣類型優先股和同樣種類認股權證都已各自投出去同一觀點的表決票。
擁有好幾個股東賬戶股東,根據好幾個股東賬戶反復開展決議的,其所有股東賬戶中的同樣類型優先股和同樣種類認股權證的決議建議,分別由各種別和種類個股的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標準。
(三)同一投票權通過視頻、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多種方式反復開展決議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標準。
(四)公司股東對每一個提案均決議結束才可以遞交。
四、大會參加目標
(一)證券登記日收盤后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冊的股東有權利參加股東會(詳細情況詳細下列),并且可以以書面形式向授權委托人列席會議或參加決議。該委托代理人無須是自然人股東。
(二)董事、監事會和高管人員。
(三)企業聘用律師。
(四)有關人員
五、大會備案方式
(一)備案時長:2023年3月7日早上9:30-11:30,在下午13:00-15:00。
(二)備案地址:浙江寧波市北侖區戚家山港口路108號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行政樓二樓會議廳,郵編315803;
(三)備案方法:
1、到場現場會議的公司股東,法人代表出席會議請持股東賬戶卡、企業營業執照(蓋公章)和身份證原件登記信息,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請持法人代表簽訂的法人授權書(文件格式見附件)、股東賬戶卡、企業營業執照(蓋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掃描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件登記信息。出席人員應帶上以上文件信息正本參與股東會。
2、到場現場會議的自然人股東,請持身份證、股東賬戶卡登記信息;由他人參加的,請授權委托人持身份證、法人授權書(文件格式見附件)、受托人股東賬戶卡及受托人身份證掃描件登記信息。出席人員應帶上以上文件信息正本參與股東會。
3、外地公司股東能用信件、電子郵件或發傳真形式進行備案,我們公司拒絕接受手機備案;以信件、電子郵件或發傳真方法注冊登記的公司股東,在2023年3月7日15:00前送到企業董事會辦公室,然后進行手機確定。
董事會辦公室送達地址詳情如下:
收貨人: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信封袋請注明“股東會”字眼);
通信地址:浙江寧波市北侖區戚家山港口路108號
郵編:315803
傳真號碼:0574-55009799
(四)常見問題
列席會議股東和公司股東委托代理人請帶上相關證明正本于會前30分鐘到主會場。
六、其他事宜
(一)股東會聯系電話
手機聯系人:白驊
聯系方式:0574-55222087
聯絡發傳真:0574-55009799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浙江寧波市北侖區戚家山港口路108號
郵編:315803
(二)參與參會公司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全部費用自理。
特此公告。
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2月21日
配件1:法人授權書
上報文檔
建議舉辦此次股東會的股東會決議
配件1:法人授權書
法人授權書
寧波市長鴻高分子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茲委托老先生(女性)意味著本公司(或自己)參加2023年3月8日舉行的貴司2023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并委托履行投票權。
受托人持一般股票數:
受托人持優先選擇股票數:
受托人公司股東賬號號:
受托人簽字(蓋公章):受委托人簽字:
受托人身份證號碼:受委托人身份證號碼:
授權委托日期:年月日
備注名稱:
受托人必須在授權委托書中“允許”、“抵制”或“放棄”意愿中選擇一個并打“√”,針對受托人在委托授權書中未做實際標示的,受委托人有權利按自己的喜好開展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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