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708證券簡稱:中信特鋼公示序號:2023-010
債卷編碼:127056債卷通稱:中特可轉債
我們公司以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具體內容的實際、精準和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醒:
1.“中特可轉債”將在2023年2月27日按顏值付款第一年貸款利息,每10張“中特可轉債”(顏值1,000元)貸款利息為2.00元(價稅合計)。
2.債權登記日:2023年2月24日。
3.除權除息日:2023年2月27日。
4.還息日:2023年2月27日。
5.“中特可轉債”息票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90%、第四年1.30%、第五年1.60%、第六年2.00%。
6.“中特可轉債”此次還息的債權登記日為2023年2月24日,凡是在2023年2月24日(含)前買進并持有今天債券投資人具有此次發放利息。2023年2月24日售出今天債券投資人不具有此次發放利息。在債權登記日前(含)申請辦理轉化成企業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企業不會再向持有者付款本計算利息本年度及以后計算利息本年度利息。
7.下一還息期起息日:2023年2月25日。
8.下一期還息期利率:0.40%。
中信泰富特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2年2月25日發行了5,000引馬鎮可轉換公司債券(債卷通稱:中特可轉債,債卷編碼:127056),依據《中信泰富特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下稱“《募集說明書》”)和《中信泰富特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下稱“《上市公告書》”)的相關規定,在“中特可轉債”的計算利息時間段內,每一年還息一次,現就此次還息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中特可轉債”基本概況
1.可轉換公司債券通稱:中特可轉債
2.可轉換公司債券編碼:127056
3.可轉換公司債券投放量:500,000萬余元(5,000引馬鎮)
4.可轉換公司債券發售量:500,000萬余元(5,000引馬鎮)
5.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地點:深圳交易所
6.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日期:2022年4月15日
7.可轉換公司債券存續期的日期:2022年2月25日至2028年2月24日
8.可轉換公司債券股權轉讓的日期:2022年9月5日到2028年2月24日
9.可轉換公司債券息票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90%、第四年1.30%、第五年1.60%、第六年2.00%。
10.付息期限和方法
此次可轉換債券選用每一年還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期滿償還本金利息付款最終一年利息。
(1)年利息的計算
年息指此次可轉換債券持有者按所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上總額自可轉換公司債券發售當日起每滿一年可以享受的當期貸款利息。年息的計算公式:
I=B1×i
I:指年利息額;
B1:指此次可轉換債券持有者在計算利息本年度(下稱“當初”或“每一年”)付息債權登記日所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上總額;
i:指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當初息票率。
(2)付息方式
1)此次可轉換債券選用每一年還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算利息起始日期為可轉債發行當日。
2)還息日:每一年的還息日是本次發行發行當日起每滿一年的當天。如該日是國家法定假日或休息天,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延期期內不另還息。每相鄰的兩大還息日中間為一個計算利息本年度。
3)付息債權登記日:每一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一年還息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將在每一年還息日以后的五個交易日付款當初貸款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包含付息債權登記日)轉化成個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無法享受本計算利息本年度及以后計算利息本年度利息。
4)此次可轉換債券持有者所獲得利息費用的應對稅費由此次可轉換債券持有者壓力。
11.可轉換公司債券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承銷商(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五礦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13.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貸款擔保狀況:此次可轉換公司債券未公司擔保
14.可轉換公司債券信用等級及資信評級組織
此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經聯合資信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聯合資信”)定級,按照其開具的《中信泰富特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信用評級報告》,中信特鋼行為主體信譽等級為AAA,此次可轉換公司債券信譽等級為AAA,評級展望平穩。
依據聯合資信于2022年5月9日開具的《中信泰富特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2022年跟蹤評級報告》(協同〔2022〕2778號),保持企業主體長期性信譽等級為AAA,保持“中特可轉債”信譽等級為AAA,評級展望為平穩。
二、此次還息計劃方案
依據《募集說明書》的相關規定,此次還息為“中特可轉債”第一年還息,計算利息期間為2022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4日,息票率為0.20%,即每10張“中特可轉債”(顏值1,000元)發放貸款利息rmb2.00元(價稅合計)。
1.針對擁有“中特可轉債”的投資者和證券基金債券投資者,利息所得稅由券商等兌現發放組織按20%的稅率代收代繳,公司不代收代繳企業所得稅,具體每10張發放貸款利息為人民幣1.60元;
2.針對擁有“中特可轉債”的達標境外投資者(QFII和RQFII),依據《關于延續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公告》(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示2021年34號)要求,暫免征繳所得稅和增值稅,具體每10張發放貸款利息為人民幣2.00元;
3.針對擁有“中特可轉債”的許多債卷持有人,需自主交納債卷利息所得稅,公司不代收代繳企業所得稅,每10張發放貸款利息為人民幣2.00元。
三、付息債權登記日、除權除息日及還息日
依據《募集說明書》和《上市公告書》等相關條文要求,此次可轉換債券還息的債權登記日、除權除息日及還息日如下所示:
1.債權登記日: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
2.除權除息日: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
3.還息日: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
四、還息目標
此次還息對象是截止到2023年2月24日(該日是債權登記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冊的整體“中特可轉債”持有者。
五、債卷付息方式
企業將授權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開展此次還息,同時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銀行帳戶劃付今天貸款利息資產。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接到賬款后,根據資金清算將自動今天債券利息劃交給對應的還息營業網點(由債券投資者指定證劵公司業務部或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承認的其他機構)。
六、有關此次還息目標交納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解釋
1.自己交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解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其他相關稅收法律和文件信息要求,今天債卷本人(包含證券基金)債卷持有人應交納公司債券利息個稅,繳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3]612號)要求,今天債券利息個稅統一由相關還息營業網點向債券投資者計提利息時承擔代收代繳,就近進庫。
2.非居民企業交納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解釋
依據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持續境外企業項目投資地區證券市場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示2021年34號),自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對境外企業項目投資地區證券市場所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繳所得稅和增值稅。故今天債卷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債卷持有人所取得的今天債券利息暫免征繳所得稅。以上暫免征繳所得稅的范疇不包含境外企業在境內設立組織、場地所取得的與這家機構、地方有具體關聯的債券利息。
3.別的債卷持有人交納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解釋
別的債卷持有人的債卷利息所得稅需自主交納。
七、聯系電話
咨詢部門:董事會辦公室
資詢詳細地址:江蘇省江陰市黃礁大路1號
資詢手機聯系人:杜鶴
熱線電話:0510-80675678
八、備查簿文檔
我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確定相關還息準確時間布置的文檔。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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