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0版)
截至2025年2月25日,數據來源:Wind信息、可比公司年度報告(T-3日)。
注1:如果尾數有差異,市盈率計算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2023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的EPS=2023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母凈利潤/T-3日總股本;
注3:2025年2月25日,境外可比公司相關數字為人民幣單位,匯率為中間價;
注4:境外可比公司未披露非經常性損益,因此2023年未扣除EPS和市盈率數據;
注5:根據匯納科技、有方科技2023年年度報告,匯納科技、有方科技2023年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扣除前/扣除后)虧損,在2023年可比公司平均靜態市盈率(扣除前/扣除后)計算中作為極值予以消除;
注6:海外可比公司Pricer 2023年凈利潤為負,在平均靜態市盈率計算中作為極值予以淘汰。
發行價格為27.50元/股的發行人,2023年經審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稀釋后的市盈率為17.14倍,低于中證指數有限公司2025年2月25日(T-3日)發布的發行人上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為43.85倍,低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平均靜態市盈率為30.36倍,但未來發行人股價下跌仍有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風險。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要求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仔細研究和判斷發行定價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資決策。
二、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一)股票類型
本次發行的股票為國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發行數量和發行結構
擬公開發行的股份數量為42.24.萬股,占本次發行后總股本的10.00%,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公司股東不公開發行股份。本次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為42.24萬股。
本次發行的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為844.8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20.00%。本次發行價格不得超過排除最高報價后線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排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因此,發起人相關子公司不需要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
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由中金漢朔1號資產管理計劃等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組成。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最終獲得844.8萬股,占發行數量的20.00%,其中金漢朔1號資產管理計劃最終戰略配售股份為212.1454萬股,約占發行股份數量的5.02%。
本次發行的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為844.8000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20.00%。本次發行的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為844.8000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20.00%。本次發行的初始戰略配售數量與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相同,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未向線下發行回撥。
戰略配售回撥后,線上線下回撥機制啟動前,線下發行量為2703.4000萬股,約占扣除最終戰略配售量后發行量的80.00%;網上發行的初始數量為675.8萬股,約占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發行數量的20.00%。線下和線上發行的最終總數為3.379.2萬股,線上和線下發行的最終數量將根據線上和線下回撥確定。
(三)發行價格
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剩余報價和擬認購數量、有效認購倍數、發行人基本面和行業、市場狀況、同行業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和承銷風險,協商確定發行價格為27.50元/股。
(四)籌集資金
按發行價格27.50元/股計算,發行人募集資金總額預計為116.16萬元,扣除發行費用13.784.79萬元(不含增值稅)后,預計募集資金凈額約為102.375.21萬元。如果尾數有差異,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5)回撥機制
網上網下認購于2025年2月28日(T日)15日發行:00同時結束。認購結束后,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根據在線認購情況,決定是否在2025年2月28日(T日)啟動回撥機制,并調整離線和在線發行的規模?;負軝C制的啟動將根據在線投資者的初步有效認購倍數確定:
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認購倍數=網上有效認購數量/回撥前網上發行數量。
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如下:
1、2025年2月26日,最終戰略配售與初始戰略配售之間的差額將是2025年2月26日(T-2日)首先回撥線下發行;
2、2025年2月28日(T日)網上、線下全額認購的,網上投資者有效認購倍數不超過50倍的,不啟動回撥機制;網上投資者有效認購倍數超過50倍且不超過100倍(含)的,應從線下回撥到線上,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10%;網上投資者有效認購倍數超過100倍的,回撥率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20%;原則上,無限售期回撥后的線下發行數量不得超過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70%;上述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按扣除戰略配售的數量計算。
3、如果網上認購不足,可以回撥給線下投資者。線下回撥后,如果有效報價投資者仍未能全額認購,將暫停發行;
4、在線下發行未獲得全額認購的情況下,不足部分不會在線回撥,暫停發行。
2025年3月3日,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啟動回撥機制(T+1日)在《漢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認購及中簽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沒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線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線下投資者應承諾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之日起6個月獲得配股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也就是說,在每個配售對象獲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是無限期的,可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計算。
線下投資者在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和線下認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被視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線下限售期安排。
在戰略配售方面,中金漢朔1號資產管理計劃和其他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的配股限售期為12個月。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計算。限售期屆滿后,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適用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減持股份的有關規定。
(7)本次發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
1、T日為線上線下發行認購日;
2、上述日期為交易日。如果重大緊急情況影響發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布并修改發行日程;
3、如因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系統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導致線下投資者無法正常使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初步查詢或線下認購,請及時聯系發起人(主承銷商)。
(八)擬上市地點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
(九)承銷方式
余額包銷。
三、戰略配售
(一)參與者
發行價格不得超過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最高報價后公開發行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因此,發起人的相關子公司不需要參與后續投資。
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由中金漢朔1號資產管理計劃和其他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組成。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已與發行人簽署了《漢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戰略配售協議》(以下簡稱《戰略配售協議》)。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的驗證詳見2025年2月27日(T-1日)《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關于漢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參與創業板上市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專項核查報告》和《北京海問律師事務所關于漢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參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專項核查的法律意見》。
(二)戰略配售的分配結果
根據《戰略配售協議》的有關規定,中金漢朔1號資產管理計劃參與戰略配售的數量不得超過公開發行規模的10.00%,認購金額不得超過5.834.00萬元。其他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認購總額不得超過2萬元。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最終獲得844.8萬股,占發行總額的20.00%。其中,金漢朔1號資產管理計劃最終戰略配售股份為212.1454萬股,約占發行股份的5.02%。
截至2025年2月25日(T-3日),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已全額繳納戰略配售認購資金。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于2025年3月6日超過最終配股對應金額的多余款項。(T+4日前,按原付款路徑退還。
綜上所述,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結果如下:
(三)戰略配售股份回撥
本次發行的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為844.8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20.00%。本次發行的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為84.8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20.00%。本次發行的初始戰略配售數量與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相同,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未回撥線下發行。
(四)限售期安排
參與戰略配售的中金漢朔1號資產管理計劃和其他投資者的配股限售期為12個月。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計算。限售期屆滿后,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適用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減持股份的有關規定。
四、線下發行
(一)參與者
經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確認,可參與線下認購的有效報價投資者為243人,相應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為6、238人,相應的有效報價認購總額為7、030、750萬股。參與初步調查的配售對象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線下發行電子平臺查詢其報價是否為有效報價和有效擬認購的數量。
(二)線下認購
線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必須參與本次發行的線下認購。
1、2025年2月28日(T日)參與線下認購的有效報價投資者:3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輸入認購單信息,包括認購價格、認購數量等信息,其中認購價格為本次發行價格27.50元/股,認購數量應等于初步詢價中提供的有效報價對應的“擬認購數量”。一旦線下投資者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認購,將被視為向發起人(主承銷商)提交認購正式認購要約,具有法律效力。
2、配售對象只能參與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賬戶和銀行收付款賬戶的線下認購。配售對象全名、證券賬戶名稱(深圳)、證券賬戶號(深圳)和銀行收付款賬戶必須與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信息一致,否則視為無效認購。因配售對象信息填寫與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信息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配售對象自行負責。
3、2025年2月28日(T日)網下投資者認購時,無需繳納認購資金。
4、提供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未參與認購或者未足額認購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線下投資者未按時足額支付認購資金的,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發起人(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證券業協會備案。
5、有效報價配售對象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線下初步配售
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根據初步查詢和推廣公告中確定的配售原則,為提供有效報價并參與線下認購的配售對象提供線下發行股票的初步配售,2025年3月4日(T+2日)發布的《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披露了初步配售情況。
(四)公布初步配售結果
2025年3月4日(T+2),發行人和贊助商(主承銷商)將披露離線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包括離線投資者名稱、配售對象報價、認購數量、初步配置數量、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認購或實際認購數量明顯少于報價的離線投資者信息。上述公告一經發布,視為已向參與離線認購的離線投資者發出配置通知。
(五)認購資金的繳納
2025年3月4日(T+2日)8:30-16:00、取得初步配售資格的線下投資者,應當根據發行價格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獲得配股數量,從配售對象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銀行賬戶轉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線下發行專戶。認購資金應于2025年3月4日全額轉移(T+2日)16:00前到賬。
認購資金不足或未能及時到達的,視為無效認購。請注意資金在途的時間。未及時足額支付認購款的線下投資者,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發起人(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1、計算認購資金
每個配售對象應繳認購款=發行價格×初步獲配數量。
2、認購款項的支付及賬戶要求
線下投資者應當按照下列原則轉移資金,不符合有關要求的,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無效:
?。?)線下投資者認購資金的銀行賬戶應與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銀行賬戶一致。
?。?)認購資金應在規定時間內足額到達。未在規定時間內或者未按要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配售對象所獲得的所有股份均無效。如果上述情況發生在多只新股同日發行時,配售對象所獲得的所有股份均無效。
(3)線下投資者在辦理認購資金轉讓時,應在支付憑證備注欄注明認購對應的新股代碼。備注格式為:“B0019906WXFX301275”,未注明或備注信息錯誤會導致轉讓失敗。
(4)如果同一配售對象同日獲得多只新股,則必須分別全額支付每只新股,并按規范填寫備注。如果配售對象單只新股資金不足,配售對象當日獲得的所有新股將無效,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中國結算深圳分行在取得中國結算結算銀行資格的銀行開立了線下發行賬戶。配售對象注冊的銀行賬戶為結算銀行賬戶的,認購資金應當在同一銀行系統內轉移,不得跨銀行轉移;配售對象注冊的銀行賬戶不屬于結算銀行賬戶的,認購資金應當轉入工行線下發行賬戶。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信息表如下:
注:上述賬戶信息以中國結算網站公布的信息為準。網站鏈接:www.chinaclear.cn-服務支持-業務信息-銀行賬戶信息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線下發行專戶信息表。
(6)不同配售對象共享銀行賬戶的,認購資金不足的,共享銀行賬戶配售對象獲得的新股全部無效。
對于未在規定時間內或未按要求足額支付認購資金的配售對象,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無效處理其所有初步獲得的新股,相應的無效認購股份由發起人(主承銷商)承銷??鄢罱K戰略配售后公開發行數量的70%后,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足時,將暫停發行。
3、發起人(主承銷商)根據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實際分配資金有效分配對象名單確認最終有效認購。如果網上投資者未能及時足額支付新股認購資金,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被視為違約,并將于2025年3月6日視為違約(T+4日)在《發行結果公告》中披露,并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4、如果初步配售對象支付的認購金額大于初步配售金額對應的認購金額,2025年3月5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T+3日)將認購款退還配售對象至原付款賬戶,認購款金額=配售對象有效支付的認購款金額-配售對象應支付的認購款金額。
5、所有線下投資者認購資金在凍結期間產生的全部利息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所有。
(六)線下發行限售期安排
線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線下投資者應承諾,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之日起6個月限售股份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即每個配售對象獲得的股份中,90%的股份無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計算。
線下投資者在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和線下認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被視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線下限售期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項
1、律師見證:北京海問律師事務所將見證線下發行過程,并出具專項法律意見。
2、本次發行后,投資者持股比例達到發行人總股本的5%以上(含5%)的,應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配售對象已參與線下報價、認購、配售的,不得再參與線上認購。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線下投資者提交的配售對象管理的相關賬戶,監控配售對象參與網上認購的行為。
4、違約處理:提供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未參與認購或者全額認購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線下投資者未按時足額支付認購資金的,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發起人(主承銷商)應當將違約情況報證券業協會備案。線下投資者或者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當合并計算證券交易所各市場相關項目的違規數量。在配售對象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線下投資者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其管理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
五、網上發行
(一)認購時間
網上認購時間為2025年2月28日(T日)9:15-11:30,13:00-15:00.網上投資者應獨立表達認購意向,不得總結委托證券公司代表其認購新股。發行受重大突發事件或不可抗力影響的,應當按照認購當天的通知辦理。
(二)發行數量和價格
網上發行是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進行的。戰略配售回撥后,網上和線下回撥機制啟動前,網上初始發行量為675.8萬股。發起人(主承銷商)在指定時間內(2025年2月28日(T日)99:15-11:30,13:00-15:00)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指定的專用證券賬戶中輸入675.8000萬股“漢朔科技”,作為該股唯一的“賣方”。
本次發行價格為27.50元/股。網上認購投資者必須按照本次發行價格進行認購。
(三)認購簡稱及代碼
認購簡稱“漢朔科技”;認購代碼為“301275”。
(四)網上發行對象
2025年2月28日(T日)前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2025年2月26日(T-2日)在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市值超過1萬元(含1萬元)的投資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發行人必須遵守的其他監管要求禁止的除外)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購買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要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權限(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下轉A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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