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長虹華誼壓縮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1日在《證券時報》和巨潮信息網上發布(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公告號:2024-060)后,股東大會沒有否決提案,也沒有變更股東大會以前通過的決議。
1.會議的召開和出席
(一)會議召開情況
1.召集人:公司董事會決定召開2024年第十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2.主持人:楊秀彪先生,董事長。
3.如何舉行:如何將現場投票與網上投票相結合。
4.召開時間:
(1)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日現場會議時間:00開始;
(2)網上投票時間:
2024年12月26日上午9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上投票的具體時間為: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具體投票時間為:2024年12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會議地點: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亞中路588號加西貝拉壓縮機有限公司會議室。
6.本次會議的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1日在《證券時報》和巨潮信息網上發布(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7.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的人員資格和投票程序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出席會議
1.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180名股東通過現場和網上投票,代表289、901、104股,占公司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1.6527%。
其中,現場投票股東13人,代表215、493、382股,占公司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0.9619%;網上投票的股東167人,代表74、407、722股,占公司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6908%。
2.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現場和網上投票的中小股東170人,代表74、496、622股,占公司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7036%。
其中,3名現場投票的中小股東代表88900股,占公司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128%;167名中小股東通過網絡投票,代表74,407,722股,占公司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6908%。
3.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現場和視頻的形式出席或列席會議。福建君立律師事務所指定律師現場見證股東大會,并出具法律意見。
二、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一)議案的表決方式
會議結合現場記名投票表決和網上投票表決。
(二)審議和表決
提案1股東肖文藝先生、史強先生、姚輝軍先生、余萬春先生、楊凡先生、何成志先生、陳思遠先生、寧建宇先生、王文志先生、鄒文忠先生、杜方敏先生、楊倩寧先生回避表決。提案4、四川長虹電器有限公司、楊秀彪先生回避表決,其代表的表決權股份數不計入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1.《關于公司2023年業績激勵基金分配實施方案的議案》審議通過
本議案為特別決議,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決權的2/3以上批準。
總表決:
同意287、607、769股,占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932%;反對290,825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010%;棄權16800股(其中默認棄權5000股,因未投票)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58%。
中小股東總表決:
同意74、070、997股,占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5864%;反對290,825股,占出席股東大會的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3910%;棄權16800股(其中默認棄權50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226%。
2. 審議通過了《關于擔保子公司的議案》
總表決:
同意289、635、654股,占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084%;反對24250股,占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837%;棄權22900股(其中默認棄權0股未投票)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79%。
中小股東總表決:
同意74、231、172股,占參加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總數的99.6437%;反對24250股,占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256%;棄權22900股(其中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307%。
3. 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子公司提供財政資助的議案》
總表決:
同意289、662、079股,占參加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175%;反對211、125股,占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728%;棄權27900股(其中默認棄權50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96%。
中小股東總表決:
同意74、257、597股,占參加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6791%;反對211、125股,占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834%;棄權27900股(其中默認棄權50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375%。
4. 審議通過了《關于預計2025年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總表決:
同意76,224,794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173%;反對111725股,占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463%;棄權27、813股(其中默認棄權8、1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364%。
中小股東總表決:
同意74、357、084股,占參加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127%;反對111725股,占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500%;棄權27813股(其中默認棄權81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373%。
5. 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其子公司預計2025年開展遠期外匯資金交易業務的議案》
總表決:
同意289、600、341股,占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963%;反對21150股,占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730%;棄權89213股(其中默認棄權81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308%。
中小股東總表決:
同意74、195、859股,占參加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5963%;反對211、550股,占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2840%;棄權892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81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的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198%。
6. 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其子公司預計2025年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金融產品的議案》
總表決:
同意289,664,429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184%;反對215750股,占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744%;棄權20925股(其中默認棄權8425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72%。
中小股東總表決:
同意99.6823股份為74股、259股和947股,占參加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的總數 %;反對215750股,占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896%;棄權20925股(其中默認棄權8425股)占出席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281%。
7. 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預計2025年與四川長虹集團金融有限公司持續關聯交易的議案》
總表決:
同意76、114、769股,占參加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總數的99.6732%;反對217、425股,占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847%;棄權32138股(其中默認棄權8425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421%。
中小股東總表決:
同意74、247、059股,占參加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650%;反對217、425股,占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919%;棄權32138股(其中默認棄權8425股)占出席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431%。
8. 審議通過了《關于開展應收賬款無追索權保理業務的議案》
總表決:
同意289、680、154股,占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238%;反對191、225股,占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60%;棄權29725股(其中默認棄權8425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103%。
中小股東總表決:
同意74、275、672股,占參加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034%;反對191、225股,占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567%;棄權29725股(其中8425股默認棄權未投票)占出席股東大會的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399%。
9. 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議案》
總表決:
同意289、680、529股,占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239%;反對175、350股,占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05%;棄權45、225股(其中默認棄權8、425股未投票),占出席股東大會的有效期0.0156%的表決權股份總數。
中小股東總表決:
同意74、276、047股,占參加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039%;反對175、350股,占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2354%;棄權4525股(其中默認棄權8425股)占出席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607%。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一)律師事務所名稱:福建君立律師事務所
(二)律師姓名:常暉、黃曉穎
(3)結論意見:長虹華誼壓縮機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開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召集人和出席會議的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股東會決議經董事、監事、高管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
2.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長虹華意壓縮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7日
證券代碼:000404 證券簡稱:長虹華意 公告編號:2024-062
長虹華誼壓縮機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公告增持公司股份計劃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長虹華誼壓縮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計劃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個月內通過公開市場集中競價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總增持金額不低于358.60萬元(含本金)。
2.本次增持計劃的資金來源:業績激勵基金和自有資金。
3.增持計劃未設定價格范圍,增持主體將根據公司股價波動和資本市場總體趨勢,選擇機會實施增持計劃。
一、計劃增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1.計劃增持主體的持股情況
本計劃增持主體為公司8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增持主體持有公司股份的具體情況如下:
2.上述增持主體在本公告披露前12個月內未披露增持計劃。
3.上述增持主體在本公告披露前6個月內不減持公司股份。
2、增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和資金來源:根據《長虹華意壓縮機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績效激勵計劃》的規定,承諾在收到“十四五”績效激勵基金后3個月內通過公開市場購買公司股份。股票購買金額由稅后激勵基金和部分年度基本工資(指除激勵基金外的年度基本工資總額,并繳納相應的個人所得稅和五險一金)組成。
2.擬增持股份的金額:
3.擬增持股份價格:增持計劃未設定價格范圍。增持主體將根據公司股價波動和資本市場總體趨勢,選擇機會實施增持計劃。
4.增持計劃的實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個月內(監管機構規定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可延長)。在增持計劃實施期間,如果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計劃將在股票恢復交易后延期實施,并及時披露。
5.擬增持股份的方式: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集中競價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體的具體身份,如果失去了具體身份,將繼續實施增持計劃。
7.增持股份有鎖定安排:增持股份自增持完成之日起計算,三年內不得以任何方式減持。同時,還應遵守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股份鎖定期限的安排。
8.相關承諾:承諾在上述實施期限內完成增持計劃,自增持完成之日起三年內及其他法定期限內不減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
由于資本市場形勢的變化或其他不可預測的風險因素,增持計劃可能存在延遲或無法完成的風險。如果增持計劃實施過程中存在相關風險,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其他相關說明
1.增持計劃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變更管理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引第10號股份變更管理》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
2.增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配不符合上市條件,也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3. 增持計劃的實施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權益變動、股票交易敏感期、內幕交易和短期交易的有關規定。
4.公司將繼續關注增持計劃的進展情況,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備查文件
《2023年業績激勵承諾書》由增持主體簽署。
特此公告。
長虹華誼壓縮機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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