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0版)
2、上述公司與公司業務、產品差距較大,無法作為可比公司進行對比。
3、數據來源:Wind 資訊,數據截至2024年9月20日;
4、市盈率計算如存在位數差異,系四舍五入所致;
5、扣非前/后靜態市盈率=T-3日收盤價/(2023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歸母凈利潤/T-3日總股本);
6、滾動市盈率=T-3日收盤價/(2023年6-12月和2024年1-6月歸母凈利潤/T-3日總股本);
2、與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較情況
公司主要從事印刷版材的研發、生產與銷售,是國內規模最大的印刷版材制造商之一,成立以來始終專注于感光材料的研發及其在印刷版材方面的應用,已建立完善的印刷版材產品體系。作為具有自主研發和持續創新能力的高新技術企業,公司致力于持續為客戶提供感光性能優異、印刷還原度和耐印率高、性能穩定的印刷版材產品。
基于業務相關性和數據獲取的便利性,公司選取了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同行業公司匯達印通、天成股份、新圖新材作為可比公司,其基本情況如下:
上述同行業公司與發行人均屬于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C23),主營業務均為印刷版材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相同,均應用于印刷活動,具有較強的可比性。
截至2024年9月20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數據來源:Wind資訊,數據截至2024年9月20日(T-3日)。
注1:市盈率計算如存在尾數差異,為四舍五入造成;
注2:873222.NQ匯達印通暫無成交量;837145.NQ新圖新材已退市,無法參照;
本次發行價格9.68元/股對應的發行人2023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攤薄后市盈率為17.54倍,低于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同行業最近一個月靜態平均市盈率31.55倍,低于幅度約為44.40%,但仍存在未來發行人股價下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提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本次發行的定價合理性說明如下:
與行業內其他公司相比,發行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優勢:
1)產品技術優勢
公司主要從事膠印版材和柔性版材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成立以來始終專注于感光材料的研發及其在印刷版材方面的應用,通過多年的積累,公司擁有一定的研發技術優勢,形成覆蓋熱敏CTP版、UV-CTP版、免處理版、感光樹脂柔性版、PS版的相對完整的印刷版材體系;對印刷版材生產各階段化學試劑的配方、配比以及電解、封孔、涂布等工藝流程控制形成豐富的技術積累,掌握了主要產品的生產工藝和核心技術。截至目前,公司擁有專利86項,其中發明專利29項,公司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
2)人才團隊優勢
公司的管理和技術團隊多年來一直從事該行業的產品研發、生產、銷售及服務,管理團隊及核心技術人員較為穩定,具有豐富的企業管理、研發及銷售服務經驗。公司從產品的設計研發到產業化進程的各個環節均擁有比較規范且效率較高的管理體系,管理水平日臻完善,在行業內贏得了較好的口碑。同時,公司通過系統結構、人員組織、運行方式等多方面變革,消除了生產過程中的不必要浪費,提高了公司的生產效率并降低了生產成本,提高了公司的綜合競爭力。
3)銷售渠道優勢
印刷版材終端銷售市場具有差異化、分散化的特點,對銷售網絡的廣度和深度有較高的要求。對此,發行人建立了覆蓋范圍較廣的銷售網絡和完善的經銷商管理體系,以滿足公司業務規模增長的需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發行人已擁有200多名經銷商客戶,覆蓋全國28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同時,公司產品在德國、法國、西班牙、意大利、土耳其、韓國、泰國、越南、印度、孟加拉國、埃及、尼日利亞、厄瓜多爾、哥斯達黎加、哥倫比亞、阿根廷、智利等60多個國家和地區實現最終銷售。發行人覆蓋范圍較廣的銷售網絡有利于深耕區域市場,針對不同市場的特點,更好地發掘和響應客戶的購買需求。
4)生產管理優勢
公司一直重視自身生產系統的管理與優化,積累了豐富的生產管理經驗,建立了完善的生產管理制度,從供應商開發、原材料采購、產品研發、產品生產、質量檢測到產品交付全過程都有嚴格的管理程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員培訓、設備管理、倉儲保管、質量控制、檢驗測試、安全生產等標準化制度和流程,保證產品質量。公司嚴格遵循GB/T 19001-2016和ISO 9001:2015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要求來構建業務流程體系,并在生產過程中認真執行上述標準,以確保產品質量及生產安全。
5)規模優勢
經過近二十年的產業深耕,公司已成為國內規模最大的印刷版材生產企業之一。截至目前,公司共有7條膠印版材生產線,膠印版材年生產能力達8,000萬平米。在采購環節,規模化的生產可以提升發行人原材料采購的整體議價能力,降低公司采購成本;在生產環節,規?;纳a可以降低材料損耗,更好地控制生產成本,同時進一步保證產品質量的穩定。
二、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一)股票種類
本次發行的股票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發行數量和發行結構
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為4,000.0000萬股,占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的25.00%,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公司股東不進行公開發售股份,本次公開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為16,000.0000萬股。
本次發行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為400.0000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10%。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組成。
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最終戰略配售股份數量為237.6033萬股,占本次發行股份數量的5.94%。最終戰略配售數量與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的差額162.3967萬股已回撥至網下發行。
戰略配售回撥后、網上網下回撥機制啟動前,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為2,322.3967萬股,占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本次發行數量的61.73%;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為1,440.0000萬股,占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本次發行數量的38.27%。最終網下、網上發行合計數量為3,762.3967萬股,網上及網下最終發行數量將根據網上、網下回撥情況確定。
(三)發行價格
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剩余報價及擬申購數量、有效認購倍數、發行人合理投資價值、所屬行業二級市場估值水平、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市場情況、同行業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9.68元/股。
(四)募集資金
按本次發行價格9.68元/股計算,發行人募集資金總額為38,720.00萬元,扣除預計發行費用6,497.72萬元(不含增值稅)后,預計募集資金凈額為32,222.28萬元,如存在尾數差異,為四舍五入造成。
(五)回撥機制
1、戰略配售回撥
本次發行初始戰略配售股數與最終戰略配售股數的差額162.3967萬股首先回撥至網下發行。
2、網上網下回撥
本次發行網上網下申購于2024年9月25日(T日)15:00同時截止。申購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上網下申購總體情況于2024年9月25日(T日)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和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負軝C制的啟動將根據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確定:
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網上有效申購數量/回撥前網上發行數量。
有關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如下:
(1)網上、網下均獲得足額認購的情況下,若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倍數未超過50倍的,將不啟動回撥機制;若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倍數超過50倍且不超過100倍(含)的,應從網下向網上回撥,回撥比例為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20%;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倍數超過100倍的,回撥比例為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40%。
(2)若網上申購不足,可以回撥給網下投資者,向網下回撥后,有效報價投資者仍未能足額申購的情況下,則中止發行;
(3)在網下發行未獲得足額申購的情況下,不足部分不向網上回撥,中止發行。
在發生回撥的情形下,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啟動回撥機制,并于2024年9月26日(T+1日)在《安徽強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網上申購情況及中簽率公告》(以下簡稱“《網上申購情況及中簽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網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網下投資者應當承諾其獲配股票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之日起6個月。即每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無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
網下投資者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及網下申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即視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網下限售期安排。
戰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詳見“三、戰略配售”。
(七)本次發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為網上、網下發行申購日;
2、上述日期均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本次發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修改本次發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系統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導致網下投資者無法正常使用其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初步詢價或網下申購工作,請網下投資者及時與保薦人(主承銷商)聯系。
(八)擬上市地點
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
(九)承銷方式
余額包銷。
三、戰略配售
(一)本次戰略配售的總體安排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和其他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組成,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參與戰略配售的對象如下: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已與發行人簽署戰略配售協議。關于本次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的核查情況詳見2024年9月24日(T-1日)公告的《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安徽強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參與戰略配售投資者的專項核查報告》和《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關于安徽強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參與戰略配售投資者核查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二)戰略配售獲配結果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9.68元/股,本次發行總規模約為38,720.00萬元。
本次發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通過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強邦新材專項資管計劃的方式參與認購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公開發行股份數量的10.00%,即400.0000萬股,同時參與認購規模金額上限不超過2,300.00萬元。強邦新材專項資管計劃已足額繳納戰略配售認購資金合計2,300.00萬元,共獲配237.6033萬股。
截至2024年9月20日(T-3日),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已足額按時繳納認購資金。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2024年10月8日(T+4日)之前,將超額繳款部分依據繳款原路徑退回。
綜上,本次發行最終戰略配售結果如下:
(三)戰略配售回撥
本次發行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為400.00萬股,占發行數量的10.00%。
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本次發行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為237.6033萬股,占發行總數量的5.94%,初始戰略配售與最終戰略配售股數的差額162.3967萬股回撥至網下發行。
(四)限售期安排
富誠海富通強邦新材員工參與戰略配售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承諾獲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之日起12個月,限售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開始計算。限售期屆滿后,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對獲配股份的減持適用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關于股份減持的有關規定。
四、網下發行
(一)參與對象
經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確認,可參與本次網下申購的有效報價投資者為356家,對應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數量為4,376個,其對應的有效申購數量總量為4,329,220萬股。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可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查詢其報價是否為有效報價及有效擬申購數量。
(二)網下申購
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必須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參與本次網下申購,通過該平臺以外方式進行申購的視為無效。
1、網下申購時間為2024年9月25日(T日)9:30-15:00。參與網下發行的有效報價投資者應當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錄入申購單信息,包括申購價格、申購數量及保薦人(主承銷商)在發行公告中規定的其他信息。申購記錄中申購價格為本次發行價格9.68元/股,申購數量應等于初步詢價時其提供的有效報價所對應的“擬申購數量”。網下投資者為參與申購的全部配售對象錄入申購記錄后,應當一次性全部提交。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一旦提交申購,即被視為向保薦人(主承銷商)發出正式申購要約,具有法律效力。
2、在網下申購階段,網下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獲配后在2024年9月27日(T+2日)繳納認購資金。
3、配售對象只能以其在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賬戶和銀行收付款賬戶參與本次網下申購。配售對象全稱、證券賬戶名稱(深圳)、證券賬戶號碼(深圳)以及銀行收付款賬戶必須與其在證券業協會注冊的信息一致,否則視為無效申購。因配售對象信息填報與證券業協會備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報價配售對象自負。
4、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或未足額申購的,將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公告披露違約情況,并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監會、證券業協會備案。
5、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在網下申購及持股等方面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網下初步配售
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2024年9月13日(T-6日)刊登的《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中確定的配售原則,將網下發行股票初步配售給提供有效報價并參與了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并將在2024年9月27日(T+2日)刊登的《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況。
(四)公布初步配售結果
2024年9月27日(T+2日),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金融時報網、經濟參考網、中國日報網刊登《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內容包括本次發行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名稱、每個獲配網下投資者的報價、申購數量、初步獲配數量,以及初步詢價期間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或實際申購數量明顯少于報價時擬申購數量的網下投資者信息?!毒W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一經刊出,即視同已向參與網下申購的網下投資者送達獲配繳款通知。
(五)認購資金的繳付
2024年9月27日(T+2日)的8:30-16:00,獲得初步配售資格的網下投資者應根據發行價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獲配股份數量,從配售對象在證券業協會備案的銀行賬戶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足額劃付認購資金,認購資金應當于2024年9月27日(T+2日)16:00前到賬。認購資金不足或未能及時到賬的認購均視為無效認購,請投資者注意資金在途時間。
1、認購款項的計算
每一配售對象應繳認購款項=發行價格×初步獲配數量
2、認購款項的繳付及賬戶要求
網下投資者應依據以下原則進行資金劃付,不滿足相關要求將會造成配售對象獲配新股無效。
(1)網下投資者劃出認購資金的銀行賬戶應與配售對象在證券業協會注冊登記的銀行賬戶一致。
(2)認購資金應當在規定時間內足額到賬,未在規定時間內或者未按要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該配售對象獲配股份全部無效。多只新股同日發行時出現前述情形的,該配售對象全部獲配股份無效。
(3)網下投資者在辦理認購資金劃付時,應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認購所對應的新股代碼,備注格式為:“B001999906WXFX001279”,若沒有注明或備注信息錯誤將導致劃款失敗。
(4)如同一配售對象同日獲配多只新股,務必對每只新股分別足額繳款,并按照規范填寫備注。如配售對象單只新股資金不足,將導致該配售對象當日全部獲配新股無效,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5)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國結算結算銀行資格的各家銀行開立了網下發行專戶,用于收取配售對象劃付的認購資金。配售對象注冊登記銀行賬戶屬以下結算銀行賬戶的,認購資金應當于同一銀行系統內劃付,不得跨行劃付;配售對象注冊登記銀行賬戶不屬以下結算銀行賬戶的,認購資金統一劃付至工商銀行網下發行專戶。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信息表如下:
注:以上賬戶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國結算網站公布信息為準??傻卿洝癶ttp://www.chinaclear.cn-服務支持-業務資料-銀行賬戶信息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信息表”查詢。
(6)不同配售對象共用銀行賬戶的,若認購資金不足,則共用銀行賬戶的配售對象的獲配股份全部無效。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對未在規定時間內或者未按要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配售對象的全部獲配新股作無效處理,相應的無效認購股份由保薦人(主承銷商)包銷。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將中止發行。
3、保薦人(主承銷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實際劃撥資金有效配售對象名單確認最終有效認購。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將視其為違約,將于2024年10月8日(T+4日)在《發行結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將違約情況報證券業協會備案。
4、若初步獲配的配售對象繳納的認購款金額大于獲得初步配售數量對應的認購款金額,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T+3日)向配售對象退還應退認購款至原劃款賬戶,應退認購款金額=配售對象有效繳付的認購款金額-配售對象應繳納認購款金額。
5、網下投資者的全部認購款項在凍結期間產生的全部利息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所有。
6、如同一配售對象同日獲配多只新股,務必對每只新股分別足額繳款,并按照規范填寫備注。如配售對象單只新股資金不足,將導致該配售對象當日全部獲配新股無效,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六)其他重要事項
1、律師見證: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將對本次網下發行過程進行見證,并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2、保薦人(主承銷商)特別提醒:若投資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發行后達到發行人總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配售對象已參與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以網下投資者報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的關聯賬戶為依據,對配售對象參與網上申購的行為進行監控。
(下轉A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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