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編寫 張淑賢
近日,滬深交易所均修定公布上市企業業務查詢等方面的自律監管手冊。證券日報編寫留意到,在股票融資、轉融通相關事宜中,該手冊對持有上市企業5%以上股東相關操作適用標準及其信息公開等進一步明確。例如,公司的股東參加轉融通業務,合拼持有的股份超出5%的,其減持股份應適用減持要求;因轉融通外借股權造成股權小于5%,交易股票適用短線炒股等。
專業人士向編寫表明,此次對持倉5%之上公司的股東參加轉融通業務相關操作進一步明確,提升了此類公司股東轉融通信息透明度,有益于標準業務。
先前,隆基綠能公示,公司股東HHLR管理有限公司(通稱HHLR)因涉嫌違反約束性要求出讓隆基綠能個股,被證監會立案查處一事引發市場關心。
編寫留意到,滬深交易所此次發布的自律監管手冊,最大的看點取決于對持有上市企業5%以上股東參加轉融通業務適用標準進行了明確。
具體如下:投資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參加股票融資、轉融通業務,其一般股票賬戶、顧客信用證券賬戶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股份數量以及已經通過轉融通外借并未償還的該公司股權總數合計超過公司總股本5%的,其高管增持該公司股權應當適用交易中心《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規則中有關減持的相關規定。
持股上市企業5%以上股份的股東未直接和間接增加或減少所持股份總數,僅參加轉融通業務在6個月內外借和取回證券,不適合短線炒股的相關規定。因參加轉融通外借股權造成持有公司股份小于總市值5%的,外借期內交易股票和其它具備股權性質的證劵應當適用短線炒股的相關規定。
上市公司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持股上市企業5%以上股份的股東,不得使用以這個公司股票為標的證券的融資融券業務。因參加轉融通外借股權造成持有公司股份小于總市值5%的,可用本辦法規定。
對比之前版本號,滬深交易所本次主要是針對持倉5%以上股東參加轉融通業務適用標準進行了明確。例如,當股權合計超過5%,其減持公司股份應當適用減持要求。與此同時也明確了因參加轉融通外借股權造成持有公司股份小于總市值5%時,適用短線炒股相關規定。
在此次發布的指南中,滬深交易所還規定上市企業必須在定期報告的“股權變更和股東情況”一部分,公布持倉5%以上股東、前10名股東及前10名無限售流通股公司股東在報告期內參加股票融資及轉融通業務的實際情況。
“詳細情況”是指有關股東名稱、當年度初持股數及占比、當年度初轉融通外借股權數量和占比、報告期末持股數及占比、報告期末轉融通外借股權數量和占比等狀況。
編寫留意到,先前版本,僅規定公布前10名股東及前10名無限售流通股公司股東中參加股票融資及轉融通業務,本次增加了公布5%以上股東參加股票融資及轉融通的現象。
未經數字化報網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特別提醒:如內容、圖片、視頻出現侵權問題,請發送郵箱:[email protected]。
風險提示:數字化報網呈現的所有信息僅作為學習分享,不構成投資建議,一切投資操作信息不能作為投資依據。本網站所報道的文章資料、圖片、數據等信息來源于互聯網,僅供參考使用,相關侵權責任由信息來源第三方承擔。
數字化報(數字化商業報告)是國內數字經濟創新門戶網站,以數字技術創新發展為中心,融合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發展,聚焦制造業、服務業、農業等產業數字化轉型,致力為讀者提供最新、最權威、最全面的科技和數字領域資訊。數字化報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新聞信息服務,提供商業信息服務;
Copyright ? 2013-2023 數字化報(數字化報商業報告)
數字化報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新聞信息服務,提供商業信息服務
浙ICP備2023000407號數字化報網(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浙公網安備 3301270200046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