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781證券簡稱:*ST奇信公示序號:2023-025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醒:
1、江西省奇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2年4月30日公布了《關于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示序號:2022-060),因為公司2021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數,企業股票于2022年5月6日股市開市起被實行暫停上市。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9.3.11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若2022本年度企業經審計的資產總額仍然是負數,企業股票可能面臨被暫停上市風險。
2、公司在2023年1月31日公布了《2022年度業績預告》(公示序號:2023-014),經公司基本計算,預估2022本年度末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其他綜合收益為-9,600.00萬元至-6,800.00萬余元。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9.3.11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若企業經審計的2022年年報中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其他綜合收益仍然是負數,企業股票在公布2022年年報后要被暫停上市。
3、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9.3.5條“上市企業因發生本標準第9.3.1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況,其股票買賣交易被實行暫停上市的,理應則在股票買賣交易被實行暫停上市當初會計期間完成后一個月內,公布個股有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防范公示。”的相關規定及其深圳交易所2023年1月13日公布的《關于加強退市風險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中“為進一步提升風險揭示實際效果,退市風險警示企業必須在初次風險防范公示公布后到年報公布前,每十個交易時間公布一次風險防范公示?!钡男枨螅F將企業股票有可能被暫停上市風險第二次提醒如下所示,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企業股票很有可能觸碰的暫停上市情況如下所示:
一、企業股票有可能被暫停上市的主要原因
1、企業很有可能觸碰的財務類暫停上市情況
企業因2021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數,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實行暫停上市。除此之外,企業2021年度財務報告被年度審計報告組織出具了有關帶與長期運營有關的重要可變性文章段落的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9.3.11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若2022本年度企業經審計的資產總額仍然是負數或者公司2022年財務審計報告為基準的審計報告意見,企業股票可能面臨被暫停上市風險。企業報請廣大投資者慎重管理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2、企業很有可能觸碰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況
公司在2022年3月31日接到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序號:證監立案偵查字00720224號),涉嫌信息公開違規違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證監會確定對企業立案偵查。目前為止,證監會專項調查依然在火熱進行中,企業并未接到證監會就以上立案查處事項總結性建議或確定。若企業因以上立案查處事宜遭受證監會行政處分,且違紀行為組成《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9.5.2條的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況的,上市公司存有被強制退市風險。煩請廣大投資者慎重管理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二、別的風險防范
1、立案查處風險性
公司在2022年3月31日接到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序號:證監立案偵查字00720224號),涉嫌信息公開違規違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確定對企業立案偵查。目前為止,專項調查依然在火熱進行中,企業并未接到證監會就以上立案查處事項總結性建議或確定。
2、關鍵金融機構賬戶凍結風險性
企業因關鍵金融機構賬號被凍結,碰觸《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9.8.1條第(六)條規定“公司主要金融機構賬號被凍結”的情況,企業股票于2022年4月20日起被執行其他風險警示。截止本公告日,這種其他風險警示情況并未清除。
3、訴訟風險
公司在2022年12月29日公布了《關于新增累計訴訟、仲裁及已披露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公示序號:2022-168),公司及下屬子公司起訴、訴訟事宜涉及金額累計32,187.30萬余元,占公司2021年經審計資產總額絕對值的138.56%。在其中,做為原告方案子涉及金額為13,164.90萬余元,做為被告的案子涉及金額為19,022.40萬余元。因為一部分案子還沒開庭審判或并未審結,現階段無法斷定對企業今天盈利或過后盈利的危害。與此同時,如公司或者分公司新增加起訴,且起訴方采取相應保全措施,將有可能造成公司或者分公司新增加金融機構賬戶凍結的情況。
4、超大金額負債貸款逾期風險性
公司在2023年1月5日公布了《關于部分債務逾期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01),因流通性資金短缺,公司向大股東新余市項目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總計貸款94,500.00萬余元已逾期,占公司2021年經審計資產總額絕對值的406.80%。企業可能出現因債款貸款逾期遭遇訴訟仲裁、金融機構賬戶凍結、財產查封的風險。
5、公司股東股權變更風險性
持倉5%之上公司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權存有被法院拍賣、賣掉風險。主要內容詳細《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部分已質押股份被司法標記與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的進展公告》(公示序號:2022-082)《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的關聯人所持公司股份將被司法拍賣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號:2022-146)。
持倉5%之上公司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權存有被動減持風險性,主要內容詳細《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被動減持計劃期限屆滿及未來被動減持計劃的預披露公告》(公示序號:2023-002)。
三、歷年來暫停上市風險防范公示的公布狀況
公司在2023年1月31日公布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公示序號:2023-017),該公示為企業股票有可能被暫停上市的第一次風險防范公示。
此次公示為企業股票有可能被暫停上市的第二次風險防范公示。
企業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應深入了解股市的風險性,并關注企業在定期報告等已公布文檔中所列風險防范,謹慎作出決策。企業將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用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做好信息公開工作中。企業特定的信息披露新聞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公布披露的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聞媒體發表的公告為準。煩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江西省奇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2月13日
證券代碼:002781證券簡稱:*ST奇信公示序號:2023-026
江西省奇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有關持倉5%之上公司股東股權變動的
提示性公告
持倉5%之上公司股東新余高新區智大集團有限公司確保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一提供的資料一致。
核心內容提醒:
1、此次股權變動為江西省奇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持倉5%之上公司股東新余高新區智大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智大項目投資”)因融資融券交易產生貸款逾期毀約所導致的被動減持,智大項目投資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23年2月10日總計被動減持公司股權12,843,8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7084%。
2、此次股權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控股股東產生變化,也不會影響企業的管理體制和長期運營。
公司在2023年2月13日接到智大項目投資開具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獲知智大項目投資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23年2月10日期內,總計被動減持公司股權12,843,8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7084%。具體情況如下:
一、此次股權變動的相關情況
智大項目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自2020年7月29日公布《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迄今,智大項目投資由于在證券公司實施的融資融券交易產生貸款逾期毀約造成被動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權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3年2月10日期內總計被動減持12,843,800股,造成股權變動占比總計降低做到5.7084%。
1、股權變化情況
2、公司股東股權變動前后左右持倉狀況
此次股權變動進行前后左右,智大項目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持倉及投票權情況如下:
二、此次股權變動前后左右大股東變化情況
智大項目投資并不屬于公司控股股東,此次股權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控股股東產生變化,也不會影響企業的管理體制和長期運營。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相關情況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一
1.名字:江西新余智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2.居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開發區新城大道政務服務中心2樓217室
3.法人代表:葉氏家族豪
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192260404F
5.種類:有限公司
6.業務范圍包括:一般經營項目是:項目投資開辦實業公司(具體項目再行申請);資本管理、受托資產管理方法(沒有證劵、商業保險、股票基金、信貸業務、人才中介服務以及其它限定新項目);裝飾建材、墻體保溫材料、環保機械、電子計算機、電子器件銷售業務;財稅咨詢;企業管理咨詢;商務咨詢;醫療健康商務咨詢。(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國務院令確定明令禁止新項目以外,限制新項目必須取得批準后才可運營),企業經營范圍是:生物產品、藥業銷售業務。新余高新區智大集團有限公司現階段的經營狀況為存續期(在營、開張、在籍)。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二
1.名字:葉氏家族豪
2、身份證號:4403011963********
3、居所:廣東深圳市福田區香蜜湖路3012號熙園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三
1.名字:葉洪孝
2、身份證號:4403011988********
3、居所:廣東深圳市福田區香蜜湖路3012號熙園
四、別的表明及風險防范
1.公司在2022年4月1日公布了《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公示序號:2022-031),由于企業目前正處證監會立案查處期內,智大投向2022年4月29日至2023年02月10日期內被動減持8,344,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7084%。違背了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
2、公司在2023年1月5日公布的《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被動減持計劃期限屆滿及未來被動減持計劃的預披露公告》(公示序號:2023-002),因融資融券交易貸款逾期毀約,智大項目投資欠付東北地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債務并未還款結束,其通過東北證券信用賬戶所持有的企業一部分股權仍然存在因強行平倉造成再次被動減持風險。
3、公司在2022年6月25日公布了《有關持倉5%之上公司股東部分已質押股份被司法部門標識與法院凍結及輪候凍結的進展公示》(公示序號:2022-082),于2022年11月15日公布的《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的關聯人所持公司股份將被司法拍賣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號:2022-146),智大投入的一致行動人葉氏家族豪老先生、葉洪孝老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權存有被拍賣風險性,煩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投資,留意相關風險。
企業將高度關注相關事宜并立即公布工作進展,且催促買賣多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需求立即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企業特定信息公開新聞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企業有關信息都以以上特定新聞媒體公布的公告為準。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簿文檔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特此公告。
江西省奇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2月13日
江西省奇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
上市企業名字:江西省奇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個股上市地點:深圳交易所
股票簡稱:*ST奇信
股票號:002781
信息披露義務人(一):新余高新區智大集團有限公司
居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開發區新城大道政務服務中心2樓217室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沙嘴路尚美紅樹灣1號9樓921房
股權變化特性:降低(集中競價交易)
信息披露義務人(二):葉氏家族豪
居所:廣東深圳市福田區香蜜湖路3012號熙園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沙嘴路尚美紅樹灣1號9樓921房
股權變化特性:不適合
信息披露義務人(三):葉洪孝
居所:廣東深圳市福田區香蜜湖路3012號熙園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沙嘴路尚美紅樹灣1號9樓921房
股權變化特性:不適合
簽署日期:2023年2月13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申明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及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撰寫本報告。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定本報告已經獲得必須的受權和準許,其執行亦不違背信息披露義務人規章或內部結構標準中的任何條文,或與其發生沖突。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本報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們在江西省奇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有著權利的股權變化情況。截止到本報告簽定之時,除本報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無法通過多種方式提升或者減少其在江西奇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有著權利的股權。
四、此次股權變動是按照本報告所標明的信息進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授權委托或是受權別的所有人給予未在報告列載的信息和對該報告提出一切表述或是表明。
五、信息披露義務人服務承諾本報告不會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真實有效、準確性完好性擔負某些和連同的法律依據。
第一節釋意
在報告中,除非是特別提示,以下通稱具備如下所示含意:
第二節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概況
(一)智大項目投資基本概況
1、名字:新余高新區智大集團有限公司
2、居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開發區新城大道政務服務中心2樓217室
3、法人代表:葉氏家族豪
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192260404F
5、種類:有限公司
6、業務范圍(截至本報告公布日):項目投資開辦實業公司(具體項目再行申請);資本管理、受托資產管理方法(沒有證劵、商業保險、股票基金、信貸業務、人才中介服務以及其它限定新項目);裝飾建材、墻體保溫材料、環保機械、電子計算機、電子器件銷售業務;財稅咨詢;企業管理咨詢;商務咨詢;醫療健康商務咨詢。(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國務院令確定明令禁止新項目以外,限制新項目必須取得批準后才可運營)生物產品、藥業銷售業務。
7、成立年限:1994年3月5日
8、營業期限:1994年3月5日2024年3月5日
9、注冊資金:1,000萬元人民幣
10、主要股東及占股比例:葉氏家族豪持倉40.00%;葉洪孝持倉40.00%;葉又升持倉20.00%。
11、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沙嘴路尚美紅樹灣1號9樓921房
12、智大投入的執行董事及負責人狀況:
(二)葉氏家族豪的相關情況
1、名字:葉氏家族豪
2、胎兒性別:男
3、國藉:我國
4、身份證號:4403011963********
5、居所:廣東深圳市福田區香蜜湖路3012號熙園
6、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沙嘴路尚美紅樹灣1號9樓921房
7、是否存在別的國家和地區的永居權:無
(三)葉洪孝的相關情況
1、名字:葉洪孝
2、胎兒性別:男
3、國藉:我國
4、身份證號:4403011988********
5、居所:廣東深圳市福田區香蜜湖路3012號熙園
6、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沙嘴路尚美紅樹灣1號9樓921房
7、是否存在別的國家和地區的永居權:無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們在地區、海外別的上市企業中擁有權利的股權達到或超過該企業已發行股份5%的現象
截止到本報告公布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沒在境內、海外別的上市企業中擁有權利的股權達到或超過奇信股份已發行股份5%的現象。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的關系
智大項目投資為奇信股份持倉5%之上公司股東,智大投入的控股股東為葉氏家族豪老先生,葉洪孝老先生系葉氏家族豪老先生的兒子,葉洪孝老先生擁有智大項目投資40%的股權并任其執行董事職位。依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三條的有關規定,智大投資和葉氏家族豪老先生及葉洪孝先生組成一致行動關聯。
第三節股權變動目地
一、此次股權變動目地
信息披露義務人此次股權變動目地:主要系智大項目投資因融資融券交易產生貸款逾期毀約,其通過東北證券信用賬戶所持有的企業一部分股權因強行平倉造成被動減持而致。
二、將來12個月提升或者減少上市公司股份計劃
1、信息披露義務人智大項目投資
公司在2023年1月5日公布了《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被動減持計劃期限屆滿及未來被動減持計劃的預披露公告》(公示序號:2023-002),因融資融券交易貸款逾期毀約,智大項目投資欠付東北證券的債務并未還款結束,其通過東北證券信用賬戶所持有的企業一部分股權仍然存在因強行平倉造成再次被動減持風險,智大項目投資定于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內后六個月內根據集中競價交易被動減持總數不得超過4,500,000股,且不超出企業總股本的2%;于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以后的六個月內根據大宗交易規則被動減持總數不得超過9,000,000股,且不超出企業總股本的4%。
截止到本報告簽署日,以上減持計劃并未執行結束,減持計劃依然在執行過程中;不久的將來12個月,智大項目投資也不排除再次高管增持公司股權的概率,若其持有的公司股權變化幅度做到信息公開規范,信息披露義務人將嚴格按照最新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信息披露義務人葉氏家族豪
公司在2022年6月25日公布了《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部分已質押股份被司法標記與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的進展公告》(公示序號:2022-082),因葉氏家族豪未按照股票質押式回購買賣有關約定書向安信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償還相關債務,廣東深圳市福田區法院判決準予競拍、賣掉被上訴人葉氏家族豪、葉洪孝所持有的公司股權。
3、信息披露義務人葉洪孝
公司在2022年6月25日公布了《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部分已質押股份被司法標記與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的進展公告》(公示序號:2022-082),于2022年11月15日公布了《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的關聯人所持公司股份將被司法拍賣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號:2022-146),葉洪孝所持有的公司股權存有被法院拍賣、賣掉風險。
第四節股權變動方法
一、此次股權變動方法
智大項目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自2020年7月29日公布《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迄今,智大項目投資由于在證券公司實施的融資融券交易產生貸款逾期毀約造成被動減持,其持有的我們公司股權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3年2月10日期內總計被動減持12,843,800股,造成股權變動占比總計降低做到5.7084%。
二、此次股權變動的現象
1、此次股權變動前后左右信息內容責任公布人持倉狀況:
注:本報告中如出現數量與分項目標值總和不一致的狀況,均是四舍五入緣故而致。
2、此次股權變動實際買賣情況如下: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而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權力限定狀況
截止到本報告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其一致行動人所持有的公司股權存有質押貸款及法院凍結(或司法部門標識)的現象,實際參照下列:
第五節前六個月內交易掛牌交易股權狀況
在報告簽定此前6個月,因存在被動減持情況,智大投向2022年7月28日至2023年2月10日根據集中競價交易的形式被動減持公司股權6,094,100股,占公司總總股本2.7085%,具體情況如下:
第六節別的重大事情
一、別的應公布的事宜:截止到本報告簽定之時,信息披露義務人已按有關規定對此次股權變動相關信息展開了屬實公布,不會有依據法律及有關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公布但未公布的別的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法人代表申明:自己(及其自己所代表機構)服務承諾本報告不會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真實有效、精確性、完好性擔負某些和連同的法律依據。
第七節備查簿文檔
一、備查簿文檔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身份證件;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執行董事以及負責人名單以及身份證明材料;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簽定的本報告;
(四)證監會及證交所標準的其它的材料。
二、查看地址
以上備查簿文檔置備于奇信股份董事會辦公室,供股民查看。
信息披露義務人申明
信息披露義務人服務承諾本報告不會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真實有效、精確性、完好性擔負某些和連同的法律依據。
信息披露義務人(一):新余高新區智大集團有限公司(蓋公章)
法人代表:葉氏家族豪
信息披露義務人(二):葉氏家族豪
信息披露義務人(三):葉洪孝
時間:2023年2月13日
附注:簡式權益變動報告
信息披露義務人(一):新余高新區智大集團有限公司(蓋公章)
法人代表人:葉氏家族豪
信息披露義務人(二):葉氏家族豪
信息披露義務人(三):葉洪孝
日期:2023年2月13日
未經數字化報網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特別提醒:如內容、圖片、視頻出現侵權問題,請發送郵箱:[email protected]。
風險提示:數字化報網呈現的所有信息僅作為學習分享,不構成投資建議,一切投資操作信息不能作為投資依據。本網站所報道的文章資料、圖片、數據等信息來源于互聯網,僅供參考使用,相關侵權責任由信息來源第三方承擔。
數字化報(數字化商業報告)是國內數字經濟創新門戶網站,以數字技術創新發展為中心,融合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發展,聚焦制造業、服務業、農業等產業數字化轉型,致力為讀者提供最新、最權威、最全面的科技和數字領域資訊。數字化報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新聞信息服務,提供商業信息服務;
Copyright ? 2013-2023 數字化報(數字化報商業報告)
數字化報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新聞信息服務,提供商業信息服務
浙ICP備2023000407號數字化報網(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浙公網安備 3301270200046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