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根據安排,截止2023年11月1日股票收市后,“金禾轉債”仍未轉股的,公司將以106元/張(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稅)的價格到期贖回;本次贖回完成后,“金禾轉債”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摘牌。
2、“金禾轉債”停止交易日:2023年10月30日。在停止交易后、轉股期結束前(即自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日),“金禾轉債”持有人仍可以依據約定的條件將“金禾轉債”轉換為公司股票。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7】991號”文核準,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公開發行了60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發行總額60,000萬元。
經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上[2017]757號”文同意,公司60,00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于2017年11月27日起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金禾轉債”,債券代碼“128017”。
金禾轉債將于2023年11月1日到期。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一一可轉換公司債券》及《安徽金禾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等有關規定,現將“金禾轉債”到期兌付摘牌事項公告如下:
一、兌付方案
根據《募集說明書》等相關規定,在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期滿后五個交易日內,公司將以本次可轉債票面面值上浮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價格向投資者贖回全部未轉股的可轉債。具體為公司將按債券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價格贖回未轉股的可轉債,即“金禾轉債”到期合計兌付106元/張(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稅)。
二、可轉債停止交易日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一一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在可轉債轉股期結束的20個交易日前應當至少發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資者可轉債將在轉股期結束前的3個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轉讓的事項。”
根據規定,“金禾轉債”最后一個交易日為2023年10月27日,最后一個交易日可轉債簡稱為“Z禾轉債”。“金禾轉債”將于2023年10月30日開始停止交易,到期日為2023年11月1日。
在停止交易后、轉股期結束前(即自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日),“金禾轉債”持有人仍可以依據約定的條件將“金禾轉債”轉換為公司股票。
三、可轉債兌付摘牌
“金禾轉債”將于2023年11月1日到期,公司將根據相關規則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金禾轉債到期兌付及摘牌相關公告,完成“金禾轉債”到期兌付摘牌工作。
四、其他事項
咨詢機構:公司證券投資部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來安縣城東大街127號
聯系人:劉洋、王物強
電話:0550-5682597
傳真:0550-5602597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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