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150證券簡稱:*ST宜康公示序號:2023-15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具體內容的實際、精準和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醒:
1、公司在2022年4月30日公布了《關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暨停牌的公告》,企業股票于2022年5月6日股市開市起被實行暫停上市。若企業發生《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3.11條,第(一)至(六)項的情況,上市公司存有被暫停上市風險。
2、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3.5條“上市企業因發生本標準第9.3.1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況,其股票買賣交易被實行暫停上市的,理應則在股票買賣交易被實行暫停上市當初會計期間完成后一個月內,公布個股有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防范公示,并且在公布該年年報前最少再公布2次風險防范公示?!?/p>
依據深圳交易所《關于加強退市風險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規定:“為進一步提升風險揭示實際效果,退市風險警示企業必須在初次風險防范公示公布后到年報公布前,每十個交易時間公布一次風險防范公示。”,企業公布此次風險性提示性公告。煩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留意風險性。
企業很有可能觸碰的暫停上市情況如下所示:
一、企業股票有可能被暫停上市的主要原因
企業2021年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數,且會計報表被會計事務所出示無法表示意見類別的財務審計報告,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5月6日起被深圳交易所執行暫停上市。
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3.11要求:“上市企業因碰觸本標準第9.3.1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況其股票買賣交易被實行暫停上市后,第一個會計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確定停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主營業務收入小于1億人民幣,或是追朔重述后近期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主營業務收入小于1億人民幣;
(二)、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數,或是追朔重述后近期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數;
(三)、會計報表被出示審計報告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是否定意見的財務審計報告;
(四)、未能法定時限內公布半數以上執行董事確保真正、精確、完整的年報;
(五)、雖合乎第9.3.7條規定,但并未在規定時間內向本所提起訴訟暫停上市;
(六)、因不符第9.3.7條規定,其撤消暫停上市申請辦理沒被本所審核同意。
企業追朔重述導致出現本標準第9.3.1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情況,或因碰觸第9.3.1條第一款第(四)項情況其股票買賣交易被實行暫停上市后,發生前述第(四)項至第(六)項情況或是具體碰觸暫停上市指標值相對應年度的次一本年度發生前述第(一)項至第(三)項情況的,本所確定停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依據財務部基本計算,企業預估2022年期末凈資產仍然是負數,與此同時,企業《2021年審計報告》涉及“產生無法表示意見的前提”中,關于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顧慮的好幾個重要可變性,該危害能不能清除,仍存在不確定性,企業會計報表能不能不會被出示審計報告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是否定意見的財務審計報告,仍存在不確定性。綜上所述,公司存在被深圳交易所暫停上市買賣風險。
二、關鍵提醒風險事宜
1、結合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公布的《2022年度業績預告》,企業預估2022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其他綜合收益為-20,000萬元至-30,000萬余元。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3.11條、第(二)條規定,上市公司存有被暫停上市風險。
2、企業《2021年審計報告》涉及“產生無法表示意見的前提”中,關于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顧慮的好幾個重要可變性,該危害能不能清除,仍存在不確定性,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3.11條、第(三)條規定,上市公司存有被暫停上市風險。
三、歷年來暫停上市風險防范公示的公布狀況
公司在2023年1月31日在《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布《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公示序號:2023-13)。
企業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企業特定信息公開新聞媒體為《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企業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聞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標準,煩請廣大投資者關心公司新聞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宜華健康診療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二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證券代碼:000150證券簡稱:*ST宜康公示序號:2023-17
宜華健康診療有限責任公司
有關推遲回應深圳交易所《關注函》的通知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具體內容的實際、精準和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宜華健康診療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2月3日接到深圳交易所下達的《關于對宜華健康醫療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公司部關注函〔2023〕第128號)(下稱“關注函”),要求其于2023年2月8日前把相關說明材料申報深圳交易所并向外公布,與此同時密送內設機構。
接到關注函后,企業十分重視,積極開展相關負責人進行對信件的回應工作中,并融洽會計對有關問題進行核實。截止本公告日,由于關注函涉及到的一些內容并未審查結束,為保證回應具體內容真正、精準和詳細,緯向深圳交易所申請辦理,企業將推遲回應《關注函》,企業將在2023年2月17日前進行回應工作中,并承擔有關信息披露義務。
企業特定的信息披露新聞媒體為巨潮資訊網(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企業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聞媒體發表的為標準,煩請廣大投資者留意風險性。
特此公告。
宜華健康診療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二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證券代碼:000150證券簡稱:*ST宜康公示序號:2023-16
宜華健康診療有限責任公司
有關持倉5%之上公司股東被動減持公司股權方案預披露的通知
持倉5%之上股東林正剛老先生確保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資料一致。
宜華健康診療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于近期接到公司持股5%之上公司股東林正剛老爺子的《告知函》,獲知其個人前不久接到博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方證券”)的《關于股票質押業務繼續違約處置的通知函》,東方證券依據濟南市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具的案號為(2023)魯01恢執8號民事訴訟判斷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擬向其持有的*ST宜康股權5,427,095股變動可售凍潔后售出,具體情況如下:
一、公司股東的相關情況
(一)股東名字:林正剛。
(二)股東持股狀況: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林正剛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1,468,147股,占公司股權8.14%。
二、被動減持方案主要內容
(一)被動減持緣故:因林正剛老先生進行辦理股票質押式回購買賣毀約,東方證券依據濟南市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具的案號為(2023)魯01恢執8號民事訴訟判斷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擬向其持有的*ST宜康股權5,427,095股變動可售凍潔后售出。
(二)減持股份由來:公開增發股權。
(三)高管增持數量和占比:始行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內后三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被動減持企業的股權不得超過5,427,095股,且不超出企業總股本的0.62%。
(四)高管增持期內:始行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內后3個月。
(五)高管增持方法:集中競價方式。
(六)高管增持價格定位:依據高管增持時的二級市場價格明確。
四、有關風險防范
(一)此次被動減持執行期內,董事會將催促林正剛老先生嚴格執行《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
(二)此次減持計劃執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的持續運營造成影響。
(三)林正剛老先生正積極尋求處理有關問題的舉措,竭盡全力減少或防止此次毀約導致的不良影響。企業將持續關注林正剛老先生的股權變化情況,立即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煩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宜華健康診療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二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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