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8版)
3、平穩股票價格措施具體實施方案
(1)公司回購股份
以上運行平穩股票價格應急預案的條件成就時,企業將依據《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向公眾股東回購企業一部分個股,同時保證復購結論不會導致企業的股權遍布不符企業上市條件。企業為平穩股票價格開展股份回購時,除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規章的需求以外,還應滿足下列各項標準:
①公司回購股份的價錢不得超過企業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公積金;
②單一會計期間用于平穩股價復購資產總計不得超過上一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純利潤的5%,實際由董事會根據企業當年的會計和經營情況,明確回購股份資金總金額限制。
董事會需在以上回購股份運行標準開啟之日起15個交易日內做出回購股份的決議,在做出股份回購決定后2個工作日內公示股東會決議、回購股份應急預案,并公布召開股東大會工作的通知。企業需在股東會進行決定并承擔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手續之次日起開始進行復購,并且在30個交易日內執行結束。公司回購股份的方案實施完成后,需在2個工作日內公示公司股權變化匯報,并且在10日內依規銷戶所回購的股權,申請辦理工商變更登記辦理手續。
自公司新聞平穩股票價格計劃方案之日起,如出現下列任一情況,則視為此次平穩股票價格對策執行結束及服務承諾執行結束,已公示的平穩股票價格計劃方案終止執行:
①企業股票持續1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均高于企業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公積金;
②再次回購公司股份可能導致企業不符企業上市條件;
③再次加持個股可能導致大股東及/或股東及/或高管人員必須執行全面要約收購責任且其未計劃實施全面要約收購。
(2)公司控股股東加持本企業股票
以上運行平穩股票價格應急預案的條件成就時,公司控股股東將于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規章的前提條件及要求情況下,對外國投資者個股開展加持。公司控股股東為平穩股票價格對外國投資者個股開展加持時,除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規章的需求以外,還應滿足下列各項標準:
①增持股份的價錢不得超過外國投資者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公積金;
②根據交易中心集中競價方式加持企業股票,加持占比不得超過外國投資者總股本的2%,且用以加持金額不得超過其當初從企業得到分紅50%而且不少于rmb50萬余元;
③服務承諾在增持計劃結束后的6個月內把不售賣所加持的股權。
外國投資者股東會將于公司控股股東加持企業股票標準開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公布增持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將于做出增持公告并承擔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手續之次日起開始進行加持,并且在15個交易日內執行結束。
自公司控股股東平穩股票價格計劃方案公示之日起,如出現下列任一情況,則視為其就此次平穩股票價格對策執行結束及服務承諾執行結束,已公示的公司控股股東平穩股票價格計劃方案終止執行:
①外國投資者個股持續1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均高于外國投資者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公積金;
②再次復購或加持外國投資者股權可能導致外國投資者不符企業上市條件;
③再次加持個股可能導致大股東必須執行全面要約收購責任且大股東未計劃實施全面要約收購。
(3)董事、高管人員加持本企業股票
以上運行平穩股票價格應急預案的條件成就時,董事、高管人員將于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規章的前提條件及要求情況下,因其在發行人處發放的薪資總額為準對企業股票開展加持。董事、高管人員為平穩股票價格對企業股票開展加持時,除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規章的需求以外,還應滿足下列各項標準:
①增持股份的價錢不得超過企業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公積金;
②自初次加持之日起測算未來的發展6個月內,從二級市場上再次適時加持公司股權,總計累計加持占比不得超過公司已經發售總股份的1%(含初次已加持一部分),且單一本年度用于平穩股票價格所使用資金應不得超過此前在出任執行董事或高管人員職位期內上一會計期間從外國投資者處發放的稅后工資薪資累計額;
③在增持計劃結束后的6個月內把不售賣所加持的股權。
為確保投資人合法權利,確保有關服務承諾能得到有效的執行,自企業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內,若公司新聘用執行董事、高管人員的,企業將規定該等新聘用的執行董事、高管人員執行我們公司上市時執行董事、高管人員已所作出的相對應服務承諾。董事會將于董事、高管人員加持企業股票標準開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公布增持公告。董事、高管人員將于做出增持公告并承擔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手續之次日起開始進行加持,并且在15個交易日內執行結束。
自董事、高管人員平穩股票價格計劃方案公示之日起,如出現下列任一情況,則視為其就此次平穩股票價格對策執行結束及服務承諾執行結束,已公示的董事、高管人員平穩股票價格計劃方案終止執行:
①企業股票持續1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均高于企業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公積金;
②再次復購或加持公司股權可能導致企業不符企業上市條件;
③再次加持個股可能導致其個人必須執行全面要約收購責任且其未計劃實施全面要約收購。
4、管束對策
(1)企業違背平穩股票價格約定的管束對策
若企業違背上市以來三年內平穩股價服務承諾,則企業將:
①在股東會及證監會指定的書報刊上公布表明未履行協議的具體原因同時向公司股東以及社會公眾投資者致歉,并給出填補服務承諾或取代服務承諾,以盡量維護投資人的利益;
②因無法執行此項服務承諾導致投資人虧損的,我們公司可依法給投資者進行賠付。
(2)公司控股股東違背平穩股票價格約定的管束對策
若公司控股股東違背上市以來三年內平穩股價服務承諾,則公司控股股東將:
①在股東會及證監會指定的書報刊上公布表明未履行協議的具體原因同時向公司股東以及社會公眾投資者致歉,并給出填補服務承諾或取代服務承諾,以盡量維護投資人的利益;
②把它近期一個會計年度從外國投資者分到的稅后工資股利退還給外國投資者。如未按期退還,外國投資者能從以后發放股利中扣取,直到扣除額度總計做到應執行平穩股票價格義務的近期一個會計年度其從外國投資者已分到的稅后工資股利總金額。
(3)董事、高管人員違背平穩股票價格約定的管束對策
若董事、高管人員違背上市以來三年內平穩股價服務承諾,則該將于股東會及證監會指定的書報刊上公布表明未履行協議的具體原因同時向自然人股東以及社會公眾投資者致歉,并給出填補服務承諾或取代服務承諾,以盡量維護投資人的利益。
本應急預案經公司2021年第三次股東大會決議表決通過并在企業進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以來全自動起效,在自此三年內合理。
(二)外國投資者服務承諾
外國投資者做出如下所示服務承諾:
“為了維護企業上市后股價平穩,我們公司將嚴格執行并活動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申請的《關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內穩定公司股價的預案》(下稱“應急預案”),若本企業違背該應急預案,則我們公司將:
1、在股東會及證監會指定的書報刊上公布表明未履行協議的具體原因同時向公司股東、社會發展公眾投資者致歉,并給出填補服務承諾或取代服務承諾,以盡量維護投資人的利益;
2、因無法執行此項服務承諾導致投資人虧損的,我們公司可依法給投資者進行賠付?!?/p>
(三)大股東服務承諾
外國投資者大股東新汶礦業集團、間接控股公司股東區調隊做出如下所示服務承諾:
“為了維護外國投資者上市以來股價平穩,做為發行人的大股東,我們公司/本公司將嚴格執行并實施外國投資者股東大會審議申請的《關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內穩定公司股價的預案》(下稱“應急預案”),若本企業/本公司違背該應急預案,則我們公司/本公司將:
1、在股東會及證監會指定的書報刊上公布表明未履行協議的具體原因同時向公司股東以及社會公眾投資者致歉,并給出填補服務承諾或取代服務承諾,以盡量維護投資人的利益;
2、我們公司/本公司將近期一個會計年度從外國投資者分到的稅后工資股利退還給外國投資者。如未按期退還,外國投資者能從以后發放股利中扣取,直到扣除額度總計做到應執行平穩股票價格義務的近期一個會計年度我們公司/本公司從外國投資者已分到的稅后工資股利總金額?!?/p>
(四)非獨立董事和高管人員服務承諾
外國投資者非獨立董事、高管人員做出如下所示服務承諾:
“為了維護企業上市后股價平穩,作為公司非獨立董事、高管人員,自己將嚴格執行并活動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申請的《關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內穩定公司股價的預案》(下稱“應急預案”),若個人違背該應急預案,則自己將于股東會及證監會指定的書報刊上公布表明未履行協議的具體原因同時向公司股東以及社會公眾投資者致歉,并給出填補服務承諾或取代服務承諾,以盡量維護投資人的利益?!?/p>
三、關于欺詐發行上市股份回購服務承諾
(一)外國投資者服務承諾
外國投資者做出如下所示服務承諾:
“1、確保本公司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并發售不存在什么欺詐發行的情況;
2、如我們公司不符發行上市標準,以蒙騙方式騙領發售審批并已經發行上市的,本公司將在證監會等有權部門核實后5個工作日內運行股份回購程序流程,購買我們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所有新股上市。”
(二)大股東服務承諾
1、外國投資者大股東新汶礦業集團做出如下所示服務承諾:
“如外國投資者在招股意向書等股票發行文檔中瞞報重要事實或是虛構重要虛報具體內容,早已發售并上市,證監會勒令我們公司買來證券,本公司將在證監會等有權部門核實后5個工作日內運行股份回購程序流程,購買外國投資者此次公開發行所有新股上市。”
2、外國投資者間接控股公司股東區調隊做出如下所示服務承諾:
“如外國投資者在招股意向書等股票發行文檔中瞞報重要事實或是虛構重要虛報具體內容,早已發售并上市,證監會勒令本公司買來證券,本公司特定由四川省容大新汶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在證監會等有權部門核實后5個工作日內運行股份回購程序流程,購買外國投資者此次公開發行所有新股上市。”
(三)控股股東服務承諾
外國投資者控股股東四川省地礦局做出如下所示服務承諾:
“如外國投資者在招股意向書等股票發行文檔中瞞報重要事實或是虛構重要虛報具體內容,早已發售并上市,證監會勒令本公司買來證券,本公司特定由四川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區域地質調查隊在證監會等有權部門核實后5個工作日內運行股份回購程序流程,購買外國投資者此次公開發行所有新股上市?!?/p>
四、有關防止同行業競爭的承諾
(一)大股東服務承諾
1、新汶礦業集團做為四川黃金大股東,為防止與四川金子產生利益輸送或同行業競爭,做出如下所示服務承諾:
“(1)截止到本承諾書出示日,承諾人及承諾人掌控的下屬單位(為根本承諾書的目的,不包含外國投資者以及掌控的下屬單位,相同)未以任何理由從業與四川金子以及掌控的下屬單位組成同行業競爭或潛在性同行業競爭的項目;
(2)承諾人及承諾人掌控的下屬單位未來不容易以任何理由從業與四川金子以及掌控的下屬單位組成同行業競爭或潛在性同行業競爭的項目;
(3)始行承諾書簽定之日起,承諾人及承諾人掌控的下屬單位假如有著涉及到金礦石探礦權、探礦權,在上述情況礦權具有采掘價值與條件后,將采用合理合法方法并依據有效公平公正的標準優先選擇放入外國投資者以及掌控的下屬單位,由外國投資者以及掌控的下屬單位開發設計有關礦產資源。不然,將采用包含但是不限于售賣、競拍等合理合法方法對上述情況礦權進行處置;
(4)承諾人做到不運用大股東的位置危害四川黃金合法權利,都不充分利用地位牟取異常的附加權益;
(5)本承諾書自簽定之日起止承諾人做為外國投資者大股東期內不斷合理。若因未完全履行以上服務承諾給外國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承諾人將承擔法律責任承擔責任。”
2、區調隊做為四川黃金間接控股公司股東,為防止與四川金子產生利益輸送或同行業競爭,做出如下所示服務承諾:
“(1)截止到本承諾書出示日,承諾人及承諾人掌控的下屬單位(為根本承諾書的目的,不包含外國投資者以及掌控的下屬單位,相同)未以任何理由從業與四川金子以及掌控的下屬單位組成同行業競爭或潛在性同行業競爭的項目;
(2)承諾人及承諾人掌控的下屬單位未來不容易以任何理由從業與四川金子以及掌控的下屬單位組成同行業競爭或潛在性同行業競爭的項目;
(3)始行承諾書簽定之日起,承諾人及承諾人掌控的下屬單位假如有著涉及到金礦石探礦權、探礦權,在上述情況礦權具有采掘價值與條件后,將采用合理合法方法并依據有效公平公正的標準優先選擇放入外國投資者以及掌控的下屬單位,由外國投資者以及掌控的下屬單位開發設計有關礦產資源。不然,將采用包含但是不限于售賣、競拍等合理合法方法對上述情況礦權進行處置;
(4)承諾人做到不運用控股股東的位置危害四川黃金合法權利,都不充分利用影響力牟取異常的附加權益;
(5)本承諾書自簽定之日起止承諾人做為外國投資者間接控股公司股東期內不斷合理。若因未完全履行以上服務承諾給外國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承諾人將承擔法律責任承擔責任?!?/p>
(二)控股股東服務承諾
四川省地礦局做為四川黃金控股股東,為防止與四川金子產生利益輸送或同行業競爭,做出如下所示服務承諾:
“1、截止到本承諾書出示日,承諾人及承諾人掌控的下屬單位(為根本承諾書的目的,不包含外國投資者以及掌控的下屬單位,相同)未以任何理由從業與四川金子以及掌控的下屬單位組成同行業競爭或潛在性同行業競爭的項目;
2、承諾人及承諾人掌控的下屬單位未來不容易以任何理由從業與四川金子以及掌控的下屬單位組成同行業競爭或潛在性同行業競爭的項目;
3、始行承諾書簽定之日起,承諾人及承諾人掌控的下屬單位假如有著涉及到金礦石探礦權、探礦權,在上述情況礦權具有采掘價值與條件后,將采用合理合法方法并依據有效公平公正的標準優先選擇放入外國投資者以及掌控的下屬單位,由外國投資者以及掌控的下屬單位開發設計有關礦產資源。不然,將采用包含但是不限于售賣、競拍等合理合法方法對上述情況礦權進行處置;
4、承諾人做到不運用控股股東的位置危害四川黃金合法權利,都不充分利用影響力牟取異常的附加權益;
5、本承諾書自簽定之日起止承諾人做為外國投資者控股股東期內不斷合理。若因未完全履行以上服務承諾給外國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承諾人將承擔法律責任承擔責任。”
四川省地礦局于2022年8月25日出示《關于擁有金礦探礦權轉為金礦采礦權的承諾》,服務承諾如下所示:
“承諾人四川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下稱“承諾人”、“我區”)做為四川容大金子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四川金子”、“外國投資者”)的控股股東,為防止承諾人掌控的下級單位或單位與四川金子產生利益輸送或同行業競爭,做出如下所示服務承諾:
當四川省松潘縣東北地區寨金礦床勘查探礦權具有采掘價值與條件后,承諾人將采用合理合法方法并依據公平公正的前提條件優先選擇將承諾人下級單位四川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川西北地質隊擁有項目公司松潘縣龍川工貿公司有限公司23.10%的股權引入外國投資者。
針對上述情況其余探礦權,始行承諾書簽定之日起,若承諾人以及下級單位或單位擁有的探礦權進行礦產資源勘查工作中,具有采掘價值與標準,擬申請變為探礦權,在下級單位或企業按照《四川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金礦探礦權轉辦采礦權的規定(試行)》等制度向我局申請辦理將探礦權變為探礦權時,承諾人將采用合理合法方法并依據公平公正的前提條件優先選擇將這個探礦權引入外國投資者以及掌控的下屬單位,由外國投資者以及掌控的下屬單位開發設計有關礦產資源。不然,將采用包含但是不限于售賣、競拍等合理合法方法對上述情況礦權進行處置。
專此服務承諾?!?/p>
五、有關持倉意愿及高管增持意愿的服務承諾
(一)大股東服務承諾
1、外國投資者大股東新汶礦業集團做出如下所示服務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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