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書面、電話和電子郵件的形式發出,并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在常州市天寧區青龍東路639號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林金錫先生主持,應到董事7名,實到董事7名。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會議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一、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過審議,與會董事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了如下議案:
?。ㄒ唬徸h通過了《關于終止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的議案》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公司原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方式購買上海苓達信息技術咨詢有限公司、鹽城達菱企業管理咨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鳳陽硅谷智能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同時擬向不超過35名符合條件的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以下簡稱“本次交易”)。
自本次交易事項籌劃以來,公司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積極組織相關 各方推進本次交易工作。綜合考慮當前光伏行業現況、資本市場及相關政策變化因素,經審慎分析后,公司擬終止本次交易事項并與交易各方簽訂相關終止協議。
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林金錫先生、林金漢先生為本次交易事項的關聯董事,依法回避表決。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于2024年8月13日召開獨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專門會議,會議審議通過該議案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公司獨立財務顧問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經濟參考報》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
根據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的授權,上市公司董事會有權決定本次交易相關終止事宜并簽署相關書面文件,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簽訂與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相關的終止協議的議案》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同意公司與相關方簽署與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相關的終止協議。
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林金錫先生、林金漢先生為本交易事項的關聯董事,依法回避表決。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于2024年8月13日召開獨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專門會議,會議審議通過該議案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經濟參考報》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
根據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的授權,上市公司董事會有權決定本次交易相關終止事宜并簽署相關書面文件,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專門會議決議;
3、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終止重大資產重組之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4、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與上海苓達信息技術咨詢有限公司、鹽城達菱企業管理咨詢中心(有限合伙)關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之終止協議。
特此公告。
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證券代碼:002623 證券簡稱:亞瑪頓 公告編號:2024-040
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書面、電話和電子郵件的形式發出,并于2024年8月16日在常州市天寧區青龍東路639號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以現場表決方式召開。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王穎女士主持,應到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會議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一、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過審議,與會監事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了如下議案:
?。ㄒ唬徸h通過了《關于終止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公司原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方式購買上海苓達信息技術咨詢有限公司、鹽城達菱企業管理咨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鳳陽硅谷智能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同時擬向不超過35名符合條件的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以下簡稱“本次交易”)。
自本次交易事項籌劃以來,公司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積極組織相關 各方推進本次交易工作。綜合考慮當前光伏行業現況、資本市場及相關政策變化因素,經審慎分析后,公司擬終止本次交易事項并與交易各方簽訂相關終止協議。
經審議,監事會認為:公司終止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的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終止本次交易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等方面造成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終止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
根據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的授權,上市公司董事會有權決定本次交易相關終止事宜并簽署相關書面文件,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簽訂與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相關的終止協議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同意公司與相關方簽署與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相關的終止協議。
根據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的授權,上市公司董事會有權決定本次交易相關終止事宜并簽署相關書面文件,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2、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與上海苓達信息技術咨詢有限公司、鹽城達菱企業管理咨詢中心(有限合伙)關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之終止協議。
特此公告。
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證券代碼:002623 證券簡稱:亞瑪頓 公告編號:2024-041
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終止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及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的議案》,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況
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方式購買上海苓達信息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鹽城達菱企業管理咨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鳳陽硅谷智能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同時擬向不超過35名符合條件的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以下簡稱“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重大資產重組,不構成重組上市,本次交易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二、公司在本次交易期間相關工作
1、本次交易相關進程
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及第五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方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并于2023年11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刊登了相關公告。
公司分別于2023年12月8日、2024年1月5日披露了《關于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預案后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3-057、2024-002)。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及第五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及相關議案,并于2024年2月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刊登了相關公告。
2024年3月1日,公司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本次交易相關議案,并于2024年3月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刊登了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24-016)。同日,公司披露了《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修訂稿)》《關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修訂說明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17)。
2、公司推進本次交易期間開展的主要工作
在推進本次交易期間,公司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組織相關各方積極開展本次交易的各項工作。公司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本次交易相關的議案;公司聘請了獨立財務顧問、審計機構、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標的公司開展了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工作;公司基于前述與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方案進行了充分溝通、磋商與論證。
3、相關信息披露及風險提示
在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工作開展過程中,公司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時、準確、認真地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并在重組報告書及其他相關公告中對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存在的相關風險及不確定性進行了充分披露。
三、終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事項籌劃以來,公司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積極組織相關 各方推進本次交易工作。綜合考慮當前光伏行業現況、資本市場及相關政策變化因素,經審慎分析后,公司擬終止本次交易事項并與交易各方簽訂相關終止協議。
四、終止本次交易的決策程序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及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的議案》,董事會同意公司終止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該事項經公司獨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專門會議審核通過。
根據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及授權人士全權辦理本次重組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股東大會已授權公司董事會辦理本次交易相關事宜,且該等授權尚在有效期內。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決定終止本次交易并簽署相關書面文件,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8號一一重大資產重組》等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本次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五、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8號一一重大資產重組(20 23年修訂)》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公司針對終止本次交易進行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及自查工作,股票交易自查期間為本次交易報告書披露之日(2024年2月7日)起至披露終止本次交易事項之日(2024年8月16日)止。公司擬就自查事項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起查詢申請,待取得相關交易數據并完成自查工作后,公司將及時披露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股票交易情況。
六、終止本次交易對公司的影響
目前,公司各項業務經營情況正常,本次交易的終止對公司現有生產經營活動和戰略發展不會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七、承諾事項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 管指引第8號一一重大資產重組》等相關規定,公司承諾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個月內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公司董事會對終止本次交易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時對長期以來 關注和支持公司發展的投資者表示衷心感謝。
八、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經核查,獨立財務顧問認為:
上市公司終止本次交易事項已獲得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批準及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通過。上市公司已根據相關規定履行了本階段的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關于終止本次交易的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8號一一重大資產重組》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
九、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
2、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
3、獨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專門會議決議;
4、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終止重大資產重組之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5、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與上海苓達信息技術咨詢有限公司、鹽城達菱企業管理咨詢中心(有限合伙)關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之終止協議。
特此公告。
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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