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關于公司與認購對象簽署〈附生效條件的股份認購協議的〉議案》等議案。公司擬向控股股東平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達新材料”)發行不超過123,584,400股(含本數,下同)普通股股票(以下簡稱“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或“本次發行”),平達新材料有限公司擬以現金認購本次發行的全部股票,最終發行數量以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數量為準。2021年12月20日,公司與平達新材料有限公司簽署了附生效條件的股份認購協議(以下簡稱“《股份認購協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1年12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的《關于與特定對象簽署附生效條件的股份認購協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73)。
因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于2023年2月17日發布了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制度相關規則,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所涉及的審批流程發生變化,《股份認購協議》中涉及的相關表述及生效條件也需進行相應修訂。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與認購對象簽署〈附生效條件的股份認購協議之補充協議〉的議案》,董事會同意公司與前述認購方簽署《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之附生效條件的股份認購協議之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股份認購協議之補充協議》”),該協議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協議主體和簽署時間
2023年2月24日,公司與平達新材料簽署了《股份認購協議之補充協議》。
二、協議的主要內容
1、雙方一致同意并確認,《股份認購協議》及本補充協議的法律依據變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發行注冊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
2、根據《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的規定,本次發行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發行條件和相關信息披露要求,依法經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并報中國證監會注冊。
雙方一致同意,依據《發行注冊管理辦法》,就《股份認購協議》中部分條款所涉法律依據、審核主管機構、審核程序等相關表述,作出如下修改:
?。?)規范表述:《股份認購協議》所稱“本次發行/本次非公開發行”統一修改為“本次發行/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非公開發行”統一修改為“向特定對象發行”;
(2)《股份認購協議》其他具體修改內容為:
3、本補充協議為《股份認購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成立,與《股份認購協議》同時生效。
4、本補充協議未約定的事項,以《股份認購協議》中約定的內容為準;本補充協議與《股份認購協議》中相關條款、表述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5、本補充協議一式肆份,甲方持有貳份,乙方持有貳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備查文件
?。ㄒ唬┕镜谄邔枚聲诙螘h決議;
?。ǘ┕镜谄趯帽O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ㄈ┕九c平達新材料簽署的《股份認購協議之補充協議》;
?。ㄋ模┕惊毩⒍玛P于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ㄎ澹┕惊毩⒍玛P于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2月25日
證券代碼:002629 證券簡稱:仁智股份 公告編號:2023-010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1年向特定對象發行
股票預案修訂情況說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關于修訂公司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
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關于修訂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對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的部分內容進行了修訂?,F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修訂涉及主要內容說明如下: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網站上披露的相關公告,請投資者注意查閱。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2月25日
證券代碼:002629 證券簡稱:仁智股份 公告編號:2023-011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關于修訂公司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
鑒于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正式頒布及生效,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關于修訂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對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的部分內容進行了調整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調整前:
?。ㄒ唬┌l行股票的種類和面值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種類為中國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ǘ┌l行方式和發行時間
本次發行采用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公司將在取得中國證監會關于本次發行核準文件的有效期內選擇適當時機發行股票。若國家法律、法規對此有新的規定,公司將按新的規定進行調整。
?。ㄈ┌l行對象和認購方式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公司控股股東平達新材料,平達新材料以現金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
?。ㄋ模┒▋r基準日、發行價格與定價方式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審議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為2.05元/股,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審議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則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價格將進行相應調整。調整公式如下:
派發現金股利:P1=P0-D
送紅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兩項同時進行:P1=(P0-D)/(1+N)
其中,P1為調整后發行價格,P0為調整前發行價格,每股派發現金股利為D,每股送紅股或轉增股本數為N。
最終發行價格由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授權在本次非公開發行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準文件后,按照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則,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ㄎ澹┌l行數量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123,584,400股(含本數),占發行前總股本的30%;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53,348,020.00元(含本數),平達新材料全部以現金認購。最終發行數量及募集資金總額以中國證監會關于本次發行的核準文件為準。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上限將作相應調整。
(六)募集資金總額及用途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53,348,020.00元,扣除發行費用后擬全部用于償還債務及補充流動資金。
(七)限售期
控股股東平達新材料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開發行結束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限售期結束后按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等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次發行對象所取得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資本公積金轉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應遵守上述股份鎖定安排。若國家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對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規定或監管意見,公司將按最新規定或監管意見進行相應調整。
?。ò耍┥鲜械攸c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將申請在深交所上市。
(九)本次非公開發行前的滾存利潤安排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后,本次發行前滾存的未分配利潤將由公司新老股東按發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ㄊ┍敬伟l行決議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決議有效期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內。
調整后:
?。ㄒ唬┌l行股票的種類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種類為中國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二)發行方式和發行時間
本次發行采用向特定對象發行的方式,公司將在通過深交所審核并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批復后,在規定的有效期內選擇適當時機實施。若國家法律、法規對此有新的規定,公司將按新的規定進行調整。
?。ㄈ┌l行對象和認購方式
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為公司控股股東平達新材料,平達新材料以現金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
(四)定價基準日、發行價格與定價方式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審議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為2.05元/股,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審議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則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發行價格將進行相應調整。調整公式如下:
派發現金股利:P1=P0-D
送紅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兩項同時進行:P1=(P0-D)/(1+N)
其中,P1為調整后發行價格,P0為調整前發行價格,每股派發現金股利為D,每股送紅股或轉增股本數為N。
最終發行價格由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授權在本次發行申請通過深交所審核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按照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則,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ㄎ澹┌l行數量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123,584,400股(含本數),不超過發行前總股本的30%;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53,348,020.00元(含本數),平達新材料全部以現金認購。最終發行數量以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數量為準。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數量上限將作相應調整。
(六)募集資金總額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53,348,020.00元,扣除發行費用后擬全部用于償還債務及補充流動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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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東平達新材料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結束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限售期結束后按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等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次發行對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資本公積金轉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應遵守上述股份鎖定安排。若國家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對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規定或監管意見,公司將按最新規定或監管意見進行相應調整。
?。ò耍┥鲜械攸c
本次發行的股票將申請在深交所上市。
?。ň牛┍敬蜗蛱囟▽ο蟀l行前的滾存利潤安排
本次發行股票完成后,本次發行前滾存的未分配利潤將由公司新老股東按發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ㄊ┍敬伟l行決議的有效期
本次發行的決議有效期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內。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開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延長公司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延長授權董事會辦理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項有效期的議案》,將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和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相關事項有效期自屆滿之日起延長十二個月,即延長至2024年1月20日。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網站上披露的相關公告,請投資者注意查閱。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2月25日
證券代碼:002629 證券簡稱:仁智股份 公告編號:2023-014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
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定于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召開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現將本次股東大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屆次: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2、會議召集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
3、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定召開本次臨時股東大會。本次股東大會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規定。
4、會議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
網絡投票時間為:2023年3月13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2023年3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2023年3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5、會議召開方式: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公司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向公司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公司股東可以在上述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或互聯網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股東只能選擇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中一種表決方式,如果同一表決權出現重復投票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表決結果為準。
6、股權登記日:2023年3月8日(星期三)
7、會議出席對象:
(1)截至2023年3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不能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也可在網絡投票時間內參加網絡投票;
?。?)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公司聘請的律師。
8、現場會議地點:廣東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區彩田路西京地大廈1008仁智股份會議室。
二、會議審議事項
1、本次股東大會提案編碼
2、提案披露情況
上述提案審議事項已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及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3-008)及《第七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3-009)。
3、有關說明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提案1屬于特別決議議案,需經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的要求,上述提案均為影響中小投資者利益的重大事項,公司將對中小投資者表決單獨計票,并將結果予以披露。
關聯股東控股股東平達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本次股東大會上需對提案1回避表決。
三、會議登記方法
1、登記方式:股東可現場登記,也可通過信函或傳真登記(以信函或傳真抵達本公司的時間為準),本次股東大會不接受電話登記;
2、法人股東請持法人持股憑證、營業執照復印件(須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須加蓋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證等前往登記;
3、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請持持股憑證、本人身份證等前往登記;
4、委托他人登記或出席會議的,須持有委托人簽署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人持股憑證、委托人證券賬戶卡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授權委托書見附件);
5、股東也可在規定時間內以傳真方式辦理參會登記(傳真件請注明:股東姓名、股東賬號、持股數、通訊地址、通訊郵編、聯系電話),但會議當天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和持股憑證;
6、登記時間: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7、登記地點:廣東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區彩田路西京地大廈1008仁智股份董事會辦公室。
四、參與網絡投票具體操作流程
本次股東大會上,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地址為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一。
五、注意事項
1、本次股東大會會期半天,與會股東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費用自理;
2、會議聯系人:王 晶、祝思穎;
3、聯系電話:0755-8320 0949;
4、聯系傳真:0755-8320 3875;
5、通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區彩田路西京地大廈1008仁智股份董事會辦公室;
6、郵政編碼:518000。
六、備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會議決議;
2、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2月25日
附件一: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操作流程
一、網絡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碼及投票簡稱:投票代碼為“362629”,投票簡稱為“仁智投票”。
2、填報表決意見或選舉票數。
對于非累積投票提案,填報表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3、本次會議不設總議案。
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投票時間:2023年3月13日的交易時間,即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23年3月13日上午9:15,結束時間為2023年3月13日下午15:00。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權 委 托 書
本人/公司 作為授權委托人確認,本人/公司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股東賬號: 委托人持有股份數量: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質: 受托日期:
本授權委托書的剪報、復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為有效,有效期限自簽署日至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結束。
證券代碼:002629 證券簡稱:仁智股份 公告編號:2023-008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以通訊方式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本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2月22日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發出。本次會議由董事長溫志平先生主持,應出席董事7名,實際出席董事7名。本次會議經出席董事審議并采用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ㄒ唬徸h通過《關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溫志平、陳澤虹對該議案表決予以回避。
根據《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對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相關資格、條件和要求,經對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逐項自查,董事會認為公司符合上述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各項條件。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對此議案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同意的獨立意見,本議案調整事項在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之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ǘ┲痦棇徸h通過《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
1、發行股票的種類和面值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溫志平、陳澤虹對該議案表決予以回避。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種類為中國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2、發行方式和發行時間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溫志平、陳澤虹對該議案表決予以回避。
本次發行采用向特定對象發行的方式,公司將在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并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批復后,在規定的有效期內選擇適當時機實施。若國家法律、法規對此有新的規定,公司將按新的規定進行調整。
3、發行對象和認購方式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溫志平、陳澤虹對該議案表決予以回避。
本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公司控股股東平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達新材料”),平達新材料以現金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
4、定價基準日、發行價格與定價方式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溫志平、陳澤虹對該議案表決予以回避。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審議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為2.05元/股,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審議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則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發行價格將進行相應調整。調整公式如下:
派發現金股利:P1=P0-D
送紅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兩項同時進行:P1=(P0-D)/(1+N)
其中,P1為調整后發行價格,P0為調整前發行價格,每股派發現金股利為D,每股送紅股或轉增股本數為N。
最終發行價格由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授權在本次發行申請通過深交所審核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按照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則,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5、發行數量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溫志平、陳澤虹對該議案表決予以回避。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123,584,400股(含本數),不超過發行前總股本的30%;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53,348,020.00元(含本數),平達新材料全部以現金認購。最終發行數量以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數量為準。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數量上限將作相應調整。
6、募集資金總額及用途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溫志平、陳澤虹對該議案表決予以回避。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53,348,020.00元,扣除發行費用后擬全部用于償還債務及補充流動資金。
7、限售期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溫志平、陳澤虹對該議案表決予以回避。
控股股東平達新材料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結束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限售期結束后按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等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次發行對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資本公積金轉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應遵守上述股份鎖定安排。若國家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對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規定或監管意見,公司將按最新規定或監管意見進行相應調整。
8、上市地點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溫志平、陳澤虹對該議案表決予以回避。
本次發行的股票將申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9、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前公司滾存未分配利潤安排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溫志平、陳澤虹對該議案表決予以回避。
本次發行股票完成后,本次發行前滾存的未分配利潤將由公司新老股東按發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0、本次發行決議有效期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溫志平、陳澤虹對該議案表決予以回避。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決議有效期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內。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開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延長公司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延長授權董事會辦理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項有效期的議案》,將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和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相關事項有效期自屆滿之日起延長十二個月,即延長至2024年1月20日。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對此議案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同意的獨立意見,本議案調整事項在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之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ㄈ徸h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修訂稿)的議案》;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溫志平、陳澤虹對該議案表決予以回避。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編制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修訂稿)》,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相關公告。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對此議案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同意的獨立意見,本議案調整事項在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之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ㄋ模徸h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的議案》;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溫志平、陳澤虹對該議案表決予以回避。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結合實際情況就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編制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披露的相關公告。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對此議案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同意的獨立意見,本議案調整事項在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之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ㄎ澹徸h通過《關于公司與認購對象簽署〈附生效條件的股份認購協議之補充協議〉的議案》;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溫志平先生、陳澤虹女士回避表決。
公司與控股股東平達新材料于2021年12月簽署《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之附生效條件的股份認購協議》。根據《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對《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相關內容進行調整,董事會同意公司與前述認購方簽署《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之附生效條件的股份認購協議之補充協議》。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對此議案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同意的獨立意見,本議案調整事項在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之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徸h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采取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修訂稿)的議案》;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溫志平先生、陳澤虹女士回避表決。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110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以及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中國證監會公告〔2015〕3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要求,為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對即期回報攤薄的影響進行了認真、審慎、客觀的分析,并制定了具體的填補即期回報措施,公司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填補即期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作出了相關承諾,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披露的相關公告。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對此議案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同意的獨立意見,本議案調整事項在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之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ㄆ撸徸h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發行方案論證分析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溫志平先生、陳澤虹女士回避表決。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結合實際情況就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編制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論證分析報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披露的相關公告。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對此議案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同意的獨立意見,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ò耍徸h通過《關于提請召開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董事會同意于2023年3月13日召開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巨潮資訊網上的《關于召開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23-014)。
三、備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于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3、獨立董事關于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2月25日
證券代碼:002629 證券簡稱:仁智股份 公告編號:2023-009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以通訊方式召開了第七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本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2月22日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發出。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王佳齊先生主持,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3名,實際出席監事3名,經出席監事審議并采用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ㄒ唬徸h通過《關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根據《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對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相關資格、條件和要求,經對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逐項自查,監事會認為公司符合上述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各項條件。
本議案調整事項在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之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ǘ┲痦棇徸h通過《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
1、發行股票的種類和面值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種類為中國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2、發行方式和發行時間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次發行采用向特定對象發行的方式,公司將在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并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批復后,在規定的有效期內選擇適當時機實施。若國家法律、法規對此有新的規定,公司將按新的規定進行調整。
3、發行對象和認購方式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公司控股股東平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達新材料”),平達新材料以現金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
4、定價基準日、發行價格與定價方式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審議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為2.05元/股,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審議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則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發行價格將進行相應調整。調整公式如下:
派發現金股利:P_[1]=P_[0]-D
送紅股或轉增股本:P_[1]=P_[0]/(1+N)
兩項同時進行:P_[1]=(P_[0]-D)/(1+N)
其中,P_[1]為調整后發行價格,P_[0]為調整前發行價格,每股派發現金股利為D,每股送紅股或轉增股本數為N。
最終發行價格由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授權在本次發行申請通過深交所審核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按照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則,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5、發行數量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123,584,400股(含本數),不超過發行前總股本的30%;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53,348,020.00元(含本數),平達新材料全部以現金認購。最終發行數量以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數量為準。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數量上限將作相應調整。
6、募集資金總額及用途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53,348,020.00元,扣除發行費用后擬全部用于償還債務及補充流動資金。
7、限售期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控股股東平達新材料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結束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限售期結束后按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等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次發行對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資本公積金轉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應遵守上述股份鎖定安排。若國家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對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規定或監管意見,公司將按最新規定或監管意見進行相應調整。
8、上市地點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次發行的股票將申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9、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前公司滾存未分配利潤安排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次發行股票完成后,本次發行前滾存的未分配利潤將由公司新老股東按發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0、本次發行決議有效期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決議有效期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內。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開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延長公司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延長授權董事會辦理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項有效期的議案》,將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和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相關事項有效期自屆滿之日起延長十二個月,即延長至2024年1月20日。
本議案調整事項在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之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ㄈ徸h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修訂稿)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編制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修訂稿)》,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相關公告。
本議案調整事項在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之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四)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結合實際情況就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編制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披露的相關公告。
本議案調整事項在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之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ㄎ澹徸h通過《關于公司與認購對象簽署〈附生效條件的股份認購協議之補充協議〉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公司與控股股東平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達新材料”)于2021年12月簽署《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之附生效條件的股份認購協議》。根據《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對《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相關內容進行調整,監事會同意公司與前述認購方簽署《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之附生效條件的股份認購協議之補充協議》。
本議案調整事項在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之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徸h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采取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修訂稿)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110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以及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中國證監會公告〔2015〕3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要求,為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對即期回報攤薄的影響進行了認真、審慎、客觀的分析,并制定了具體的填補即期回報措施,公司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填補即期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作出了相關承諾,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披露的相關公告。
本議案調整事項在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之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ㄆ撸徸h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發行方案論證分析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結合實際情況就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編制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論證分析報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披露的相關公告。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三、備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3年2月25日
證券代碼:002629 證券簡稱:仁智股份 公告編號:2023-013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
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提示與填補措施及
相關主體承諾(修訂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110號),以及中國證監會《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5]31號)等規定的要求,為保障中小投資者利益,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上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對即期回報攤薄的影響進行了認真分析,并制定了具體的攤薄即期回報的填補回報措施。具體內容說明如下:
一、本次發行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
公司基于以下假設條件就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進行分析,提請投資者特別關注,以下假設條件不構成任何預測及承諾事項,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本次發行方案和發行完成時間最終以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并發行的實際情況為準,具體假設如下:
1、假設宏觀經濟環境、產業政策、行業發展狀況、產品市場情況及公司經營環境等方面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2、假設公司于2023年6月底完成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該完成時間僅用于計算本次發行對即期回報的影響,不對實際完成時間構成承諾,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最終以中國證監會核準本次發行后的實際完成時間為準);
3、假設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數量為發行上限123,584,400股,募集資金總額為25,334.80萬元,不考慮相關發行費用。上述募集資金總額、發行股份數量僅為估計值,僅用于計算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不代表最終募集資金總額、發行股票數量;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數量及實際募集資金規模將根據監管部門核準、發行認購情況以及發行費用等情況最終確定;
4、公司2021年度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2,640.55萬元和-2,534.35萬元。
(1)情形一:假設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均與2021年度持平,即分別為-2,640.55萬元和-2,534.35萬元。
(2)情形二:假設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盈虧平衡,凈利潤為0。
?。?)情形三:假設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扭虧為盈,凈利潤為1,000.00萬元。
以上假設分析僅用于測算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并不構成公司盈利預測,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5、未考慮公司未來利潤分配因素的影響;
6、在預測發行后總股本和計算每股收益時,僅考慮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對總股本的影響,未考慮期間可能發生的其他可能產生的股份變動事宜;
7、不考慮本次發行對公司其他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如財務費用、投資收益)等的影響;
8、在測算公司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時,未考慮除募集資金和凈利潤之外的其他因素對凈資產的影響。
上述假設僅為測算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不代表公司對未來盈利情況和現金分紅的承諾,也不代表公司對未來經營情況及趨勢的判斷。
基于上述假設前提,公司測算了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對即期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如下所示:
注:1、上述財務指標均系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一一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2010年修訂)規定計算。
2、由于在情形一的條件下,經測算的2022年末、2023年末未發行前公司凈資產為負,故未計算當期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
二、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的特別風險提示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后,將全部用于償還債務及補充流動資金。預計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經營風險將有效降低,盈利能力將得到改善,但在公司總股本和凈資產規模增加的情況下,公司盈利水平可能短期內未能產生相應幅度增長,公司即期回報存在被攤薄的風險。
同時,公司在測算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具體影響時,對2022年及2023年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的假設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預測,為應對即期回報被攤薄風險而制定的填補回報具體措施亦不等同于對公司未來利潤做出保證,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特此提醒投資者注意。
三、董事會選擇本次發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詳見《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修訂稿)》之“第四節 董事會關于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資金使用與公司現有業務的關系
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用于償還債務及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優化上市公司資本結構,有效降低財務費用;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經營資金需求,保障公司現金流安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續經營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從而進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競爭力。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后,公司的業務范圍保持不變。
五、公司從事募投項目在人員、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儲備情況
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用于償還債務及補充流動資金,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涉及人員、技術、市場等方面的相關儲備。
六、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的填補措施
為保證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報被攤薄的風險,提高公司未來的回報能力,公司擬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提升公司經營業績,為股東持續創造回報,具體如下:
(一)不斷完善公司治理,為公司可持續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將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斷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確保股東能夠充分行使股東權利,確保董事會能夠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做出科學、合理的各項決策,確保獨立董事能夠獨立履行職責,保護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為公司可持續發展提供科學有效的治理結構和制度保障。
?。ǘ﹥灮瘶I務結構,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后,公司的凈資產及總資產規模均將有較大幅度的提高,資產負債率將有所下降,財務結構將趨于穩健。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優化現有業務結構,立足具有行業競爭力的主業,加大研發投入和市場開拓力度,以推動公司業務的發展,同時積極探索新的業務機會和利潤增長點,不斷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ㄈ┘訌娔技Y金監管,保證募集資金合理合法使用
公司已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并完善了《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后,公司將根據相關法規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嚴格管理募集資金的使用,防范募集資金使用風險;努力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完善并強化投資決策程序,設計合理的資金使用方案,全面控制公司經營和管控風險。
?。ㄋ模┰诜侠麧櫡峙錀l件情況下保障公司股東收益回報
公司嚴格遵守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一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等規章制度,并在《公司章程》《未來三年(2022-2024年)股東回報規劃》等文件中明確了分紅計劃。未來,公司將嚴格執行公司的分紅政策,確保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得到保護。公司將在實現產品結構優化升級、企業健康發展和經營業績持續提升的過程中,保障公司股東收益回報。
七、相關主體關于公司填補即期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的承諾
(一)公司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于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采取填補措施的承諾
公司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為保證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公司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作出以下承諾:
“1、本人承諾不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輸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損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諾對本人的職務消費行為進行約束;
3、本人承諾不動用公司資產從事與本人履行職責無關的投資、消費活動;
4、本人承諾由董事會或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制定的薪酬制度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5、如公司未來實施股權激勵,本人承諾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6、本承諾出具日后至本次發行實施完畢前,若中國證監會作出關于填補回報措施及其承諾的其他新的監管規定的,且上述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該規定時,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7、本人承諾切實履行作出的承諾。若本人違反承諾或拒不履行承諾,本人將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公開作出解釋并道歉、接受相關監管措施;若因違反承諾給公司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ǘ┕究毓晒蓶|、實際控制人關于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采取填補措施的承諾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為保證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公司控股股東平達新材料、實際控制人陳澤虹作出以下承諾:
“1、本公司/本人將繼續保證公司的獨立性,不越權干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將切實履行公司制定的有關填補回報的相關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對此作出的任何有關填補回報措施的承諾,若本公司/本人違反該等承諾并給公司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擔對公司或者投資者的補償責任。”
八、關于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的填補措施及承諾事項的審議程序
公司關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事項的分析、填補即期回報的措施及相關主體的承諾等事項已經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根據股東大會授權,該等事項無需再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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