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東會會議召開狀況
海南省鈞達新能源技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次例會于2023年2月23日以通訊表決的形式舉辦。公司在2023年2月22日以專人送達及電子郵箱名義向企業整體執行董事發出會議報告。因情況危急,經整體執行董事一致同意,此次會議免除通告時限要求。董事共9人,參加此次大會執行董事9人。會議由老總陸小紅女士組織。此次會議的集結、舉行和決議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會議事規則》等有關法律、行政規章、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決議狀況
與會董事決議并且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根據下列決定:
(一)表決通過《關于下屬公司開展資產出售與返租業務的議案》
為盤活存量資產,提升財產實用價值,提高流動性比率,拓展訓練公司融資方式,企業下級控股子公司上饒市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饒市弘業新能源有限公司擬通過來安匯鑫建材有限公司開展固資資產出售與返租業務流程,總計融資額48,000萬余元,租賃期限為5年。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
(二)表決通過《關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條件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對比上市企業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并且在創業板上市的各種標準,經逐一自糾自查論述后,企業確定已合乎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并且在創業板上市資格條件。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布了事先認同建議與贊同的單獨建議。
關聯董事陸小紅、張滿良、鄭洪偉、鄭彤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允許5票,抵制0票,放棄0票。
結合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本提案不用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逐一表決通過《關于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更新稿)的議案》
1.發行新股的類型和顏值
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個股類型為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一股票面價值為人民幣1.00元。
關聯董事陸小紅、張滿良、鄭洪偉、鄭彤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允許票5票,否決票0票,反對票0票。
2.發行方式及發行日期
本次發行采用向特定對象定向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的形式,公司將在深圳交易所(下稱“深圳交易所”)審批通過并且在證監會愿意申請注冊審批的期限內挑選適度機會執行。
關聯董事陸小紅、張滿良、鄭洪偉、鄭彤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允許票5票,否決票0票,反對票0票。
3.發售對象和申購方法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發行對象是不得超過35名特定對象,包含合乎有關法律法規的法人代表、普通合伙人或者其它合理合法項目投資機構。證券基金運營公司、證劵公司、達標境外企業投資人、人民幣合格境外企業投資人因其管理的二只之上商品申購的,算作一個發售目標。金融控股公司做為發售對象,僅以自籌資金申購。
最后發售目標將于本次發行申請辦理經深圳交易所審批通過并且經過證監會允許注冊認證,由董事會按照股東會受權,依照證監會和深圳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依據詢價采購結果與承銷商(主承銷商)共同商定。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全部發售目標均支付現金方法申購本次發行的個股。
關聯董事陸小紅、張滿良、鄭洪偉、鄭彤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允許票5票,否決票0票,反對票0票。
4.定價基準日、發行價和定價原則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定價基準日為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發行期的當日。
發行價不少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企業A股股票買賣交易平均價的80%。實際發行價會由董事會按照股東會的受權,在本次發行申請辦理經深圳交易所審批通過并且經過證監會允許注冊認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及市場狀況,并依據申購目標認購報價的狀況,遵循價高者得的基本原則,與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承銷商(主承銷商)共同商定。
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股票買賣交易平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股票買賣交易總金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股票買賣交易總產量。
若企業在本次發行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內產生分紅派息、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除權除息事宜,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發行成本價將作適當調整。
關聯董事陸小紅、張滿良、鄭洪偉、鄭彤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允許票5票,否決票0票,反對票0票。
5.發行數量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總數為募資總金額除于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發行價,并且不超出本次發行前企業總股本的30%,且不超出42,457,281股(含42,457,281股)。
若企業在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股東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內產生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宜或因股份回購、股權激勵計劃等事宜導致公司總市值產生變化,本次發行股票數限制將作適當調整。
最后發行數量限制以深圳交易所審批通過并且經過證監會允許登記注冊的審批為標準。在上述情況范圍之內,最后發行數量會由董事會結合公司股東會的認證及深圳交易所、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發售時的實際情況,與本次發行的承銷商(主承銷商)共同商定。
關聯董事陸小紅、張滿良、鄭洪偉、鄭彤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允許票5票,否決票0票,反對票0票。
6.限售期
發售目標申購的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個股,自發售完畢生效日6個月不得轉讓。若后面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證劵監督機構行政規章發生變化,則限售期適當調整。在相關股權限購時間內,發售目標所申購的本次發行股權因為公司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事宜而衍化獲得的股權,亦必須遵守以上股權限購分配。發售目標因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所取得的公司股權在限購屆滿后有待遵循證監會和深圳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關聯董事陸小紅、張滿良、鄭洪偉、鄭彤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允許票5票,否決票0票,反對票0票。
7.募資額度及用處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募資總額不超過283,000.00萬余元(含283,000.00萬余元),扣減有關發行費后募資凈收益擬用以下列新項目:
企業:萬余元
本次發行募資及時前,企業將依據施工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或自籌經費優先資金投入,并且在募資及時以后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程序流程給予更換。若具體募資凈收益低于以上擬資金投入募資額度,募資不夠一部分會由企業以自籌資金或自籌經費處理。
關聯董事陸小紅、張滿良、鄭洪偉、鄭彤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允許票5票,否決票0票,反對票0票。
8.企業期值股東分紅安排
企業本次發行進行前滾存的盈余公積由本次發行結束后企業的老股東依照發行后的股份比例分享。
關聯董事陸小紅、張滿良、鄭洪偉、鄭彤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允許票5票,否決票0票,反對票0票。
9.本次發行決定的有效期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決定的有效期為自企業股東大會審議根據生效日12月。
關聯董事陸小紅、張滿良、鄭洪偉、鄭彤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允許票5票,否決票0票,反對票0票。
10.上市地點
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股權將申請辦理在深圳交易所創業板上市。
關聯董事陸小紅、張滿良、鄭洪偉、鄭彤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允許票5票,否決票0票,反對票0票。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布了事先認同建議與贊同的單獨建議。
結合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本提案不用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四)表決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預案(更新稿)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61號一一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募集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等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根據企業詳細情況,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事項制訂了《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預案(更新稿)》。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布了事先認同建議與贊同的單獨建議。
關聯董事陸小紅、張滿良、鄭洪偉、鄭彤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允許5票,抵制0票,放棄0票。
結合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本提案不用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五)表決通過《關于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論證分析報告(更新稿)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61號一一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募集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等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根據企業詳細情況,企業對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計劃方案展開了論述剖析,并制定了《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論證分析報告(更新稿)》。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布了事先認同建議與贊同的單獨建議。
關聯董事陸小紅、張滿良、鄭洪偉、鄭彤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允許5票,抵制0票,放棄0票。
結合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本提案不用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表決通過《關于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的議案》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募資總額不超過283,000.00萬余元(含283,000.00萬余元),扣減有關發行費后募資凈收益擬用來回收上饒市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49%股份、高效率N型太陽能電池板產品研發小試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及歸還銀行貸款。依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61號一一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募集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等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根據企業詳細情況,就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募資的應用事項,公司編制了《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布了事先認同建議與贊同的單獨建議。
關聯董事陸小紅、張滿良、鄭洪偉、鄭彤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允許5票,抵制0票,放棄0票。
結合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本提案不用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七)表決通過《關于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回報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的議案》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政辦發[2013]110號)要求和《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公示[2015]31號)等的有關規定,為確保中小股東自主權,維護保養中小股東權益,公司就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攤薄即期回報對企業主要財務指標產生的影響展開了仔細分析,建立了具體攤薄即期回報的彌補具體措施。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布了事先認同建議與贊同的單獨建議。
關聯董事陸小紅、張滿良、鄭洪偉、鄭彤回避表決。
決議結論:允許5票,抵制0票,放棄0票。
結合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本提案不用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八)表決通過《關于公司非經常性損益表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需求,公司根據2019本年度、2020本年度、2021本年度及2022年1-9月非經常性損益狀況制訂了《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經常性損益表》,中證天通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非經常性損益鑒證報告》,覺得公司編制的非經常性損益統計表在大多數重要層面合乎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一非經常性損益(2008)》的相關規定,公允價值體現了企業2019本年度、2020本年度、2021本年度及2022年1-9月非經常性損益狀況。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布了贊同的單獨建議。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
三、備查簿文檔
(一)企業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決議;
(二)獨董有關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次大會相關事宜的事先認同建議;
(三)獨董有關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次大會相關事宜自主的建議。
特此公告。
海南省鈞達新能源技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3年2月23日
證券代碼:002865 證券簡稱:鈞達股份 公示序號:2023-023
海南省鈞達新能源技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第四屆職工監事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公示
我們公司及職工監事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舉辦狀況
海南省鈞達新能源技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第四屆職工監事第二十二次大會于2023年2月23日以通訊表決的形式舉辦。公司在2023年2月22日以專人送達及電子郵箱名義向企業整體公司監事發出會議報告。因情況危急,經整體公司監事一致同意,此次會議免除通告期限的需求。監事共3人,參加此次大會公司監事3人,此次會議由監事長鄭玉瑤女性集結及組織。此次會議的集結、舉辦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監事會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決議狀況
整體參會公司監事經仔細決議和表決,產生下列決定:
(一)表決通過《關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條件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對比上市企業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并且在創業板上市的各種標準,經逐一自糾自查論述后,企業確定已合乎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并且在創業板上市資格條件。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
結合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本提案不用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逐一表決通過《關于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更新稿)的議案》
1.發行新股的類型和顏值
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個股類型為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一股票面價值為人民幣1.00元。
決議結論:允許票3票,否決票0票,反對票0票。
2.發行方式及發行日期
本次發行采用向特定對象定向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的形式,公司將在深圳交易所(下稱“深圳交易所”)審批通過并且在證監會愿意申請注冊審批的期限內挑選適度機會執行。
決議結論:允許票3票,否決票0票,反對票0票。
3.發售對象和申購方法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發行對象是不得超過35名特定對象,包含合乎有關法律法規的法人代表、普通合伙人或者其它合理合法項目投資機構。證券基金運營公司、證劵公司、達標境外企業投資人、人民幣合格境外企業投資人因其管理的二只之上商品申購的,算作一個發售目標。金融控股公司做為發售對象,僅以自籌資金申購。
最后發售目標將于本次發行申請辦理經深圳交易所審批通過并且經過證監會允許注冊認證,由董事會按照股東會受權,依照證監會和深圳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依據詢價采購結果與承銷商(主承銷商)共同商定。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全部發售目標均支付現金方法申購本次發行的個股。
決議結論:允許票3票,否決票0票,反對票0票。
4.定價基準日、發行價和定價原則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定價基準日為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發行期的當日。
發行價不少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企業A股股票買賣交易平均價的80%。實際發行價會由董事會按照股東會的受權,在本次發行申請辦理經深圳交易所審批通過并且經過證監會允許注冊認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及市場狀況,并依據申購目標認購報價的狀況,遵循價高者得的基本原則,與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承銷商(主承銷商)共同商定。
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股票買賣交易平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股票買賣交易總金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內股票買賣交易總產量。
若企業在本次發行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內產生分紅派息、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除權除息事宜,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發行成本價將作適當調整。
決議結論:允許票3票,否決票0票,反對票0票。
5.發行數量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總數為募資總金額除于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發行價,并且不超出本次發行前企業總股本的30%,且不超出42,457,281股(含42,457,281股)。
若企業在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股東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內產生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宜或因股份回購、股權激勵計劃等事宜導致公司總市值產生變化,本次發行股票數限制將作適當調整。
最后發行數量限制以深圳交易所審批通過并且經過證監會允許登記注冊的審批為標準。在上述情況范圍之內,最后發行數量會由董事會結合公司股東會的認證及深圳交易所、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發售時的實際情況,與本次發行的承銷商(主承銷商)共同商定。
決議結論:允許票3票,否決票0票,反對票0票。
6.限售期
發售目標申購的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個股,自發售完畢生效日6個月不得轉讓。若后面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證劵監督機構行政規章發生變化,則限售期適當調整。在相關股權限購時間內,發售目標所申購的本次發行股權因為公司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事宜而衍化獲得的股權,亦必須遵守以上股權限購分配。發售目標因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所取得的公司股權在限購屆滿后有待遵循證監會和深圳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決議結論:允許票3票,否決票0票,反對票0票。
7.募資額度及用處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募資總額不超過283,000.00萬余元(含283,000.00萬余元),扣減有關發行費后募資凈收益擬用以下列新項目:
企業:萬余元
本次發行募資及時前,企業將依據施工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或自籌經費優先資金投入,并且在募資及時以后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程序流程給予更換。若具體募資凈收益低于以上擬資金投入募資額度,募資不夠一部分會由企業以自籌資金或自籌經費處理。
決議結論:允許票3票,否決票0票,反對票0票。
8.企業期值股東分紅安排
企業本次發行進行前滾存的盈余公積由本次發行結束后企業的老股東依照發行后的股份比例分享。
決議結論:允許票3票,否決票0票,反對票0票。
9.本次發行決定的有效期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決定的有效期為自企業股東大會審議根據生效日12月。
決議結論:允許票3票,否決票0票,反對票0票。
10.上市地點
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股權將申請辦理在深圳交易所創業板上市。
決議結論:允許票3票,否決票0票,反對票0票。
結合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本提案不用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表決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預案(更新稿)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61號一一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募集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等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根據企業詳細情況,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事項制訂了《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預案(更新稿)》。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
結合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本提案不用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四)表決通過《關于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論證分析報告(更新稿)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61號一一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募集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等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根據企業詳細情況,企業對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計劃方案展開了論述剖析,并制定了《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論證分析報告(更新稿)》。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
結合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本提案不用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五)表決通過《關于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的議案》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募資總額不超過283,000.00萬余元(含283,000.00萬余元),扣減有關發行費后募資凈額擬用以回收上饒市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49%股份、高效率N型太陽能電池板產品研發小試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及歸還銀行貸款。依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61號一一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募集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等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根據企業詳細情況,就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募資的應用事項,公司編制了《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
結合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本提案不用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表決通過《關于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回報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的議案》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政辦發[2013]110號)要求和《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公示[2015]31號)等的有關規定,為確保中小股東自主權,維護保養中小股東權益,公司就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攤薄即期回報對企業主要財務指標產生的影響展開了仔細分析,建立了具體攤薄即期回報的彌補具體措施。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
結合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本提案不用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七)表決通過《關于公司非經常性損益表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需求,公司根據2019本年度、2020本年度、2021本年度及2022年1-9月非經常性損益狀況制訂了《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經常性損益表》,中證天通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非經常性損益鑒證報告》,覺得公司編制的非經常性損益統計表在大多數重要層面合乎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一非經常性損益(2008)》的相關規定,公允價值體現了企業2019本年度、2020本年度、2021本年度及2022年1-9月非經常性損益狀況。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
三、備查簿文檔
(一)《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海南省鈞達新能源技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職工監事
2023年2月23日
證券代碼:002865 證券簡稱:鈞達股份 公示序號:2023-026
海南省鈞達新能源技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有關下屬企業進行資產出售與
返租業務流程的通知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買賣簡述
海南省鈞達新能源技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下級控股子公司上饒市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捷泰高新科技”)及其子公司上饒市弘業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稱“上饒市弘業”)為盤活存量資產,提升財產實用價值,提高流動性比率,拓展訓練公司融資方式,擬通過來安匯鑫建材有限公司(下稱“匯鑫實業公司”)開展固定資產出售及返租業務流程,合計金額48,000萬余元,租賃期限為5年。
公司和匯鑫實業公司無關聯性,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方交易。此次業務流程早已企業 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次大會以9票贊同、0票抵制、0票放棄的決議結論表決通過,本次交易不用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所規定的資產重組。
二、交易對方基本概況
(一)匯鑫實業公司
公司名字:來安匯鑫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勇
公司類型:有限公司(國企)
公司注冊地址:安徽滁州市來安縣新安鎮來陽路51號
注冊資金:20,000萬人民幣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1122MA8N4W1Q0T
成立年限:2021-08-25
業務范圍:一般項目:建筑材料銷售;建筑材料市場銷售;輕質建筑材料市場銷售;水泥構件市場銷售;砼結構預制構件市場銷售;電纜線、電纜線運營;金屬材料銷售;機械設備租賃;機械設備銷售;特種設備安全市場銷售;化工產品銷售(沒有批準類化工原材料);專用型有機化學商品銷售(沒有危化品);供應鏈服務項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車輛新車銷售;小微型客車租賃承包服務項目;物業管理服務;新型材料技術推廣服務;工程管理服務;第一類醫療器械銷售;第二類醫療器械銷售;醫務人員防護裝備批發價(除批準業務流程外,可獨立依法經營相關法律法規非嚴禁或限制項目)許可經營項目:道路貨物運輸(沒有危險貨物);危險化學品經營;醫藥批發(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公司股權結構:來安縣永陽城鄉建設規劃開發設計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70%,來安縣永陽置業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30%。
是否屬于失信執行人:匯鑫實業公司并不屬于失信執行人。
(二)蘇銀租用
公司名字:蘇銀金融融資有限責任公司
法人代表:陸松圣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未上市)
公司注冊地址:江蘇南京明洪武北街55號置地廣場21、22、28樓
注冊資金:400,000萬人民幣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000339022591N
成立年限:2015-05-13
業務范圍:融資租賃;出讓和轉讓融資租賃資產;固收類證券投資業務;接納承租方的租賃保證金;消化吸收非銀公司股東3月(含)之上存定期;同業借款;向金融機構借款;租賃物賣掉及處理業務流程;經濟咨詢;我國銀行保險監督組織核準的相關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公司股權結構:江蘇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51.25%,江蘇省鳳凰出版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為21.25%,江蘇沿海地區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為10%,江蘇省新華報業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為10%,江蘇廣電有線互聯網絡有限責任公司占股比例6.25%,江蘇省私營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占股比例1.25%。
是否屬于失信執行人:蘇銀租用并不屬于失信執行人。
匯鑫實業公司、蘇銀租用分別向上市企業及上市公司前十名公司股東,不會有在產權年限、業務流程、財產、債務、工作人員等方面關聯以及其它很有可能或者已經導致上市企業并對權益傾斜別的關聯。
三、交易標的基本概況
看漲期權:捷泰高新科技及上饒市弘業電池片生產線設備
資產類別:固資
所有權:捷泰高新科技、上饒市弘業(不會有質押、質押貸款或者其它第三人支配權,不會有涉及到相關資產重要異議、起訴或訴訟事情,不會有被查封、凍潔等司法部門對策等狀況。)
財產所在城市:上饒
標底賬面凈值:48,000萬余元(價稅合計)
四、買賣協議書具體內容
捷泰高新科技及其子公司上饒市弘業分別向匯鑫實業公司簽署《設備購銷合同》、《設備租賃合同》、《設備租賃合同補充協議》。
在其中承諾捷泰高新科技以看漲期權截至2023年1月帳面價值81,145,098.70元(價稅合計)額度,向匯鑫實業公司售賣合同項下電池片生產線設備,并且以總計97,394,148.00元房租對此設備開展返租,租賃期五年,房租等額本息按季進行支付。租用期滿,捷泰高新科技以100元價位對合同項下看漲期權開展復購。上饒市弘業以看漲期權截至2023年1月帳面價值398,854,901.30元(價稅合計)額度,向匯鑫實業公司售賣合同項下電池片生產線設備,并且以總計478,724,332.00元房租對此設備開展返租,租賃期五年,房租等額本息按季進行支付。租用期滿,上饒市弘業以100元價位對合同項下看漲期權開展復購。
為確保合同項下彼此權利與義務的成功執行,捷泰高新科技、上饒市弘業分別向匯鑫實業公司、蘇銀金融融資有限責任公司一同簽定《三方協議》,約定書由蘇銀金融融資有限責任公司做為買受方向捷泰高新科技及上饒市弘業付款合同項下機器設備款。以上合同主要條款內容如下:
(一)《設備購銷合同》
1.《設備購銷合同1》
買方:來安匯鑫建材有限公司
供貨方:上饒市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標的:捷泰高新科技電池片生產線設備
擔保物價錢:擔保物含稅總價¥81,145,098.70元,英文大寫:捌仟壹佰壹拾肆萬伍仟零玖拾捌元柒角,不含稅價¥71,809,821.86元。供貨方出示13%專用型增值稅發票。
付款方式:機器設備總額81,145,098.70元(rmb:捌仟壹佰壹拾肆萬伍仟零玖拾捌元柒角),在其中首付8,114,509.87元(rmb:捌佰壹拾壹萬肆仟伍佰零玖元捌角柒分),以電匯方式付款,2023年5月31日前結清全額付款。
交貨日期:2023年2月
交貨方式:江西省上饒市上饒市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設備購銷合同2》
買方:來安匯鑫建材有限公司
供貨方:上饒市弘業新能源有限公司
合同標的:上饒市弘業電池片生產線設備
擔保物價錢:擔保物含稅總價¥398,854,901.30元,英文大寫:叁億玖仟捌佰捌拾伍萬肆仟玖佰零壹元叁角,不含稅價¥352,968,939.20元。供貨方出示13%專用型增值稅發票。
付款方式:機器設備總額398,854,901.30元(rmb:叁億玖仟捌佰捌拾伍萬肆仟玖佰零壹元叁角),在其中首付39,885,490.13元(rmb:叁仟玖佰捌拾捌萬伍仟肆佰玖拾元壹角叁分),以電匯方式付款,2023年5月31日前結清全額付款。
交貨日期:2023年2月
交貨方式:江西省上饒市上饒市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設備租賃合同》
1.《設備租賃合同1》
出租方(招標方):來安匯鑫建材有限公司
承租方(承包方):上饒市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租賃物:捷泰高新科技電池片生產線設備
租用地址:江西省上饒市上饒市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租賃期限: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期限自租期之日起算,總共60月
租賃價格:協議約定房租總額為97,394,148.00元(英文大寫:玖仟柒佰叁拾玖萬肆仟壹佰肆拾捌元),如合同書續簽,則續約期內房租再行商談。
租金支付方法:按季付款,即承包方依照4,869,707.40元/一季度(英文大寫:肆佰捌拾陸萬玖仟柒佰零柒元四角)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期為每個季度滿以后7個工作日后付款。
2.《設備租賃合同2》
出租方(招標方):來安匯鑫建材有限公司
承租方(承包方):上饒市弘業新能源有限公司
租賃物:上饒市弘業電池片生產線設備
租用地址:江西省上饒市上饒市捷泰新能源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租賃期限: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期限自租期日開始計算,總共60個月
租賃價格:協議約定房租總額為478,724,332.00元(英文大寫:肆億柒仟捌佰柒拾貳萬肆仟叁佰叁拾貳元),如合同書續簽,則續約期內房租再行商談。
租金支付方法:按季付款,即承包方依照23,936,216.60元/一季度(英文大寫:貳仟叁佰玖拾叁萬陸仟貳佰壹拾陸元六角)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期為每個季度滿以后7個工作日內付款。
(三)《設備租賃合同補充協議》
1.《設備租賃合同補充協議1》
招標方:來安匯鑫建材有限公司
承包方:上饒市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在《設備租賃合同》到期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承包方向甲方依照100元選購《設備租賃合同》中的機器設備。
2.《設備租賃合同補充協議2》
招標方:來安匯鑫建材有限公司
承包方:上饒市弘業新能源有限公司
在《設備租賃合同》到期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承包方向甲方依照100元選購《設備租賃合同》中的機器設備。
(四)《三方協議》
來安匯鑫建材有限公司(承包方)向蘇銀金融融資有限責任公司(招標方)出讓租賃物的使用權及原購置合同項下的支付法律義務,機器設備稅票由上饒市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饒弘業向蘇銀金融融資有限責任公司出具。
五、買賣目地及對企業的危害
捷泰高新科技及上饒市弘業于2018-2021年選購以上電池片生產線設備,機器設備使用年限為10年。捷泰高新科技及上饒市弘業通過組織此次資產出售與返租業務流程,有益于做大做強公司財產,提升財產實用價值,提高流動性比率,拓展訓練公司融資方式,為企業運營給予長期資金適用。進行此次業務流程不容易損害公司利益,也不會影響企業看漲期權的正常使用,不會對公司生產運營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整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六、備查簿文檔
1、《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決議》
2、《設備購銷合同》
3、《設備租賃合同》
4、《設備租賃合同補充協議》
海南省鈞達新能源技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3年2月23日
未經數字化報網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特別提醒:如內容、圖片、視頻出現侵權問題,請發送郵箱:[email protected]。
風險提示:數字化報網呈現的所有信息僅作為學習分享,不構成投資建議,一切投資操作信息不能作為投資依據。本網站所報道的文章資料、圖片、數據等信息來源于互聯網,僅供參考使用,相關侵權責任由信息來源第三方承擔。
數字化報(數字化商業報告)是國內數字經濟創新門戶網站,以數字技術創新發展為中心,融合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發展,聚焦制造業、服務業、農業等產業數字化轉型,致力為讀者提供最新、最權威、最全面的科技和數字領域資訊。數字化報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新聞信息服務,提供商業信息服務;
Copyright ? 2013-2023 數字化報(數字化報商業報告)
數字化報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新聞信息服務,提供商業信息服務
浙ICP備2023000407號數字化報網(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浙公網安備 3301270200046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