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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示:
1、“利民轉債”將于2023年3月1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10張“利民轉債”(面值1,000元)利息為5.00元(含稅);
2、債權登記日:2023年2月28日;
3、除息日:2023年3月1日;
4、付息日:2023年3月1日;
5、“利民轉債”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0.8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6、“利民轉債”本次付息的債權登記日為2023年2月28日,凡在2023年2月28日(含)前買入并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2023年2月28日賣出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不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3年3月1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0.8%。
利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公開發行了98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債券簡稱:利民轉債,債券代碼:128144),根據《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和《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以下簡稱“《上市公告書》”)等有關條款規定,在“利民轉債”計息期間內,每年付息一次,現將“利民轉債”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間的付息事項公告如下:
一、“利民轉債”的基本情況
1、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利民轉債
2、可轉換公司債券代碼:128144
3、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數量:98,000萬元(980萬張);
4、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規模:98,000萬元(980萬張);
5、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時間:2021年 3 月 1日;
6、可轉換公司債券存續的起止日期:2021年 3月1日至 2027 年 2 月 28日;
7、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期的起止日期:2021 年9月6日至2027 年2 月28日;
8、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0.8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9、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計息年度的利息計算
計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簡稱“年利息”)指本次可轉債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轉債票面總金額自本次可轉債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可享受的當期利息。
年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B×i
I:指年利息額;
B:指本次可轉債持有人在計息年度(以下簡稱“當年”或“每年”)付息債權登記日持有的本次可轉債票面總金額;
i:指本次可轉債當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轉債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日為本次可轉債發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自本次可轉債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的當日。如該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不另付息。每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度。
3)付息債權登記日:每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將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個交易日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包括付息債權登記日)申請轉換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轉債,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計息年度及以后計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轉債持有人所獲得利息收入的應付稅項由持有人承擔。
10、可轉換公司債券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利民轉債”信用評級: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為“利民轉債”發行出具了《利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信用評級報告》,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信用等級為AA。評級展望為“穩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據《募集說明書》的規定,本期為“利民轉債”第二年付息,計息期間為2022 年3月1日至 2023 年 2 月28日期間的利息,當期票面利率為 0.5%,本次付息每 10 張(面值 1,000 元)債券派發利息人民幣 5.00 元(含稅)。對于持有“利民轉債”的個人投資者和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稅由證券公司等兌付派發機構按 20%的稅率代扣代繳,公司不代扣代繳所得稅,實際每 10 張派發利息為 4.00元;對于持有“利民轉債”的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 和RQFII),根據《關于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08 號)規定,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實際每10張派發利息 5.00 元;對于持有“利民轉債”的其他債券持有者,每10張派發利息5.00 元,其他債券持有者自行繳納債券利息所得稅,公司不代扣代繳所得稅。
三、本次付息權益登記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債權登記日:2023年2月 28日(星期二)
2、除息日:2023年3月1日(星期三)
3、付息日:2023年3月1日(星期三)
四、本次付息對象
本次付息對象為截至 2023年2月28日(該日期為債權登記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利民轉債”持有人。
五、債券付息方法
公司將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進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劃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資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項后,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利民轉債”本次利息劃付給相應的付息網點(由債券持有人指定的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
六、關于本次付息對象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1、個人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者應繳納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 20%。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 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
2、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關于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08 號)規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根據《關于延續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 2021 年 34 號),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因此,本期債券非居民企業(包括 QFII、RQFII)債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暫免征企業所得稅。上述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范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債券利息。
3、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其他債券持有者的債券利息所得稅需自行繳納。
七、聯系方式
咨詢部門: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咨詢電話:0516-88984525
傳真:0516-8898452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八、備查文件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付息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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