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華鋒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于2023年2月13日以書面、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發出通知,并于2023年2月23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參加董事8名,實際參加董事8名。會議由董事長林程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與會董事審議表決,通過如下議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不提前贖回“華鋒轉債”的議案》;
基于當前市場情況及公司實際綜合考慮,董事會決定不行使提前贖回“華鋒轉債”的權利,不提前贖回“華鋒轉債”。同時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要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華鋒轉債”在觸發有條件贖回條款時,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贖回權利。
詳細內容刊登于2023年2月24日的《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廣東華鋒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證券代碼:002806 證券簡稱:華鋒股份 公告編號:2023-013
債券代碼:128082 債券簡稱:華鋒轉債
廣東華鋒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不提前贖回“華鋒轉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23日期間已觸發“華鋒轉債”的贖回條件。經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公司決定自2023年2月24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華鋒轉債”在觸發有條件贖回條款時,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贖回權利。
以2023年7月1日后首個交易日重新計算,若“華鋒轉債”再次觸發贖回條款,董事會將另行召開會議決定是否行使“華鋒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
一、華鋒轉債基本情況
(一)可轉債發行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9】1945號”核準,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公開發行了352.4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發行總額35,240.00萬元。發行方式采用向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后余額(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認購金額不足35,240.00萬元的部分由主承銷商余額包銷。
?。ǘ┛赊D債上市情況
經深交所“深證上[2020]2號”文同意,公司35,240.0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將于2020年1月6日起在深交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華鋒轉債”,債券代碼“128082.SZ”。
?。ㄈ┛赊D債的轉股期限
“華鋒轉債”的轉股期限為2020年6月10日至2025年12月3日。
?。ㄋ模┛赊D債轉股價格調整情況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稱“《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公司本次發行的“華鋒轉債”自2020年6月10日起可轉換為公司股份。初始轉股價格為13.17元/股。
2020年5月29日,公司實施201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根據公司《募集說明書》相關條款及中國證監會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有關規定:在可轉債發行之后,若公司發生派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應對轉股價格進行相應調整。華鋒轉債的轉股價格由13.17元/股調整為13.09元/股,調整后的轉股價自2020年5月29日起生效。
2020年6月12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下修正“華鋒轉債”轉股價格的議案》,并于2020年6月30日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議案。華鋒轉債的轉股價格由13.09元/股調整為11.71元/股,調整后的轉股價自2020年7月2日起生效。
2021年3月5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下修正“華鋒轉債”轉股價格的議案》,并于2021年3月22日召開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議案。華鋒轉債的轉股價格由11.71元/股調整為9.13元/股,調整后的轉股價自2021年3月23日起生效。
二、“華鋒轉債”觸發提前贖回條件依據
根據《募集說明書》的約定,轉股期內,當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僭诒敬伟l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期內,如果公司A股股票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
?、诋敱敬伟l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轉股余額不足3,000萬元時。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
IA=B×i×t÷365
其中:IA為當期應計利息;B為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持有的將被贖回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i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當年票面利率;t為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歷天數(算頭不算尾)。
若在前述30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調整后的交易日按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
公司股票(華鋒股份,002806)自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23日連續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9.13元/股)的130%,即11.87元/股,觸發了《募集說明書》中約定的有條件贖回條款。
三、不提前贖回“華鋒轉債”的審議情況
2023年2月23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不提前贖回“華鋒轉債”的議案》,基于當前市場情況及公司實際綜合考慮,董事會決定不行使提前贖回“華鋒轉債”的權利,不提前贖回“華鋒轉債”。同時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要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華鋒轉債”在觸發有條件贖回條款時,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贖回權利。
四、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在贖回條件滿足前的六個月內交易“華鋒轉債”的情況
經核查,贖回條件滿足前六個月(即2022年8月23日至2023年2月23日期間)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交易“華鋒轉債”的情況。
特此公告。
廣東華鋒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廣東華鋒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贖回華鋒轉債的核查意見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投”、“保薦機構”)作為廣東華鋒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華鋒股份”、“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發行”)的持續督導保薦機構,根據《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3號一一保薦業務》、《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一一可轉換公司債券》等有關規定,就華鋒股份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華鋒轉債”,債券代碼:128082)本次不提前贖回轉債的事項進行了審慎核查,核查的具體情況如下:
一、華鋒轉債基本情況
?。ㄒ唬┛赊D債發行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9】1945號”核準,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公開發行了352.4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發行總額35,240.00萬元。發行方式采用向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后余額(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認購金額不足35,240.00萬元的部分由主承銷商余額包銷。
?。ǘ┛赊D債上市情況
經深交所“深證上[2020]2號”文同意,公司35,240.0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將于2020年1月6日起在深交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華鋒轉債”,債券代碼“128082.SZ”。
?。ㄈ┛赊D債的轉股期限
“華鋒轉債”的轉股期限為2020年6月10日至2025年12月3日。
?。ㄋ模┛赊D債轉股價格調整情況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稱“《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公司本次發行的“華鋒轉債”自2020年6月10日起可轉換為公司股份。初始轉股價格為13.17元/股。
2020年5月29日,公司實施201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根據公司《募集說明書》相關條款及中國證監會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有關規定:在可轉債發行之后,若公司發生派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應對轉股價格進行相應調整。華鋒轉債的轉股價格由13.17元/股調整為13.09元/股,調整后的轉股價自2020年5月29日起生效。
2020年6月12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下修正“華鋒轉債”轉股價格的議案》,并于2020年6月30日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議案。華鋒轉債的轉股價格由13.09元/股調整為11.71元/股,調整后的轉股價自2020年7月2日起生效。
2021年3月5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下修正“華鋒轉債”轉股價格的議案》,并于2021年3月22日召開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議案。華鋒轉債的轉股價格由11.71元/股調整為9.13元/股,調整后的轉股價自2021年3月23日起生效。
二、“華鋒轉債”觸發提前贖回條件依據
根據《募集說明書》的約定,轉股期內,當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①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期內,如果公司A股股票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
?、诋敱敬伟l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轉股余額不足3,000萬元時。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
IA=B×i×t÷365
其中:IA為當期應計利息;B為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持有的將被贖回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i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當年票面利率;t為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歷天數(算頭不算尾)。
若在前述30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調整后的交易日按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
公司股票(華鋒股份,002806)自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23日連續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9.13元/股)的130%,即11.87元/股,觸發了《募集說明書》中約定的有條件贖回條款。
三、不提前贖回“華鋒轉債”的審議情況
2023年2月23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不提前贖回“華鋒轉債”的議案》,基于當前市場情況及公司實際綜合考慮,董事會決定不行使提前贖回“華鋒轉債”的權利,不提前贖回“華鋒轉債”。同時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要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華鋒轉債”在觸發有條件贖回條款時,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贖回權利。
四、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在贖回條件滿足前的六個月內交易“華鋒轉債”的情況
經核查,贖回條件滿足前六個月(即2022年8月23日至2023年2月23日期間)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交易“華鋒轉債”的情況。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華鋒股份本次不提前贖回華鋒轉債相關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符合《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一一可轉換公司債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募集說明書》的約定。保薦機構對華鋒股份本次不提前贖回華鋒轉債事項無異議。
保薦代表人簽名:
杜鵬飛 鐘 俊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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