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636 證券簡稱:智明達 公告編號:2023-059
成都智明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注銷部分
限制性股票數量和回購價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調整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數量: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數量由6.426萬股調整為9.5748萬股。
● 調整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價格: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價格由34.2741元/股調整為23.0028元/股。
成都智明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2023年5月15日召開了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已獲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類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在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實施過程中,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實施完成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50,498,320股為基數,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股轉增0.49股。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激勵辦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和規則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擬對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數量與回購價格進行調整,回購數量由6.426萬股調整為9.5748萬股,回購價格由34.2741元/股調整為23.0028元/股,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一)2021年6月22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發表了獨立意見,律師、獨立財務顧問出具了相應報告。其后,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披露了《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
(二)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2日,公司對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的姓名與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個人或組織提出的異議。同時,公司于2021年7月3日披露了《監事會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三)2021年7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本激勵計劃獲得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批準,董事會被授權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條件成就時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辦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須的全部事宜。2021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四)2021年7月9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名單及授予權益數量的議案》《關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以2021年7月9日為首次及預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合計向98名激勵對象授予104.77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34.50元/股。其中,第一類限制性股票33.56萬股,首次授予第二類限制性股票70.01萬股,預留授予第二類限制性股票1.20萬股。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
(五)2022年5月9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六)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及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作廢部分已授予但尚未歸屬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及預留授予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第一期歸屬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本次歸屬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律師、獨立財務顧問出具相應報告。
(七)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類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本次解除限售事項進行了核查,律師、獨立財務顧問出具相應報告。
(八)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九)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已獲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類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作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二、調整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數量與回購價格的具體情況
鑒于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實施過程中,公司已于2023年6月2日實施完成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50,498,320股為基數,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股轉增0.49股。故公司董事會根據《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及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對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數量和回購價格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1、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數量的調整
根據《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記后,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事項的,公司應對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數量做相應的調整。調整公式如下:Q=Q0×(1+n),其中:Q0為調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數量;n為每股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經轉增、送股或拆細后增加的股票數量);Q為調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數量。
調整后的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數量Q=6.426×(1+0.49)≈9.5748萬股。
2、回購價格的調整
根據《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記后,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事項的,公司應對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調整公式如下:P=P0÷(1+n),其中:P0為調整前的回購價格;n為每股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的比率;P為調整后的回購價格。
調整后的回購價格P=34.2741÷(1+0.49)≈23.0028元/股。
三、本次調整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數量與價格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對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數量與回購價格的調整符合《管理辦法》及公司《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勤勉盡職。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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