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3009 證券簡稱:中天火箭 公告編號:2023-005
債券代碼:127071 債券簡稱:天箭轉債
陜西中天火箭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天箭轉債開始轉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 股票代碼:003009
● 股票簡稱:中天火箭
● 債券代碼:127071
● 債券簡稱:天箭轉債
● 轉股價格:53.11元/股
● 轉股期起止日期:2023年2月27日至2028年8月21日
● 轉股來源:僅使用新增股份轉股
一、可轉債上市發行概況
(一)可轉債發行情況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2〕1549號”文核準,陜西中天火箭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公開發行了4,950,000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發行總額49,500.0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六年。
(二)可轉債上市情況
經深交所“深證上〔2022〕898號”文同意,公司49,500.0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于2022年9月19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債券簡稱“天箭轉債”,債券代碼“127071”。
(三)可轉債轉股情況
根據相關規定和《陜西中天火箭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約定,“天箭轉債”轉股期自本次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滿6個月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轉債到期日止,即2023年2月27日至2028年8月21日。本次可轉債轉股來源僅使用新增股份轉股。
二、可轉債轉股的相關條款
(一)發行數量:4,950,000張
(二)發行規模:4.95億元
(三)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
(四)債券利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利率為:第一年0.2%、第二年0.3%、第三年0.4%、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五)債券期限: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的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6年。
(六)轉股起止日期:2023年2月27日至2028年8月21日。
(七)轉股價格:初始轉股價格為人民幣53.11元/股,最新轉股價格為人民幣53.11元/股。如天箭轉債存續期內轉股價格根據《募集說明書》約定的條件發生調整,則按照當時生效的轉股價格進行轉股。
三、可轉債轉股申報的有關事項
(一)轉股申報程序
1.轉股申報應按照深交所的有關規定,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以報盤方式進行。
2.持有人可以將自己賬戶內的“天箭轉債”全部或部分申請轉為公司股票,具體轉股操作建議可轉債持有人在申報前咨詢開戶證券公司。
3.可轉債轉股申報單位為1張,1張為100元面額,轉換成股份的最小單位為1股;同一交易日內多次申報轉股的,將合并計算轉股數量。轉股時不足轉換1股的可轉債部分,公司將按照深交所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在轉股當日后的5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該部分可轉債的票面金額以及對應的當期應計利息。
4.可轉債買賣申報優先于轉股申報,可轉債持有人申請轉股的可轉債數額大于其實際擁有的可轉債數額的,按其實際擁有的數額進行轉股,申請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轉股申報時間
持有人可在轉股期內(即2023年2月27日至2028年8月21日)深交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時間申報轉股,但下述時間除外:
1.按照募集說明書相關規定,停止轉股的期間;
2.按有關規定,公司申請停止轉股的期間。
(三)可轉債的凍結及注銷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對轉股申請確認有效后,將記減(凍結并注銷)可轉債持有人的可轉債余額,同時記增可轉債持有人相應的股份數額,完成變更登記。
(四)可轉債轉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日和所享有的權益
當日買進的可轉債當日可申請轉股??赊D債轉股新增股份,可于轉股申報后次一個交易日上市流通??赊D債轉股新增股份享有與原股份同等的權益。
(五)轉股過程中的有關稅費
可轉債轉股過程中如發生有關稅費,由納稅義務人自行負擔。
(六)轉換年度利息的歸屬
可轉債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日為可轉債發行首日(即2022年8月22日)。在付息債券登記日前(包括付息債券登記日)申請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可轉債,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計息年度及以后計息年度的利息。
四、可轉債轉股價格的調整
(一)初始轉股價格和最新轉股價格
1.本次可轉債的初始轉股價格為 53.11 元/股,不低于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若在該二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因除權、除息等引起股價調整的情形,則對調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價按經過相應除權、除息調整后的價格計算)和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該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
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該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箭轉債的最新轉股價格為53.11元/股。
3.轉股價格調整的原因:無。
(二)轉股價格的調整方式及計算公式
在本次可轉債發行之后,當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現金股利等情況使公司股份發生變化時,將按下述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送現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0為調整前轉股價,n為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率,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A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D為每股派送現金股利,P1為調整后轉股價。
當公司出現上述股份和/或股東權益變化情況時,將依次進行轉股價格調整,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載明轉股價格調整日、調整辦法及暫停轉股期間(如需)。當轉股價格調整日為本次可轉債持有人轉股申請日或之后、轉換股票登記日之前,則該持有人的轉股申請按公司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執行。
當公司可能發生股份回購、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類別、數量和/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從而可能影響本次可轉債持有人的債權利益或轉股衍生權益時,公司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以及充分保護本次可轉債持有人權益的原則調整轉股價格。有關轉股價格調整內容及操作辦法將依據當時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來制訂。
五、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
(一)修正權限與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轉債存續期間,當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 85%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 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表決。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 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 和收盤價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和收盤 價計算。
上述方案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 股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本次可轉債的股東應當回避。修正后的轉股價格應不低于前項通過修正方案的股東大會召開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間的較高者,同時修正后的轉股價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和股票面值。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向下修正轉股價格,公司將在中國證監會和深圳 證券交易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相關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權登記日及暫停轉股期間(如需)。從股權登記日后的第一個交易日(即轉股價格修正日)起,開始恢復轉股申請并執行修正后的轉股價格。若轉股價格修正日為轉股申請日或之后,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該類轉股申請應按修正后的轉股價格執行。
六、轉股股數確定方式
本次可轉債持有人在轉股期內申請轉股時,轉股數量的計算方式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數倍。
其中:Q為可轉債的轉股數量;V為可轉債持有人申請轉股的可轉債票面 總金額;P為申請轉股當日有效的轉股價格。
本次可轉債持有人申請轉換成的股份須是整數股。轉股時不足轉換為一股 的本次可轉債余額,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機構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在本次可轉債持有人轉股當日后的五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該不足轉換為一股的本次可轉債余額。該不足轉換為一股的本次可轉債余額對應的當期應計利息(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方式參見第七條贖回條款的相關內容)的支付將根據證券登記機構等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
七、贖回條款
(一)到期贖回條款
在本次可轉債期滿后五個交易日內,公司將以本次可轉債的票面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價格向本次可轉債持有人贖回全部未轉股的本次可轉債。
(二)有條件贖回條款
在本次可轉債轉股期內,當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有權按照本次可轉債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本次可轉債:
1.在本次可轉債轉股期內,如果公司 A 股股票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
2.當本次可轉債未轉股余額不足人民幣3,000萬元時。
本次可轉債的贖回期與轉股期相同,即發行結束之日滿六個月后的第一個 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轉債到期日止。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 =B2×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2:指本次可轉債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轉債票面總金額;
i:指本次可轉債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計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歷天數(算頭不算尾)。
若在前述連續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轉股價格 調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及 之后的交易日按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
八、回售條款
(一)有條件回售條款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最后兩個計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三十個交 易日的收盤價格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70%時,可轉債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可 轉債全部或部分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公司。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方式參見“(七)贖回條款”的相關內容。
若在前述連續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因發生派送股票股利、轉增 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而調整的情形,則轉股價格在調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如果出現轉股價格向下修正的情況,則前述連續三十個交易日須從轉股價格向下修正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起重新計算。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最后兩個計息年度,可轉債持有人在當年首次滿足回售 條件后可按上述約定條件行使回售權一次,若在首次滿足回售條件時可轉債持 有人未在公司屆時公告的回售申報期內申報并實施回售,則該計息年度不應再 行使回售權,可轉債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權。
(二)附加回售條款
在本次可轉債存續期間內,若公司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的使用與公司在募 集說明書中的承諾情況相比出現重大變化,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被視作 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或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可轉債持有人 享有一次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轉債的權利。可轉債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 的可轉債全部或部分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公司。持有人 在附加回售條件滿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報期內進行回售,若可轉債持有人在當次附加回售申報期內未進行附加回售申報的,則不應再行使附加回售權。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3×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3: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持有的將回售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換公司債券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實際日歷天 數(算頭不算尾)。
九、轉股年度有關股利的歸屬
因本次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與原股票同等的權益,在股利分配股權登記日當日登記在冊的所有股東(含因本次可轉債轉股形成的股東)均享受當期股利。
十、其他
投資者如需了解天箭轉債的相關條款,請查閱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募集說明書》全文及其摘要。
聯系部門:公司證券部
聯系電話:029-82829481
特此公告。
陜西中天火箭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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