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376證券簡稱:新北洋公示序號:2023-012
債卷編碼:128083債卷通稱:新北可轉債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公告內容真正、精準和詳細,并且對公示里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擔責任。
特別提醒:
1、依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下稱“《可轉債募集說明書》”)、《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之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下稱“《會議規則》”)的相關規定,債券投資者大會做出的決議,需經參會的二分之一之上有表決權的債券投資者允許即為合理。
2、債券投資者會議決議自一致通過之日起起效,但是其中須經有權機構核準的,經有權機構準許后方能起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法規、《可轉債募集說明書》和《會議規則》的相關規定,經一致通過的債券投資者會議決議對今天可轉換債券整體債券投資者(包含沒有參加大會或明確不同的觀點的債券投資者)具備法律約束力。
3、此次債券投資者大會無否定、改動、提升提議的現象。
一、召開工作會議的相關情況
1、屆次:2023年第一次債券投資者大會;
2、債券投資者會議召集人:山東省新北洋信息內容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3、會議召開的合理合法、合規:此次債券投資者會議的舉辦合乎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4、會議召開日期和時間
會議時間:2023年2月17日15:00;
5、會議的舉辦方法:此次會議選用當場方法舉辦,網絡投票采用無記名方法決議;
6、債權登記日:2023年2月10日;
7、參加目標:
(1)截止2023年2月10日15:00買賣完成后在我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冊的“新北可轉債”(債卷編碼:128083)的債券投資者。以上債券投資者均有權利出席本次大會,并且可以以書面形式向授權委托人列席會議或參加決議,該委托代理人無須是我們公司債券投資者;
(2)股東會覺得必須到場的有關人員;
(3)我們公司聘用的印證律師和股東會邀約的嘉賓;
8、會議地點:山東威海市環翠區昆侖路126號新北洋行政辦公樓七樓會議廳。
二、大會參加狀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債券投資者及債券持有人法定代理人共16名,意味著有表決權的債卷頁數136,450張,占債券登記日企業今天未清償債卷總量的1.56%。
企業一部分執行董事、監事會和高管人員出席了此次債券投資者大會,記錄侓師對此次會議展開了印證。
三、會議表決狀況
1、決議并通過《關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償債務及提供額外擔保的議案》
決議結論:允許136,450張,占列席會議債券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的債卷總量的100%;抵制0張,占列席會議債券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的債卷總量的0%;放棄0張,占列席會議債券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的債卷總量的0%。
決議結論:提議得到根據。
四、侓師開具的法律意見
公司法律顧問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顧慧侓師、高萍侓師出席此次債券投資者大會,進行了現場印證,并提交了《關于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新北轉債”2023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法律意見書》,覺得:公司本次會議的集結和舉辦程序流程、出席本次大會工作人員資格、召集人資質、表決方式、決議程序流程及決議結論合乎《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行政規章及《募集說明書》《會議規則》的相關規定,此次會議的決議程序流程及決議結論合法有效。
五、備查簿文檔
1、山東省新北洋信息內容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債券投資者會議決議。
2、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開具的《關于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新北轉債”2023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山東省新北洋信息內容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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