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行權的證券代碼:002865,證券簡稱:鈞達股份。
2、本期行權的股票期權代碼:037274,期權簡稱:鈞達JLC2。
3、本期期權可行權期數:5;本次為第幾次行權:2
4、自主行權承辦券商名稱: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5、本期期權可行權數額:570422股;本期期權行權涉及人數:72
6、本期期權可行權起始日:2024年10月25日;本期期權到期日:2025年6月12日。
7、本次可行權股票期權若全部行權,公司股份仍具備上市條件。
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鈞達股份”)于2024年10月8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六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關于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113)。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權條件已獲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權相關登記申報工作。本次自主行權具體安排如下:
一、股權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1、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已對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意見。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對應的等待期分別為12個月、24個月、36個月。公司董事、總經理張滿良先生因其崗位重要性,延長其等待期為48個月、60個月。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可行權期共計5期,除張滿良先生外的激勵對象前三個可行權期對應解鎖比例為分別30%、30%、40%,張滿良先生于第四、第五個可行權期對應解鎖比例分別為50%、50%。
2、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核實〈海南鈞達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3、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9日,公司對授予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宣傳欄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接到與本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22年6月10日,公司監事會做出《關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監事會經核查認為:本次列入激勵計劃的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均符合相關法律所規定的條件,其作為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合法、有效。
4、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開2022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5、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前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意見,公司監事會對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再次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6、2022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關規則的規定,確定以2022年6月13日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條件的136名激勵對象授予223.90萬份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為60.92元/份。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登記工作。
7、2023年1月14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股票期權(第一批)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前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意見,公司監事會對預留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8、2023年2月17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第一批)登記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據中國證監會《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關規則的規定,確定以2023年1月16日為預留授予日(第一批),向符合授予條件的17名激勵對象授予39.95萬份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為60.92元/份。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第一批)登記工作。
9、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五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議案》、《關于向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股票期權(第二批)的議案》。根據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規定及2022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鑒于公司已實施完畢2022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及預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由60.92元/份調整為43.15元/份,首次授予尚未行權部分的股票期權數量由223.90萬份調整為313.0297萬份,預留授予尚未行權部分的股票期權數量由57.00萬份調整為79.6904萬份。公司獨立董事對前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10、2023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第二批)登記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據中國證監會《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關規則的規定,確定以2023年5月23日為預留授予日(第二批),向符合授予條件的5名激勵對象授予23.8372萬份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為43.15元/份。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第二批)登記工作。
11、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八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同意符合行權條件的101名激勵對象行權68.7024萬份股票期權。公司獨立董事對前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12、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更新稿)》。由于公司原激勵對象中有33名激勵對象已離職,同意注銷其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53.2668萬份。同時鑒于有1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根據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注銷其第一個行權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數量共計0.8389萬份。本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人數由136人變更為103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由313.0297萬份變更為258.9240萬份。
13、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五十九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第一批)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第一批)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由于公司原激勵對象中有6名激勵對象已離職,同意注銷6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10.3458萬份。
14、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六十一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的議案》。根據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規定及2022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鑒于公司已實施完畢2023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及預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由43.15元/份調整為42.404元/份。
15、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六十二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第二批)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第二批)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第二批)所涉及的5名激勵對象中有2名激勵對象已離職,公司同意注銷該2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3.4952萬份。另外,剩余3名激勵對象在第一個行權期內以自主行權方式行權,可行權比例為50%,預計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為10.1711萬份(實際行權數量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為準),行權價格為42.404元/份。
16、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六十六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四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本次具備行權條件的72名激勵對象在第二個行權期內以自主行權方式行權,可行權比例為30%,預計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為57.0422萬份(實際行權數量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為準),行權價格為42.404元/份。公司董事、總經理張滿良先生因其崗位重要性,延長其等待期為48個月、60個月,其持有的27.9615份期權現未滿行權條件。
17、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六十七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更新稿)》。由于公司原激勵對象中有29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1名激勵對象不符合激勵對象身份要求,同意注銷其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29.1640萬份。本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人數由103人變更為73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由190.2216萬份變更為161.0576萬份。
二、本次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內容與已披露的股權激勵計劃存在差異的說明
1、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五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議案》、《關于向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股票期權(第二批)的議案》。根據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規定及2022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鑒于公司已實施完畢2022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及預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由60.92元/份調整為43.15元/份,首次授予尚未行權部分的股票期權數量由223.90萬份調整為313.0297萬份,預留授予尚未行權部分的股票期權數量由57.00萬份調整為79.6904萬份。其中預留授予(第一批)的股票期權數量由39.95萬份調整為55.8532萬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由17.05萬份調整為23.8372萬份。
2、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更新稿)》。由于公司原激勵對象中有33名激勵對象已離職,同意注銷其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53.2668萬份。同時鑒于有1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根據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注銷其第一個行權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數量共計0.8389萬份。本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人數由136人變更為103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由313.0297萬份變更為258.9240萬份。
3、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五十九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預留授予(第一批)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關于注銷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第一批)股票期權的議案》。由于公司原激勵對象中有6名激勵對象已離職,其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10.3458萬份將由公司予以注銷。本計劃預留授予(第一批)激勵對象人數由17人變更為11人,預留授予(第一批)的股票期權數量由55.8532萬份變更為45.5074萬份。
4、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六十一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的議案》。根據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規定及2022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鑒于公司已實施完畢2023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及預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由43.15元/份調整為42.404元/份。
5、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六十二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第二批)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第二批)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由于公司原激勵對象中有2名激勵對象已離職,同意注銷2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3.4952萬份。
6、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六十七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更新稿)》。由于公司原激勵對象中有29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1名激勵對象不符合激勵對象身份要求,同意注銷其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29.1640萬份。本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人數由103人變更為73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由190.2216萬份變更為161.0576萬份。除上述調整外,本次實施的激勵計劃與已披露的激勵計劃不存在差異。
三、股權激勵計劃設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情況
1、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第二個等待期已屆滿
根據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規定,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分三次行權,除激勵對象張滿良先生以外的激勵對象對應的等待期分別為12個月、24個月、36個月;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第二個行權期為自首次授予日起24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行權比例為獲授股票期權總量的30%。
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授予日為2022年6月13日,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第二個等待期已于2024年6月12日屆滿。
2、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說明
行權期內,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方可行權: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公司《激勵計劃》中規定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已經成就。
四、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個行權期股票來源、行權的具體安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個行權期股票期權行權股票的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公司A股普通股。
1、股票期權簡稱:鈞達JLC2
2、股票期權代碼:037274
3、本次符合可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人數:72人
4、可行權股票期權數量:57.0422萬份,占目前公司總股本比例為0.25%
5、期權行權價格:42.404元
6、行權方式:自主行權。
7、期權行權期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個行權期為自首次授予日起24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即2024年6月13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即2025年6月12日止。根據行權手續辦理情況,實際可行權期限為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6月12日。
8、可行權日:可行權日必須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間內行權: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9、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第二個行權期可行權數量分配情況如下:
注:1、上表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存在的差異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實際行權數量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為準?!逗D镶x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可行權激勵對象名單》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
五、參與股票期權行權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告日前6個月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說明
經公司自查,參與本次激勵計劃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告前6個月均未買賣公司股票。
六、本次行權專戶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計劃及個人所得稅繳納安排
1、本次行權所募集資金將存儲于行權專戶,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2、激勵對象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資金由激勵對象自行承擔,所得稅的繳納采用公司代扣代繳的方式。
七、不符合行權條件的股票期權的處理方式
根據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不符合行權條件的股票期權不得行權或遞延至下期行權,并由公司按本激勵計劃規定的原則注銷激勵對象相應股票期權。股票期權各行權期結束后,激勵對象未行權的當期股票期權應當終止行權,公司將予以注銷。
八、本次行權對公司的影響
1、對公司股權結構和上市條件的影響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個行權期可行權股票如果全部行權,公司股本將增加570,422股,股本結構變動將如下表所示:
本次行權對公司股權結構不產生重大影響,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會發生變化。本次股權激勵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個行權期結束后,公司股權分布仍具備上市條件。
2、對公司經營能力和財務狀況的影響
本次行權相關股票期權費用將根據有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在等待期內攤銷,并計入管理費用,相應增加資本公積。根據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規定,假設本期可行權的股票期權全部行權,公司總股本將由228,556,116股增加至229,126,538股,對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凈資產收益率影響較小,具體影響以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數據為準。
3、選擇自主行權模式對股票期權定價及會計核算的影響
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關于公允價值確定的相關規定,需要選擇適當的估值模型對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進行計算。公司選擇Black-Scholes模型來計算期權的公允價值。由于可行權日之前,公司已經根據股票期權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計入當期的管理費用,同時計入資本公積中的其他資本公積,在行權日,公司根據實際行權數量,確認股本和股本溢價,同時將等待期內確認的與本次實際行權數量對應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行權模式的選擇不會對上述會計處理造成影響,即股票期權選擇自主行權模式不會對股票期權的定價及會計核算造成實質影響。
九、其他說明
1、公司將在定期報告(包括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及年度報告)中或以臨時報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權激勵對象變化、股票期權重要參數調整情況、激勵對象自主行權情況以及公司股份變動情況等信息。
2、公司已與激勵對象就自主行權模式和承辦券商達成一致,并明確約定了各方權利及義務。承辦券商在業務承諾書中承諾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勵對象提供的自主行權業務系統完全符合自主行權業務操作及相關合規性要求。
特此公告。
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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