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張軍
在初期已出臺年底分紅與高管增持“掛勾”現行政策的前提下,中國證監會融合管控實踐活動,再度對上市公司股票分紅的相關條款進行修訂,通過引導上市企業有效年底分紅,提升A股項目投資誘惑力。
具體而言,這次修定主要包含三個方面:一是進一步明確激勵股票分紅導向性,對不分紅企業提升公布條件等制度規范催促年底分紅;二是簡單化中后期年底分紅程序流程,促進進一步優化分紅方式節奏,激勵企業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提升年底分紅次數;三是加強對出現異常一定比例年底分紅公司的束縛,預防公司在盈利與事實不符、負債太高的情況之下執行年底分紅變大風險性。
年底分紅是衡量公司發展品質和金錢創造思維的重要因素,都是收益投資人的主要途徑。資料顯示,一般情況下,持之以恒平穩股票分紅上市公司,業績表現股價表現也比較不錯。不斷、平穩、合理的年底分紅不但能展現企業業績整體實力,更容易提高投資人持股的自信心和幸福感。
近些年,伴隨著金融市場各項規章制度的建設完善,A股上市企業也愈發重視股票分紅。資料顯示,近五年來,A股上市企業總計年底分紅8.2萬億,年度分紅額度已經開始超出當初融資金額。滬深指數上市企業今年中后期股票分紅取得新突破,兩市一共有162家公司發布中后期分紅預案,預估年底分紅2030.1億人民幣。
在相當長的時間里,A股銷售市場被詬病為“重股權融資、輕收益”,一方面,一些企業直接融資時常常“漫天要價”,但年底分紅的時候卻束手束腳,有部分公司乃至長時間不年底分紅變成“一毛不拔”。另一方面,某些企業在債務纏身或虧損的情形下,仍大比例年底分紅,這類突襲式年底分紅反倒進一步增加了公司財務風險性、影響公司持續盈利,乃至變向以分紅方式為控股股東TX或內幕交易。
本次中國證監會對上市公司股票分紅協議條款修定,便是對以上有關漏洞的立即彌補,從而正確引導上市企業更加重視投資人收益,提升公司股東回報機制,提高投資人銷售市場參與性及幸福感。伴隨著股息分紅體制逐步完善,壓實A股制度基石,有助于改善A股投、股權融資綠色生態,促進市場持續健康發展,促進塑造長期性、價值投資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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