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新聞記者 吳少龍 張淑賢
郭博昊
9月15日,滬深指數北交易中心就企業債券有關交易規則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30日。
在其中,滬深交易所擬定修定共涉及5項交易規則,包含發售審批標準、發售包銷標準、上市規則、掛牌上市標準、投資者適當性方法等,主要是遵照下列構思:一是堅持不懈制度先行、標準優先,搞好交易中心自我約束標準方面規章制度對接,搭建統一的企業債券監管機制標準管理體系;二是融合證券市場管控實踐活動,依照推進債卷注冊制改革規定,補足機制薄弱點,進一步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整個過程管控。
具體而言,在其中,審批標準統一了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審核機制與步驟,加強以償債能力指標為核心信息披露規定,提升審批流程,搭建公開化、科學規范、廉潔高效的企業債券(含公司債券)審查機制管理體系;發售包銷標準進一步推進企業債券(含公司債券)發售包銷業務標準全透明,確立詢價采購、簿記建檔等各個環節程序流程規定,壓實包銷組織、外國投資者等多方監督責任;上市規則統一了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上市標準與步驟,加強募投項目持有期信息公開規定,提升信息披露監管分配,撤銷延緩和免除公布前置程序,調節自律監管對策種類。
與滬深指數銷售市場新增債券類目不一樣,北京交易所以承攬企業債券為突破口一體推進信用債市場基本建設。根據證監會統一部署,北京交易所將會推出除公開增發方法之外的所有企業券種,包含公開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及各重點種類,標準管理體系、審核機制、審批流程等和滬深交易所整體保持一致。
上海交易所表明,此次標準公開征求意見后,將做好相應的反饋建議的搜集評估和消化吸收采取工作中,實時推送有關交易規則,不斷完善企業債券(含公司債券)標準管理體系。下一步,上海證券交易所將于證監會的幫助下,再次做好相應的配套設施前期準備工作,妥當井然有序搞好企業債券發行審批崗位職責承攬。
深圳交易所表明,下面,深圳交易所將充足征求銷售市場多方建議,科學研究消化吸收可行性建議,執行法定程序后快速公布執行。與此同時,進一步夯實制度保障,趕緊推動企業債券(含公司債券)各類配套設施業務流程引導修定工作中,協作充分發揮企業(公司)債卷作用優點,更強適用重大項目建設,助推提高證券市場服務國家和經濟轉型升級能力。
北京交易所表明,基本建設證券市場是健全北京交易所基本產品賣點體系內在要求。北京交易所在證監會統一部署下,以參加承攬企業債券為突破口,有序推進信用債市場基本建設,構建銷售市場基本功能與業務框架。前期上線的商品無疑是公開發行企業債券(含公司債券),預計年之內逐層完成發售審批、包銷、買賣等服務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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