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農業、農村、農民”第20份中央一號文件發布至今。該文件名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2023年農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農業保險在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村振興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今年,中央一號文件中有六份提到了保險。其中,“保險期貨”已連續八年被提及,漁業保險自2016年以來再次被寫入。保護人均收入,處理種糧顧忌
在過去的一百年里,世界上沒有發生的巨大變化加速了進化。中國的發展進入了戰略機遇與風險挑戰并存、不確定性和不可預測因素增加的階段。保持“農業、農村、農民”的基本硬盤非常重要,不應該丟失。
根據《意見》要求,繼續提高小麥最低收購價格,合理確定大米最低收購價格,穩定大米補貼,完善農資供應穩定應對機制。完善主產地利益補償機制,增加糧食生產縣獎勵資金規模。逐步擴大大米、小麥和玉米的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的實施范圍。
事實上,大米、小麥和玉米三種糧食作物保險一直是政府關注的焦點。它不僅從一開始就被列入中央財政的保費補貼目錄,而且通過財政支持發揮保障作用。此后,它還在努力擴大面積,增加商品,提高標準。財政部會同農業農村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研究制定了擴大大米、小麥和玉米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的政策。2022年,中國農業保險農業保費收入達到1219億元。
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教授宋國柱表示,自16年以來,中國實驗和政策性農業保險全面實施以來,市場迅速擴大。2007年,農業提供的風險保障從1100億元增加到2022年的5.46萬億元,增加了49倍,這在世界上是獨一無二的。它在保障中國農業和農村現代化、扶貧攻堅成功實現和轟轟烈烈的農村振興戰略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穩定和增加了農民收入,以滿足中央政府提出的“把飯碗牢牢掌握在中國人自己手中”的需求。
提高“保險期貨”,進而提高漁業保險
《意見》要求充分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農業的作用,改善農村振興多元化投資機制中的“保險”和“期貨”。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保險,促進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
“保險期貨是大連商品交易所和保險公司共同開發的創新金融產品。這類產品的主要目的是分散農產品的價格風險,防止農民因市場價格下跌而遭受巨大損失。2016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穩步擴大“保險”和“期貨”試點。從那以后,它已經在中央一號文件中寫了八年,表達也成為“保險”和“期貨”的提升。這也證實了這種模式得到了高度認可,以確保人均收入,幫助農村振興。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在期貨模式下,保險公司為農民提供農產品期貨價格保險產品,期貨公司等專業機構為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風險轉移方案,在期貨市場進行風險對沖,產生多方共擔風險的雙贏格局。
但也有業內人士認為,雖然“保險”期貨可以為涉農產業主體提供風險管理工具,但在試點推廣過程中,應考慮資金投入和政府干預。
國柱還強調,由于缺乏規范,特別是地方政府,政府是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重要參與者,不僅影響了農業保險的可持續經營,也損害了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
漁業保險除了連續八年被提及的“保險”外,再次被寫入中央一號文件,也引起了人們的關注。文件提到了鼓勵漁業保險的發展。自2016年提出“支持地方特色農產品保險、漁業保險、設施農業保險”以來,漁業保險再次被中央一號文件提及。
事實上,就在最近,中國漁業互助保險公司和遼寧、大連、廣西、海南四個省級分支機構開業,業務范圍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漁業意外傷害保險等。
從市場發展的角度來看,中國漁業互保協會的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底,全系統共承保漁民1399.54萬人(次),承保漁船100.71萬艘(次),提供風險保障3.94萬億。
對此,國柱表示,逐步提高中央補貼和地方特色目標的保險保障水平,逐步增加農民對中央補貼目錄的向往,為農林牧漁提供政府支持的全方位風險保障,也是未來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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